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蕃地」統治與「山地」行政──臺灣原住民族社會的地方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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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蕃地」到「山地」,原住民族社會如何被國家機器收編為「地方」?
戰前日本政權的「蕃地」統治和戰後國民黨政權的「山地」行政,是為推動地方化而設的過渡性體制;兩者均以「國民形塑」為基礎,將原住民族居住區域收編及整合至一元式統治、行政體系底層為目標,而設計各種制度實施政策。但過程中卻把政治上的不平等關係帶進原住民族居住區域裡,並剝奪原住民族文化自律性生產的安定性,使其深陷低劣處境。
本書透過分析「蕃地」統治與「山地」行政,這兩項看似斷裂、無關,卻又具承繼性、共通性的政策,探討其在原住民族居住區域所建構的統治、行政體制及政策施行內容;同時釐清及佐證由現代國家主導之下,臺灣原住民族社會「地方化」與「單純化」這複合危機的開展情況和結果。
名家推薦:
伊萬‧納威(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委)
林修澈(政治大學名譽教授)
胡台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兼所長)
若林正丈(日本早稻田大學政治経済学術院教授)
浦忠成(東華大學原住民民族學院院長暨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教授)
詹素娟(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
(依姓名筆劃順序排列)
【作者簡介】
松岡格
日本東京大學博士,曾任早稻田大學臺灣研究所常勤研究員,現任獨協大學國際教養學部副教授。研究領域為地域研究、文化人類學等,近年來從事臺灣原住民族的相關研究和調查,2010年於東京創設討論民族、族群有關學術話題的研究會(EMS研究會)。論文等研究成果散見於臺灣原住民族研究及臺灣研究相關論文集、學術期刊、研討會等。著有《台湾原住民社会の地方化》(2012)。
【譯者簡介】
周俊宇
國立政治大學臺灣史研究所碩士,日本東京大學區域文化研究所博士候選人,現任日本學術振興會特別研究員PD(早稻田大學)。著有《黨國與象徵》(2013)及學術論文十餘篇,並譯有《戰後臺灣政治史》(2014,合譯)、《国旗、国歌、国庆》(2014)等書。
中文版序
序章 單純化、地方化與臺灣原住民族社會
「原住民族運動」開始前:本書的問題意識與研究範圍
現代國家主導的單純化:地方化──本書的視角
從戰前持續到戰後的地方化
課題、方法與先行研究
使用史料
田野調查
稱呼與記載方式:關於「原住民族」
第一部 追求地方化的「蕃地」統治:從啟動到形式完成前
第一章 原住民族的傳統社會結構和國家奪取「蕃地」有效控制權
部落和首長:原住民族的傳統社會結構
霧臺事件:部落和國家在有效控制權上的攻防
第二章 有效控制確立後的「蕃地」統治和做為地方的整編過程
有效控制確立後的「蕃地」統治體制
改變部落的方法:設置可視性單位「村」
地方化做為「蕃地」統治的主軸
第三章 稻作普及帶來的農業單純化、地方化,以及文化單純化
本章課題與方法
臺灣「平地」稻米政策及其影響
理蕃事業「授產」和稻米
理蕃事業「交易」與稻米
塗白:農業單純化與文化單純化
稻作普及與地方化:對遷移、水田配套的批判及其結果
另一種稻作與米食的普及
小結:稻作普及與單純化、地方化
第一部總結 戰前地方化政策與單純化的作用
第二部 推動地方化的「山地」行政:從形式完成到實質化
第四章 「蕃地」統治與「山地」行政的連續性
承繼性與共通性
連續與非連續的並存:「山地」自治制度和鄉長、村長民選
第五章 「山地」行政與施政的基本特性
分割行政背後的政治施政:社會控制的強化與國民形塑
「山地」行政的過渡性和「山地」自治的單純化:國民形塑和地方化的連動性
第六章 「山地」行政體制:整編為「地方」的實施過程
「山地」行政體制中的山地鄉定位
山地鄉的組織和營運體制
地方化完成的宣告與地方化政策的失敗
第二部總結 戰後地方化政策與單純化的作用
終章 結論與展望
結論
課題和展望
謝 辭
參考文獻
索 引
序章 單純化、地方化與臺灣原住民族社會(摘錄)
「原住民族運動」開始前:本書的問題意識與研究範圍
