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沈阳多人受到处罚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发布以来,得到了全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但也有一些人抱着侥幸心理,触碰法律红线。2022年春节期间,沈阳警方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34起,现场制止燃放行为180件次,收缴各类烟花爆竹57件。
案例一:放完就跑 哪知“天眼”雪亮无处遁逃
1月31日23时许,和平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和平区玉屏路某小区内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已经离开,现场仅找到了烟花爆竹燃放后的纸箱。民警通过走访周围群众、调取周边监控视频,发现有一辆白色小型汽车曾在此停留,车上人员从车上拿下烟花在小区燃放后驾车离开。经过进一步工作,民警最终查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的身份为徐某某和王某某。依据《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警方对二人分别予以罚款处罚。
案例二:违规燃放 怎奈民警如“天降”被捉现行
2月1日0时许,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民警根据群众举报,在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小区内将正在燃放烟花爆竹的马某当场查获,收缴还未来得及燃放的烟花爆竹1箱。据马某交代:其为该小区居民,准备在小区内将烟花爆竹放完就走,没想到刚燃放完几个礼花就被民警查获。依据《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警方对马某予以罚款处罚。
案例三:无视法律 众目睽睽扰秩序被处罚
2月3日20时许,沈北新区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沈北新区道义街道某小区内有人不听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正在燃放烟花爆竹的常某某当场查获。依据《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警方对常某某予以罚款处罚。
案例四:心存侥幸 家中燃放烟花爆竹被查获
1月31日,新民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姚堡乡某村村民赵某在自家院内燃放烟花爆竹。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赵某当场查获,并在其家中院落内发现已经燃放后的烟花爆竹外壳纸箱。依据《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警方对赵某予以罚款处罚。
案例五:违规燃放 网上炫耀难逃法网恢恢
2月2日,法库县丁家房镇的孙某在自家商店门前用小型无人机吊起烟花爆竹进行燃放,并将燃放视频上传至某网络视频平台。法库县公安局民警获得线索后立即开展工作,迅速将孙某查获。依据《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警方对孙某予以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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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从2021年12月20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5月1日起,严格按照《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80号)执行。
《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信息来源:沈阳指南 今日头条 平安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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