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精粹 | 【2016.4期优先看】意大利传统村落民居保护与修复的经验及启示——以皮埃蒙特大区为例
引言
传统村落是我国农耕文明的精髓和中华民族的根基,保存了大量传统建筑,展现着灿烂的历史文化。传统民居是传统村落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不仅展现了我国的传统建造技艺,还体现了传统的居住习惯和当地风俗,具有很高的艺术与文化价值。然而,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不断发展,致使传统村落民居的保护面临许多现实问题,如“空村化”所导致的“自然倾颓”问题,又如新农村建设导致的“建设性破坏”等等。如何有效保护我国传统村落民居,延续民居的使用价值,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传统村落民居衰落的问题不只存在于中国,欧洲各国同样也面临相同的困扰。例如意大利,在2008年的一项调查中(Confcommercio-Legambiente),意大利共有3556个“鬼村”(ghost-town),其中半数以上村落中的民居利用率不足5%,预计到2016年“鬼村”的数值会增加到4 395个。基于此,欧盟委员会于2005年6月21日,通过了“乡村发展计划项目”(下文简称PSR【欧洲乡村发展计划项目(PSR),全称为Rural Development Programme,意大利语为Programma di Sviluppo Rurale,故本文沿用意大利国内的简称PSR】),总投资预算超过2 000亿欧元,旨在振兴欧洲乡村的建设、农业和经济,保护和复原传统村落中的民居、景观等,实现乡村区域的可持续性发展。项目的第一阶段为2007—2013年,目前已经进入第二阶段(2014—2020年)。本文选择了意大利皮埃蒙特大区(Regione Piemonte)【意大利在国家政府之下有三级政府,分别是大区(regione)、省(province)和自治市(comuni)。意大利全境被分为20个大区,在大区之下,进一步划分为110个省】在PSR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于传统村落民居的保护与修复的经验,希望对我国的传统村落民居保护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
1 皮埃蒙特大区传统村落民居保护架构
皮埃蒙特大区是意大利西北的一个大区,面积为25399k㎡,人口约430万人,首府为都灵(Turino)市。大区内地形以高山与山地丘陵为主,这也是该大区境内有众多山地传统民居的原因。在经历了20世纪七八十年代意大利城镇化迅猛发展之后,除城市中心区域和一些旅游胜地外,大区内许多传统村落都在经历着衰败和废弃的问题。最近十几年,皮埃蒙特大区一直致力于保护传统村落民居,特别是在PSR2007-2013项目的财政支持下,传统村落民居的保护资金更加充足,保护研究也更加系统全面,特别是对于建筑类型、构件的研究更加细致具体。
皮埃蒙特大区政府依据本大区的实际地形情况,细致划分了13个保护区域,并且设立了相应的地方行动组织(GAL: Gruppi di Azione Locale)进行管理(表1)。GAL组织的范围不是依据大区内各省级单位的行政范围,而是结合传统村落民居的特点以及该区域的地形情况进行划定。大区中共有101处传统村落民居被PSR2007-2013项目认定为保护建筑,然而该认定结果却存在保护的民居分布不合理、无法合理分配保护资源等问题。GAL组织则根据自身情况对保护价值较高,却没有被PSR2007-2013项目认定的212处传统村落民居进行增补,减少了优秀传统村落民居保护的遗漏。这种将保护区域进行整合细分的方式,可以使得传统村落民居的保护更加落实有效。
表1 皮埃蒙特大区GAL组织分区具体数据情况