近年來,國際社會對於原住民族的關注日益增加,這可說是聯合國相關工作推動的成果。1990年代以來,做為全球非殖民化計畫的一環,聯合國藉由與各國原住民族運動連動,推動包含提升原住民族權利在內等多項解決原住民族問題的工作。具體而言,聯合國將1993年訂為「世界原住民國際年」,爾後又訂定「國際原住民十年」(將1995至2004 年訂為第一個「十年」,2005至2014年為第二個「十年」),持續推動解決原住民族問題的各項工作,2007 年更在總會決議通過《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United Nations Declaration on the Rights of Indigenous Peoples)。
聯合國所推動的這些工作,也對原住民族自主發起的運動造成影響。「臺灣原住民族」亦在其後參與聯合國的這些工作,與世界性的非殖民化潮流匯集。不過,他們早在1980年代便獨自展開「原住民(族)運動」。要談原住民族運動的展開,必須先指出原住民族在1970至1980年代間所置身的社會狀況,是一個複合性的危機。而原住民族運動就是為了克服這個狀況而展開。這個複合性危機主要由三個因素構成。首先是經濟方面,為了維持家計、追求現金收入而從「山地」下山的原住民族青年們,男性只能從事漁船船員、工廠作業員、工地現場的肉體勞動等所謂高風險低所得的工作;而女性只能從事低薪的工廠勞動或高風險的陪酒行業。換句話說,在山下等待原住民族青年的,不過是平地漢族社會中最底層的生活。在此情況下,(特別是城市或觀光地區)我們可以看到漢族位居核心,原住民族屈處周邊的經濟性內部殖民主義狀態,也就是以漢族和原住民族的文化差異為界,前者在經濟上位居優勢(經營者等),後者則處於劣勢(體力勞動者等),而前者在經濟上壓榨後者的結構。
不僅在經濟方面, 針對1970年代以來的危機, 孫大川(Paelabang Danapan)這位出身卑南族的哲學家及雜誌編輯便指出:除原住民族居住區域「山地」被編入資本主義經濟體系之外,還有原住民族式姓名的喪失、母語能力的喪失、傳統祭祀的衰退、社會制度的瓦解、外來宗教的介入等。此外,揭開原住民族運動序幕的《高山青》雜誌(1983年創刊)也在創刊號中,指出當時原住民族所置身的危機如下:
臺灣高山族的文化、語言,在平地強勢消費文化和強勢語文的影響下迅速趨於消亡。人口向平地外流,男人成為高勞動力、低所得且無保障的工人(如漁船工人、建築工人、運輸工人)。女性則大量地向著平地色情行業的深淵淪落。
……種族語言文化的迅速消退,種族母性的外流(與他族通婚)和娼妓化,社會體制的崩潰瓦解,在在顯示臺灣高山族正面臨著種族滅亡的重大危機。
除了經濟性內部殖民主義狀態外,主要的因素還有文化自律性生產與再生產安定性的瓦解,和(原住民族)社會自律性的喪失這兩項危機。
有關後者,也就是社會自律性的喪失,上述「種族滅亡的重大危機」、認同的喪失、「自我」的瓦解等形容非常切中要害。再舉一個觀察為例,出身泰雅族,兼具教師和作家兩種身分的瓦歷斯.諾幹曾指出,由於維繫部落單位社會秩序的年齡階梯組織和社會階級組織已經瓦解,使得部落失去做為共同體的功能,原住民族正全面失去本身的社會秩序。關於原住民族社會秩序或家庭瓦解的現象,已有人類學者做過分析。孫大川也反覆指出:所謂的部落危機不單指人口外流導致的凋零,而是維繫部落的社會秩序本身也陷於崩頹的危機。這些見解在表達方式上雖各有不同,但在指出喪失社會自律性的這個論點來說是彼此相通的。
如上所述,原住民族運動開始前的原住民族社會處於複合性危機中。並且,構成這個複合性危機的三個主因,分別是經濟性內部殖民主義、社會自律性的喪失、文化自律性生產與再生產安定性的瓦解。
筆者認為在這三個構成複合性危機因素的形成過程中,發揮重要作用,也是統治臺灣的現代國家長期做為政策來實施的,就是本書稱作「地方化」政策的各項政治措施。因此,貫穿本書的主張是:地方化政策從戰前到戰後的長期實施,是影響此一複合性危機形成的最重要原因。
有關三個主因之一的經濟性內部殖民主義狀態,已有原住民族學者專家指出,這是由於「山地」被納進資本主義經濟體系而導致的。例如瓦歷斯.諾幹便認為:戰後原住民族被迫從以物易物的交換經濟轉換到貨幣交換經濟,在政府土地管理的失能下,許多原住民族失去土地而流向城市,被捲進經濟性內部殖民主義的狀態中,而這一連串的事態,總的來說是因為被納進資本主義經濟體系下而引起的。孫大川也指出,資本主義經濟體系致使平地漢族資本家介入山地,破壞政府保護山地的政策面向。既有研究成果也支持這個說法,指出由於政府管理土地失當造成土地流失,1996年修訂的土地管理法規導致平地漢族的資本開發增加,特別是觀光業者流入,加速往資本主義體系下的整編。
