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小区要给业主发钱!
来源 | 沈阳晚报
沈阳的老铁们
大伙儿家的小区里
是不是这样的?
▼
相信不少人都已经知道
小区的电梯间、门禁杆、灯箱等地方
充斥的各种广告
还有承包出去的停车场
……
这些事儿带来的收益
都是
公共收益
归全体业主所有
可是,钱在哪儿?
请问有业主见到过这笔钱吗?
是不是都被物业变相克扣了?
今儿小编就带你看一看
沈阳铁西的一个小区
不仅用公共收益
给业主发节日“福利”
而且未来俩月
还要发放几十万的现金!
这个优秀的小区就是
新湖明珠城小区
业委会在每栋居民楼的单元门前
都张贴了这样的通知
↓↓↓
还通过发送微信、短信、打电话等方式
逐一通知到每一户
一言不合就发豆油
拥护啥啊
挺多业主的内心其实是懵的
其实
购买这些豆油的资金
就来自小区公共收益
9月15日下午
在保安室前
来自物业的工作人员
有条不紊地核对着业主们的信息
将豆油逐一发送到业主们的手中
不少业主领到了福利后
面带笑容离开
据了解
这一届业主委员会成立两年间
通过电梯间广告、停车场租赁
以及南北广场场地租赁等
收取了约70万元公共收益
这次购买豆油花费了12万
想告诉这位开心的业主
还有件事会让你更开心!
除了留出近15万的资金
用作今后公共设施的维修
剩余的几十万公共收益
2个月后
将平均发放给各位业主!
其实在今年一月份
抚顺一个小区就给业主
分了35万!
多少钱?每户怎么分配?
以什么形式发放?
通知单说明了
这钱的三个主要来源
1、236个地上车位租赁费用42.48万元。
2、电梯使用费3.09万元,电梯半年广告费1万元。
3、从上个物业公司交接,收益结余3.52万元……
还有沈阳的
中科小区
几乎年年给业主“表示”
2014年底,每户一桶豆油
2015年底,每户50元现金……
更拉仇恨的是
自2014年园区停车场经营开始
业委会还为全体业主
免!除!物!业!费!
这是不给钱、倒找钱啊……
羡慕吗?嫉妒吗?想要吗?
新修订的
《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中
明确了
物业在每年第一季度都需要
在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
公布上一年度的
第一,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
第二,利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开展经营活动所得收益的收支情况
该给的必须给业主
否则将被清理!
也有人担心
如果他们不给怎么办呢?
有人给你撑腰!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曾经公布过一个经典判例,讲的就是物业公司在电梯等公共区域发布广告,而广告收益最终应该归谁的问题。
物业公司在沈阳市大东区鹏利花园AB区楼道、大堂、电梯内等公共区域,刊登了大量广告,广告主先后支付给物业公司26万余元。
小区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公司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广告,收取广告费并私自占有使用,违反《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公司则称,从2004年经过政府批复和招投标备案取得该区域的经营权,运营成本是每平方米2.8元左右。而收取A区的物业费只有每平方米1元,B区每平方米1.5元。物业公司在成本逐年增加的情况下,一直亏损运营。这笔钱款已用来补充物业费收入严重不足部分。
虽然物业公司解释了很多,但最终,法院依法判决26万元广告费归全体业主共有。
是不是突然有一种
还有一个红包未领取的感觉?
赶紧去问问
你家小区的公共收益都哪去了?
如果他们推脱
那就多联合一些业主直接
告他!
物业不给力
天天都惹气
有政府为我们撑腰
属于全体业主的收益一定会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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