根据统计,13个GAL组织的区域范围内共有586个传统村落,其中357个被认为是“存在发展问题”的村落。因此所有的GAL组织都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以本区域或两个区域共同提出相应的“地方发展计划”(PSL: Piani di Sviluppo Locale)。在GAL组织提出的PSL计划中,都包含了详尽的传统村落民居的保护与修复“建筑修复准则”(Manualeper il Recupero Architettonico,下文简称准则),且必须将该准则纳入到当地的建筑保护法规中。该准则实施目的不仅是为保护和修复传统村落民居提供实施准则和法律依据,保障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是对于其GAL组织范围内的传统村落民居进行梳理总结,并且设定示范性的干预措施,为保护人员和本地居民的保护干预活动提供参考依据。
2 GAL组织保护传统村落民居的具体措施
意大利有着丰富的历史建筑保护经验,各GAL组织也承袭这一传统,所制定的准则都是基于对区域内传统村落民居详细的研究之上,有着极强的逻辑性和实用性。准则可以理解为对于传统村落民居的全面梳理,也可以理解为一本针对建筑修复的实用手册。虽然GAL组织各自制定的准则内容都有不同的背景和侧重点,但都包含了传统村落民居类型的分类、构件的特点、干预的措施以及设施的升级。下面将通过多个地区编制的准则中的内容,详细阐述对于传统村落民居的保护研究。
2.1 传统村落民居类型的分类
GAL组织所编制的准则中,都将传统村落民居类型和特征放在首位。以“欧茨达奈渔村地方行动组织”(GAL Terre Occitane)和“盖索—韦勒门那亚—拜斯欧山谷区域地方行动组织”(GAL Valli Gesso Vermenagna Pesio)共同编制的准则【该准则全称为《建筑及其质量修复工程》(Recupero Edilizio e Qualita del Progetto)】为例,由于两个地区的地理位置位于阿尔卑斯山脉中,山脉为东西走向,同时又有波河蜿蜒而过,使得两个地区内形成了多种不同类型特征的传统村落民居。因此该准则根据民居的不同类型特征将两个地区划分为四个区域,并总结出各区域中民居的特点(图1)。
图1 GAL组织关于传统村落民居类型特征的分类
(1)Z1区域的传统村落民居形式较为简单,由于所处地区海拔较高,所以民居多为一层或二层建筑。建筑的外部多设置走廊和阳台,既可以连通各个建筑又可以丰富建筑外立面造型。屋顶多覆盖形状较大的瓦片,本地称之为Muntruss。
(2)Z2区域因更靠近阿尔卑斯山脉,所以当地民居巧妙利用本地石材,建造石屋类型的民居。民居一层的入口通常面对上坡一侧以方便进入。由于所处区域温度较低,所以民居通常选择朝向太阳一侧,以保证建筑的室内温度。
(3)Z3区域大部分处于山谷之中,由于距离中心城市太远,所以他们就地取材,利用当地的木材作为民居建筑的主要建筑材料。屋顶通常采用坡屋顶形式,形成修长的造型。建筑规模受制于桁架的材料与构造的原因,规模一般都不是很大。
(4)Z4区域中的民居是整个区域中最古老的类型,民居的屋顶是由茅草卷制成的坡屋顶。各民居建筑之间的交通组织是依靠外部楼梯、木质阳台甚至是自然地的斜坡来完成。砖石的砌筑过程中基本没有运用石灰砂浆,不过其结构条件仍旧处于良好的状态。
2.2 传统村落民居构件的特点
在各个准则中,对于传统村落民居的构件、装饰特点的记录十分详细,对各构件构造、材质等研究十分系统细致。以“韦尔巴诺—库西奥—奥索拉省湖区及山区地方行动组织”(GAL Laghi e Monti del VCO)地区编制的准则【该准则全称为《本地建筑恢复与发展的干预研究》(Studio per la Realizzazione degli Interventi di Restauro e di Valorizzazione sul Patrimonio Locale)】为例,在“传统村落民居的构件特点”这部分内容中,准则系统地从四个方面进行研究,包括民居屋顶和铺地式样及其构造、民居外墙和栅栏式样及其构造、民居门窗和装饰式样及其构造、民居阳台和楼梯式样及其构造(表2, 图2),在每一种构件的研究章节中,都会详细描述该构件的外观、材质以及构造的特点。
