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沈阳,全国试点!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印发《关于印发产教融合型企业和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部署做好相关工作,推动产教融合纵深发展。
文件明确:沈阳等21个城市被确定为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辽宁鞍钢集团有限公司、辽宁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被确定为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
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名单
一、天津市津南区
二、河北省唐山市
三、辽宁省沈阳市
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临港新片区
五、江苏省常州市
六、浙江省杭州市
七、浙江省宁波市
八、安徽省合肥市
九、福建省泉州市
十、江西省景德镇市
十一、山东省济南市
十二、山东省青岛市
十三、河南省郑州市
十四、湖北省襄阳市
十五、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
十六、广东省广州市
十七、广东省深圳市
十八、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十九、四川省宜宾市
二十、陕西省咸阳市
二十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
1 北 京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 北 京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3 北 京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4 北 京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5 北 京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6 北 京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7 北 京 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8 北 京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9 北 京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
10 北 京 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1 北 京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2 北 京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13 北 京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 北 京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 北 京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16 北 京 联想集团
17 北 京 北京京邦达贸易有限公司
18 北 京 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
19 天 津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 天 津 天津天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1 河 北 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2 山 西 山西易通环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3 内蒙古 兴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4 辽 宁 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25 辽 宁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6 辽 宁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27 吉 林 吉林省通用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8 上 海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29 上 海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30 上 海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31 上 海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32 上 海 上海喜马拉雅科技有限公司
33 上 海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4 江 苏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35 江 苏 九如城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36 浙 江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7 浙 江 万向集团公司
38 浙 江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9 浙 江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 安 徽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41 福 建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2 江 西 景德镇皇窑陶瓷有限公司
43 山 东 山东京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4 山 东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45 山 东 海尔集团公司
46 山 东 青岛明月海藻集团有限公司
47 河 南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48 湖 北 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49 湖 南 三一集团有限公司
50 广 东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51 广 东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52 广 东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53 广 东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54 广 东 广州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55 广 东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56 广 西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7 海 南 海南罗牛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58 重 庆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9 四 川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60 贵 州 贵州通源集团
61 甘 肃 甘肃飞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2 宁 夏 共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63 新 疆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改革试点,建设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和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是试点工作的重要任务和关键抓手,对于发挥城市承载、行业聚合、企业主体作用,建立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的推进机制具有重要推动意义,有利于促进教育、产业要素集聚融合、优势互补,打造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各方推荐的企业参与产教融合情况进行评审,并向社会公示,认定63家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相关企业业务领域范围广,综合实力强,覆盖机械装备、能源化工、交通运输等传统产业,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社会急需的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既有“世界前沿、大国重器”,也有“专精特新、单项冠军”。同时,均举办或深度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投资建设实训基地、深入开展职工培训等,具有服务、引领所在行业深化产教融合、加快急需人才培养、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良好基础和能力意愿。
本次认定21个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试点城市产教资源相对集聚,经济总量在本省(区)处于前列,主导产业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多数城市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在校生超过20万人,具有良好的人才基础。试点城市目标定位明确,改革意愿强烈,部门联动密切,提出的各项政策举措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试点城市以地级城市为主体,覆盖东、中、西等不同区域,与国家产业和生产力布局相匹配,有利于全国范围内示范引领、探索路径、打造标杆。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将组织相关企业和试点城市优化完善产教融合整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发布年度报告,及时公布工作经验、典型案例、取得成效等,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将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时提炼上升为制度设计和政策供给,持续将产教融合向纵深推进,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为建设教育强国、人才强国、科技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信息来源:沈阳指南 沈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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