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汇 | 日本节能装配建筑产业化发展趋势(二)【连载】
相关阅读
【译者序】装配式住宅诞生于20世纪初期,二战后在日本得到了不断的创新开发和推广应用,同时日本结合其能源匮乏与建筑环境的实际国情,将重视能源、节约效率的理念成功引入装配式建筑及其产业化发展中。日本的建筑节能装配产业经历了从政府立法推进,到机构协会自发介入,直至成熟的产业化的发展过程。
日本现在是全球在建筑节能和装配产业化方面实践经验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生态人居与节能建筑产业的重大战略实施,本文将深入介绍日本在节能装配建筑产业化方面的具体做法与发展动向。
2 日本发展节能装配建筑产业的法律法规
日本是中央集权国家。宪法规定,国家实行以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为基础的议会内阁制,并在内阁最高行政机关辖管下形成各级省令、县令及市令地方政府法规。作为资源贫乏的经济发达国家,长期以来,日本从国家内阁到地方各级政府一直致力于能源节约和产业化发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推行。
日本是制定有关节能住宅建设和推进装配建筑产业化发展相关法律最多的国家。其中立法颁布和政策引导的节约能源、建筑基准、城市再生和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如下。
2.1 日本装配建筑的节能法律法规
日本政府一贯重视能源节约和能源效率的提高,并注重通过专门立法保障装配建筑的能耗效率与节能措施的执行力。
日本常见的木结构房屋,在木龙骨中间喷涂硬泡聚氨酯,具有很好的保温防潮作用
资料来源:立青. 日本节能住宅里常用的保温工艺,在恰当的位置设置恰当的保温材料. 微信订阅号“绿建节能方向标”(wangjing4dashi), 2017-08-11.
日本节能装配建筑发展起步较早,1979年日本政府颁布的《节约能源法》(又称《能源利用合理化法》)是日本在节能方面的专门立法。《节约能源法》于1979年6月22日制定,并分别于1993年、1997年、1998年、1999年、2002年、2006年、2008年和2013年进行了多次修改。为了履行《京都议定书》的日本责任,2005年日本开始将商业住宅与公用建筑部门列为推动节能的重点部门,为此于2006年第六次修订《节约能源法》,重点在节能装配建筑产业化方面加大了“节能措施申报义务”,规定在新建或扩建2000m²以上的建筑时,建筑商必须向当地行政管理机构提交符合装配建筑现行标准的节能措施报告书。2008年修订的《节约能源法》主要针对温室气体的减排,要求建筑企业对各类新建住宅与建筑(建筑面积300~2000m²),除必须提交节能措施报告书外,要求开发商必须具备产业化发展节能装配建筑的资格证书以及新技术节能设备维护保养的相关报告。日本国会最近一次修订《节约能源法》是2013年,主要修改装配建筑产业节能化的两项内容:一是建筑商必须提交每年提升节能效率1%或以上(五年节约5%)的定期报告与中长期计划;二是修改了节能装配建筑产业能源消费量的JSCA-EDD计算法。这是日本为发展节能装配建筑产业化管理工作制定的强制政策。
此外,作为《节约能源法》的附属法律法规,日本政府引导节能装配建筑产业化发展的相关法律还有1980年颁布的《住宅节省能源基准》,该法律也经历了1988年、1992年和1999年的三次修订,并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强化了发展节能装配建筑产业的一系列节能法规条款。日本政府颁布的其他法律法规还有1993年1月颁布的《环境基本法》,1993年3月颁布的《能源供需高级化法》,1998年颁布的《地球温暖化对策推进法》,2001年颁布的《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等等。
2.2 日本节能建筑的装配法律法规