表2 准则中有关民居构件及其构造的具体研究内容
图2 准则中关于屋顶构造的示意图(摘选)
准则中不仅研究内容较为全面,在具体的研究内容上也十分详尽。如准则对于传统村落民居屋顶的研究中,首先分析了该地区共有三种较为常见的屋顶式样,并且将每一种屋顶的实景图片与绘制图像对比起来,一目了然且便于接受;之后会对各种屋顶的建造形式进行分析,并给出详细的结构分解示意图,使得对于民居屋顶的研究系统而全面。又如对于传统村落民居外部的栅栏构件的研究,准则也将每一种栅栏的外部形制及其构造都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并将每一种栅栏都进行编号、归类,力求民居构件保护研究不留遗漏。
2.3 传统村落民居干预的措施
在总结过传统村落民居的建筑类型和建筑构件的特点之后,准则都会根据民居各部分构件的特点及现状,分别给出相应的干预和修复意见。当然,不同的准则给出的干预意见的结构和内容也不尽相同,以“博尔巴区域地方行动组织”(GAL Borba)编制的准则【该准则全称为《博尔巴区域乡村建筑复原的地方行动组织准则》(L’Edilizia Rurale del GAL Borba Linee Guida per il Recupero)】为例,首先分析构件存在的衰败问题,随后制定相应的修复准则,其中包括预防性检查、合理性干预、非合理性干预。之后根据该修复准则提出相应的保护策略,不同的建筑构件所对应保护策略的具体内容也不尽相同。但是在保护策略中给出的每一个具体保护措施都包含四部分内容:措施目标、所用材料、技术操作以及措施建议。以准则对于传统村落民居墙体的干预和修复措施为例。
(1)衰败问题。首先分析墙体衰败主要原因是由于降水、杂草、微生物侵袭引起的墙体内部结构、粘结砂浆等部分的侵蚀、损伤甚至倾塌。
(2)修复准则。第一步是为民居墙体作预防性检查,检查内容不仅包括检查墙体轮廓是否下沉、墙体是否垂直、是否出现鼓涨现象、墙体质地情况等,同时还给出了检查的推荐工具(如铅垂线、水平仪等)和注意事项。之后给出详细的合理性干预和非合理性干预的意见,其中合理性干预坚持最小干预的原则,包括清洁墙面、消毒清理杂草及微生物、重新粘合脱落的石膏部分等;而非合理性干预则规定了与现有建筑及景观不兼容的做法,其中包括禁止在石墙上使用新的抹灰涂料、禁止使用水泥砂浆抹灰、禁止使用实心或空心的粘土砖等。
(3)保护策略。最后基于以上问题分析和准则设定,提出加固墙体缝隙连接、变形砌体修复、砌体坍塌复原等10条墙体保护策略。如关于加固墙体缝隙连接的干预做法,首先明确了措施目标包括恢复墙体砖石之间的安全连接、加固墙面的稳定、消除渗漏的外部因素的侵袭等;在使用材料的选择上,应选用与现有材料兼容的砂浆进行粘结加固,如含天然添加剂(陶屑、铁屑等)的熟石灰砂浆或不含盐的砂浆,避免使用不防潮的砂浆而导致墙体风化脱落;技术操作则按照步骤依次清理降解的灰缝,使用限量的水对清理的灰缝进行机械清洗,使用合适灰缝的干预工具(注射器、小铲等)填筑新的砂浆并检查、抹平灰缝表面(图3);最后提出相关的措施建议,如本干预措施只限于缝隙较小的加固,如墙体开裂较大应采用相应的整合措施,又如填充砂浆过程中应采用分段式填充,以免砂浆溢出等。
图3 准则关于石膏通过注射重新粘附操作的示意
2.4 传统村落民居设施的升级
传统村落民居现代化设施的升级往往会造成传统民居的损毁,有些甚至造成了毁灭性的破坏。因而在GAL组织编制的准则中都对民居中现代设施升级问题进行了规定。再以“韦尔巴诺—库西奥—奥索拉省湖区及山区地方行动组织”编制的准则为例,传统村落民居设施的升级主要包括卫生条件升级、新能源的利用、水电线路升级、建筑稳定性升级以及其他设施升级五个方面。在准则关于传统村落民居设施的升级规定中,首要遵守的原则就是对于传统民居风貌和传统村落风貌的影响降到最小,对民居本身的结构危害性降到最低。
