查看原文
其他

沈阳将根治"择校",任何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借读生”

点蓝字关注☞ 沈阳指南 2021-05-30

  沈阳市继续将“根治‘择校’”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除国家和省市政策明确规定的享受照顾政策外,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择校生”“借读生”,禁止各种违规择校行为。6月14日,记者获悉,沈阳市教育局印发了《2019年沈阳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并就百姓关心的相关政策问题予以解答。

相关链接:沈阳2019年学区相关政策出炉



任何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借读生”


  问题一:“免试就近”原则是不是意味着孩子可以上离家最近的学校?

  答:免试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

  问题二:对于“择校”问题,今年是如何规定的?

  答:今年,“巩固‘择校热’治理成果”再次写进市政府工作报告,并作为“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督办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沈阳市继续将“根治‘择校’”,除国家和省市政策明确规定的享受照顾政策外,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择校生”“借读生”。

  问题三:对于特殊类型的招生,有什么规定?

  答:全市各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各类特长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优生的,要严格按照学校自主招生章程组织招生工作,并主动公开招生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


沈阳继续执行“单校划片”政策

  问题四:今年的学区如何划分?

  答:今年,沈阳市继续执行“单校划片”政策。区、县(市)学区划分方案要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今年学区划分方案要在8月16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之后统一公布。

  问题五:学区划分后,每年是否都会变动?

  答:学区确定后,要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做好充分论证,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按照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学区房”为名开展销售活动。



义务教育学校继续落实阳光分班


  问题六:新入学中小学生如何分班?

  答:今年沈阳市将继续落实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及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均衡编班政策。

  问题七: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何入学?

  答:目前,沈阳市实施以居住证为主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持居住证或居住证申领凭证到居住地所在教育局咨询并办理入学。


民办学校不得采用

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


  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突破招生人数、招生范围和招生条件;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要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

  当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采取登记入学方式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在全市正式安排部署当年招生入学工作之前,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以任何方式组织的招生,均属提前招生的违规行为。



学生信息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


  新生入学后,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审核拟招收的每名学生信息,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在学生被学校招收报到后,及时为学生办理新建学籍或转接学籍。

  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教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工读学校外,学校不得接收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就读,也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


点一下,2019你最“好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