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沈阳日报 沈阳指南
对于学生们来说
最期盼的事应该就放假了!
但实际上
现在的放假时间
基本都被各种寒假集训、
补习抢走了!
而就在今年寒假到来之前
关于补课这件事
沈阳态度也很明确
▼
这几种行为
严惩不贷
1月9日
沈阳市教育局召开
全市教育系统会议
部署2020年寒假期间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
会议指出:
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
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聘用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
一旦发现
坚决吊销办学许可证!
就在寒假的第二天
1月18日,
市、区两级教育局集中
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
1月18日,是寒假开始的第二天。上午8时,市教育局向各区县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县(市)教育局分管治理补课和培训机构的领导亲自带队,结合近期群众举报线索,立即对本辖区内是否有违规补课行为进行检查,检查重点是热点初中教师拉班补课、培训机构违规聘用在职教师,市教育局有关部门分成两组赴部分区指导检查工作。
截至当天下午4时,全市共出动干部106人,检查了156个点位,其中民办培训机构108个,共查实违规补课10件,其中,查实在职教师2人,查封无照经营的培训机构8个。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加大检查力度,对查实的问题,要态度坚决,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同时,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接受社会监督。
学生家长请注意
以下几种补课行为
都是违规的
▲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下同)组织和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校外培训机构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对查实的问题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要在三天内形成处理意见报市教育局。
●学校组织有偿补课的,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校级干部参照《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按照《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在职中小学教师受聘在培训机构补课的,对教师本人予以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教师资格。违规人员有荣誉称号的,要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予以撤销,并取消相关待遇。违规人员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
●有偿补课的违规收入在区、县(市)教育局的监督下,全额返还学生家长;
●对一个年度内被查实三起以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学校,按照《处理办法》追究学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联合进行有偿补课,聘用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一旦发现,坚决吊销办学许可证。
沈阳市教育局 22857796
和平区教育局 31317710
沈河区教育局 24810963
铁西区教育局 25128237
皇姑区教育局 86266710
大东区教育局 88502214
浑南区教育局 24821703
于洪区教育局 25346232
沈北新区教育局 89864824
苏家屯区教育局 89129897
辽中区教育局 87882249
新民市教育局 87852501
法库县教育局 87105527
康平县教育局 87337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