在对于新能源的使用选择上,出于对传统村落和民居景观价值的考虑,准则禁止在屋顶架设太阳能光伏板,同时推荐使用地热系统,不管从能源效率的使用还是对于传统村落及民居风貌的保护都较为理想;在水电线路铺设的问题上,准则规定公共铺设的煤气、自来水、电话线等必须通过地下管网进入民居内,如若私人搭设电缆则必须直接进入建筑物或通过墙壁内部凹槽进行铺设;民居门铃或可视电话机的安装须接受准则评估,特别是在石质外墙或带有装饰的外墙上,规定更为严格。
2.5 小结
GAL组织对于传统村落民居的保护有着很强的系统性和科学性,保护工作是基于对本区域内传统村落民居特点的研究展开的,从类型特点入手全面了解建筑构型、建筑外观等特点,进而关注于民居的细节,包括构造特点以及所用的建筑材料等特点。系统整理传统村落民居特点之后,再细致全面地分析民居所存在的问题,这样提出的干预措施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实施性。同时GAL组织不仅关注于保护工作,也对民居的设施升级作出相关的规定,避免传统村落民居的“发展性”破坏,保证传统村落的可持续性发展。
3 皮埃蒙特大区传统村落民居保护给予我国的启示
2013年住建部出台《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下文简称《基本要求》),提出被认定的传统村落需根据村落情况,制定相应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下文简称保护规划),其主要内容即是对于传统村落民居的保护。然而很多传统村落编制完成的保护规划往往是空洞乏味的论述,缺乏具体的民居保护内容,致使基层干部和民众找不到合理的民居保护和修复方法。从意大利皮埃蒙特大区的保护经验来看,未来我国传统村落保护规划中关于传统村落民居的保护内容需从保护架构、构件研究、干预措施、设施升级等方面探索更加合理的措施。
3.1 依据民居类型提出合理保护架构
我国对于传统村落民居的保护工作起步较晚,同时也缺少相应的保护管理部门,提供具体的研究与技术经验。保护规划的编制是以被认定的传统村落为单位,逐级上报给住建部,并没有成立专门的保护监督部门。而且这种以传统村落为主体的“点”式保护策略,容易造成某些未被住建部认定为传统村落,但其实也存在许多优秀传统村落民居的村落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和相应的财政资金。
皮埃蒙特大区的保护架构建立在对传统村落民居类型的分类之上。大区成立的GAL组织并不是依据各城市的地域边界划定,而是综合分析了传统村落分布情况、传统民居类型情况所设立的专门的保护组织,做到相应的GAL组织保护相应类型的民居;并且每个GAL组织又对所管理地区内的民居依据类型进行细分,并划分相应的保护区域,这样可以便于提供更有针对性的保护和修复策略。
类比皮埃蒙特大区的保护架构,我国的传统村落民居保护也可以依据民居的类型,划分相应的保护区域并设立相应的保护组织。这样做可以更有效地统筹管理保护规划的制定与实施,既可以避免优秀传统村落民居保护的遗漏,做到传统村落民居全面系统的保护;又可以避免如当前一些传统村落仅将传统建筑较为集中的区域划为核心保护区域,导致传统村落民居与周边环境的内在关系被破坏。
3.2 系统整理民居构件及其构造形式
我国传统村落民居的建筑构件及其构造形式是民居最基本的组成形式,也蕴含了我国上千年的建筑与居住文化。在《基本要求》中关于“传统资源调查与档案建立”的规定,亦体现对传统村落民居构件及其构造形式的重视。然而目前许多传统村落编制完成的保护规划,对传统村落民居的构件及其构造的研究过于简单,并没有作系统总结和整理,也没有对相应的民居构件的构造进行细致的研究。
反观皮埃蒙特大区的经验,在所有GAL组织编制的准则中都系统整理了传统村落民居的各个构件形式及其构造方式,从民居屋顶、墙体、门窗、装饰、铺地、基础甚至栅栏,不论是形式还是构造都研究得十分详细;并且准则中不仅配备了民居构件的实景照片和文字描述,更以系统的机械制图方式梳理出其构造样式,即使对普通民众来说也很容易了解传统村落民居各构件的特点。