多年来日本在节能建筑与装配式产业化方面一直走在国际前列,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为了促进节能建筑装配产业化的发展,日本政府出台了以《建筑基准法》为中心的关于建筑装配的很多法律法规。
《建筑基准法》是日本政府于1950年5月24日颁布的第201号法律,是日本装配式建筑最主要的法律文件,主要涉及建筑的结构装配、装配制度、装配标准、装配安全、无障碍装配等方面。随着日本节能建筑与装配式产业化技术法规体系的发展,《建筑基准法》经过了多次修正,不断进步和更新。最重要的几次修改分别是1971年、1981年以及1995年。1971年修正后的《建筑基准法》强化了钢筋混凝土柱装配钢筋间隔距离,并规定木造结构的基础部分必须装配混凝土加固(图1)。1981年的修改则引进了“新抗震装配设计法”,大幅提高了装配建筑的抗震标准。1995年第三次修订的《建筑基准法》首次提出优化节能建筑的装配法规体系,规定高层建筑必须能够抵御里氏7级以上的强烈地震,并逐步引入《促进建筑物抗震修复的法律法规》等装配法规。此后,日本又在1996年、2000年、2005年和2006年四次修改《建筑基准法》,将装配建筑物的节能性能、抗震标准等一再提高。特别是2006年日本政府对《建筑基准法》进行修改后,大幅提高了对伪造节能装配建筑文书的罚则。
日本民居的抗震箱体式设计
资料来源:胡易. 为啥日本的房子不怕地震 来看看他们的建筑标准和法律就明白了. 微信订阅号“不动产价值投资”(yicaidichan), 2016-04-18
经过多次修改与纠正,《建筑基准法》实现了基准法所规定要求的装配监管体系及法规程序,并衍生了一系列附属法规、政府令、省令和省级告示。如当今切实可行的《建筑基准法/BSL规则》《建筑基准法/装配标准规程》《建筑基准法/节能标准规程》和《建筑基准法/耐震促进规则》等。
2.3 日本节能装配建筑的质量管理法规
日本在推进节能装配建筑产业化这一浩大艰巨工程的过程中,不仅需要产业界建筑设计与工程技术层面的解决方案,更重要的是法律衔接,以从根本上保障其标准化质量管理体制。
《建筑基准法》成为日本建筑法规的基石,多年来关于节能装配建筑产业化的各种质量管理法规都是在该法基础上衍生而来的。为了配合《建筑基准法》的顺利实施,使节能装配建筑设计规范化,1950年日本颁布了《建筑师法》,该法是为规范装配建筑物的设计规模和种类,并对节能工程进行监督而制定的。其后又相继颁布了《住宅质量确保法》和《建筑业法》,前者针对装配建筑实施瑕疵担保责任、住宅完成保证和住宅性能保证三项措施;后者则有效规范了节能装配建筑产业化质量管理体制的开展。
随着日本节能装配建筑产业化的发展,1982年日本又颁发了《房屋质量保证促进法》,规定新建住宅的卖主对住宅负有10年的性能保证责任,这是强制性的。此后,日本于1999年6月通过《住宅品质确保促进法》;2000年7月颁发《住宅性能表示基准告示》;2000年7月出台《节能装配评价方法基准告示》等,有效规范了装配建筑产业化行为规则,促进了节能建筑质量,保证了业务的开展。
2.4 日本节能装配建筑的循环再生法规
由7章105条组成的日本《建筑基准法》,在1999年第四次修正后,提出了促进循环型经济社会的基准法要求。为此,日本政府于2000年先后颁布了《促进循环型社会形成基本法》《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建筑废弃物再资源化法》等法律法规,以形成促进循环型经济社会的法律体系。
《建筑废弃物再资源化法》是2000年11月30日开始实施的,其基本方针规定:节能装配建筑物有义务进行分类拆解和再资源化;工程的委托者、承建者必须承担节能装配的各种再资源化义务。而《促进循环型社会形成基本法》是2001年开始实施的,该法的基本原则规定:节能装配建筑产业要按照节省资源并抑制废弃物的产生、促进废弃物中有用物品的再使用、资源再利用的优先顺序,推进产业化相应政策的实施。《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则是2001年4月开始实施的,该法强调:强化节能装配建筑企业对产品实施再资源化措施;节能装配建筑的产品在制造过程中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回收节能装配建筑的产品中的部件、构件与零件等实施再使用措施,以实现构筑循环型经济系统的目标。
2.5 日本节能装配建筑的保障性法规
1947年的《日本新宪法》25条规定:“所有国民均有享有维持健康且文明的最低限度生活的权利”。多年以来,日本坚持多途径、多方式、多措施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重点发展节能装配式建筑产业化。在城市化过程中,城市住房需求会呈现快速增长,而日本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由政府分别提供不同的资助来获取保障性住房;于是,日本政府借助保障性住房大规模发展的契机,制定和修改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国家资金、各地政府以及民间机构集资的方式建造保障性节能装配式住房,全面推进节能装配建筑产业化的发展。其法律法规与政策措施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日本政府通过立法确立了节能装配建筑的保障性制度支持。日本先后制定实施了《住房金融公库法》(1950年)、《公营住宅法》(1951年)、《日本住宅公团法》(1955年)、《城市住房计划法》(1966年)《住宅取得促进税制》(1976年)等。此后又陆续制定了《住宅建设计划法》《住生活基本法》《独立行政法人都市再生机构法》等一系列相关法规,逐步建立健全了保障住房和规范节能装配住宅产业与市场的法律体系。至今这类法律法规共颁布了40多部。
其中,颁发于1951年6月的《公营住宅法》,迄今历经22次修订,逐步完善,确立了为低收入人群提供节能装配式公营房的永久性法案。
此外,日本政府于1966年制定了《住宅建设计划法》,依据此法,相关机构需编制《住宅建设五年计划》用于指导全国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其中,基本保障性目标是指满足同地区最低住房保障的一般性节能装配式公营住房,引导性目标是指政府提倡和预期未来将达到标准规范的节能装配式公营住房。譬如,在第六个五年规划、第七个五年规划和新的《住生活基本法》中,4人户基本保障型节能装配式住房的使用面积标准均为50㎡,《住生活基本法》中规定都市型和一般型目标分别为95㎡和125㎡,而且按照每年规划的建设量确定每五年内能达到的基本保障性目标与引导性目标之比。此后,每五年一度的《住宅建设五年计划》一直作为日本供应保障型节能装配住宅的指导性标准和各阶段的阶段性目标。
1975年厚生劳动省与国土交通省联合发布政令《关于老人家庭公营住宅建设》,要求保障型节能装配公营住宅在设计和建设时照顾老人需求,而且优先安排入住。在1980年的公营住宅政令修改中,开始出现向有老人同住的家庭提供先进装配与节能设备等方面特殊设计的保障型公营住宅。
日本老人住宅中细致周到的厨卫设计
资料来源:日本老人都住这样的房子 看完我也想去日本养老. 微信订阅号“搜狐焦点家居”(The_One_Home), 2017-01-12
在近年修订的《节约能源法》《建筑基准法》和《房屋质量保证促进法》中,指出未来日本保障型公共住宅的发展方向是:首先,在追求个性化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节能装配住宅建设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其次,在公共住宅建设过程中更加注重节能装配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三是给予老人和儿童更多关注,创建适宜老人养老、儿童成长的保障型节能装配式居住环境。
本文编译自日本杂志《工业学院》2016年12月、《财田产业》2017年第3期、《新产经发展》2017年4月号的相关文章。原文作者:东京大学研究生院建筑信息研究系 坂村健 教授,爱知产业大学经营学部 吉田修 教授、横滨商科大学经济学部部长 伊藤穰 教授
译者:王庄林
订阅号编辑:张祎娴
订阅号排版:赵大伟
本文为本订阅号原创
欢迎在朋友圈转发,转载将自动受到“原创”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