因此在皮埃蒙特大区经验的启示下,我国传统村落民居的研究工作更应落在实处。藉由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的良机,引进国外先进成熟的建筑研究工作机制,并运用到我国传统村落民居保护中。应从对传统村落民居的基本构件研究出发,首先对民居构件的外观特点进行全面的梳理(包括构件形式、构件材料),之后对各个构件的构造进行分解研究,弄清构造的原理,最后将研究成果进行系统的整理。
3.3 提出可实施性民居干预修复措施
我国传统村落民居的修复工作一直秉承“修旧如旧”的原则,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因为缺乏具体的干预修复措施而导致工人自行其事,对民居造成了二次破坏。《基本要求》规定保护规划提出明确详细的干预修复措施,而各传统村落编制的保护规划往往只是指出需要修复的民居或具体构件,给出的干预修复措施十分笼统宽泛,缺乏指导性和可实施性。
虽然皮埃蒙特大区各个GAL组织所编制的准则在内容设置上有所不同,但都会遵循一定的干预修复机制,制定出合理的干预操作流程,然后依据该流程编制出内容具体且可实施性很强的民居干预修复措施。该干预措施不仅包括修复工作如何操作,甚至给出明确的操作工具、应选材料、如何配比材料等详细措施,不仅可以用作专业操作人员的守则,也可用于指导居民自己修复部分民居破损构件。
“修旧如旧”不应只是民居保护工作中的口号,更应是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保护规划的编制过程应特别重视对传统民居建造工艺的收集,通过了解掌握传统的建造工艺才能真正做到“修旧如旧”。应走访经验丰富的传统建造工匠,总结传统的建造技艺,并结合皮埃蒙特大区的经验,编制出包含科学的操作流程和详尽的修复措施的干预手册,作为日后传统村落民居保护和修复人员的指导资料。
3.4 “谨慎”升级民居公共配套设施
一直以来,我国传统村落民居的保护都有一个认识,即公共配套设施的升级必然对民居造成损害。不可否认,传统村落中公共配套设施的升级必然会对传统村落民居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传统村落中居民的生活水平也应该得到相应的保障。《基本要求》中就规定,保护规划中应该包含“人居环境改善措施图”,这也体现了国家对于保障传统村落中居民基本生活水平的要求。
然而只有规划图纸并不能保证公共配套设施升级过程中对传统民居的保护。从皮埃蒙特大区的经验中我们可以看出,从公共配套设施升级方案的选择到具体的实施过程有着严格的评估机制,且需要坚持“最小损害”的原则,最终选定的方案才能得以实施。因此,我国传统村落民居公共配套设施升级也应秉承“谨慎”的态度,在保护规划中应增加对于公共配套设施升级的评估机制和实施策略,才能在保证居民生活水平的同时,也使得传统村落民居得到有效的保护。
4 结语
尽管在传统村落民居以及传统建筑保护方面,我们与意大利存在不小的差距,但是不断学习其先进的保护理念和系统的工作机制才是迅速发展的有效途径。皮埃蒙特大区自2007年以来在传统村落民居保护的许多方面的经验和成果,值得我们在以后的民居保护工作中学习和借鉴。
作者:顾贤光,中国矿业大学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讲师;李汀珅,意大利米兰理工大学,博士。litingshen1988@163.com
本文刊于《国际城市规划》2016年第4期,pp110-115
(公众号排版:张祎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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