如此,有關三項主因中經濟性內部殖民主義處境的形成過程,既有研究針對其成因等已有一定程度的釐清,而本書將探討其形成過程是從戰前到戰後持續發生,且為一段長期的歷史過程,而非從戰後某個時期才開始。至於社會自律性喪失狀況和文化性自律生產、再生產安定性瓦解之處境的形成過程,既有的討論尚不明確。也就是說,做為原住民族運動前提的複合性危機究竟為何?現階段雖已有相當程度釐清,然其前提條件如何形成?則尚未充分探究。
一個原因是,有關臺灣原住民族運動開始前的社會變動過程,相關研究的進展和累積尚少。近年臺灣探討原住民族運動以來原住民族社會實踐的研究,反映出原住民族運動的興盛以及臺灣社會對多文化主義關心的提升,而呈現活絡景況。同時原住民族本身也有實證研究成果產出,及史料集彙整原住民族運動的發展情況。
走在這個研究方向上,必然是當代原住民族研究者被賦予的重要課題。然而,另一方面,探討原住民族運動展開前提的各項社會成因及其變動過程,意即進行「原住民族運動」開始前的研究,也不可或缺。為釐清原住民族社會的變動過程,最重要的是,更深入且立體地理解統治者對原住民族居住區域的整合──意即原住民族被捲入何種整合過程?依循這個方向進行研究,在理解原住民族運動或原住民族社會本身,甚至是探究在原住民族運動衝擊下而展開的原住民族政策和各項多文化主義政策的實質和問題上,是必不可少的。然而,除了前引顏愛靜、楊國柱曾研究土地問題外,遑論日本、歐美;即便臺灣學界的討論亦難稱充分。近年來對於原住民族政策的研究探討,雖然在原住民族權利和自治等歐美研究動向上的解說大致妥切,但對於臺灣原住民族運動以前的社會狀況則幾未著墨。原住民(族)和原住民(族)運動,縱然可以放在全球視角下比較,但若脫離了被稱為原住民族的這群人所居住的在地脈絡,便無法成論,這也說明了對「原住民是什麼?」「原住民族是什麼?」等問題作出統一且確切定義的困難所在。原住民族研究的首務,應該是精確、詳細地調查各地區原住民族的處境。
換句話說,在世界普遍認識到多元文化主義或原住民族問題之重要性的今天,更須展開溯及既往的研究,以更充分的視野和範圍設定,細緻探究是什麼因素造成危機,又進而形成原住民族運動的前提條件?甚至應深入理解其整體結構性因素。為求進一步深化與推動臺灣原住民族研究,這至關重要。
再者,透過進一步釐清現代國家的原住民族政策,便能為「原住民族政策為何成為應藉原住民族運動而克服的對象?」之提問提供明確看法。現代國家主導、推動的原住民族政策,由於具有保護、優待的性質,在改善原住民族生活條件的目標上應收一定成效。那麼,為何原住民族會認為這些政策應予以克服,而展開批判呢?若由這個觀點來分析日治時期以來。現代國家所實施的原住民族政策──亦即地方化政策,將能較既有研究更深入地釐清原住民族運動發生的結構性原因。
此外,釐清原住民族運動發生的結構性原因,以及做為原住民族運動前提之複合性危機的形成過程,也將成為理解當前原住民族問題的線索。在原住民族運動下,1970年以後導致複合性危機的要素雖有所改善,卻仍未完全解決。例如原住民族和漢族間的教育、經濟差距,在1980年代後半到1990年代間仍未敉平。社會自律性的喪失和政治不平等關係變成常態,固然有例如各種積極導正歧視措施(affirmative action)的實施、在憲法增修條文中明列「原住民(族)」之名,以及主管原住民族行政之政府部門的升格(由臺灣省政府到中央政府,於1996年設立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等改善之處;然而,和其他多數地區的原住民族一樣,臺灣原住民族所欲追求的,不只是積極導正歧視這種單純又具時效性的做法,而是(民族)集體的固有權利。例如,美國或加拿大的原住民族追求自治等集體權利,並非將之視為積極導正歧視等某種形式的暫時措施,而是為了替整個群體追求(在納入國家以前便擁有的)固有且永續的權利。美國印地安人最強烈的訴求,不在於廢除否定平等這層意義上的歧視,而是要求撤銷否定自身是擁有固有文化和共同體之獨特群體(「民族」)的歧視。
縱然中央政府已設置原住民族行政主管機關「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但自治問題未獲解決。正因如此,原住民族現今仍持續追求「原住民族自治」。而「原住民族自治」該以何種形式實現?則是另一個問題,更何況即便新的體制建構完成,自律性遭到掠奪和政治不平等的狀況也不會就此消解。其他尚必須思考:他們的公民權和自由在新的自治體制下能獲得多大程度的保證?該如何守護以部落為基礎的實踐知識?等問題。
由上述可知,準確地理解造成危機的結構性因素,以及與之相關的原住民族運動發生的結構性因素,將能深化我們對於當前的理解,為描繪未來願景提供有益的知識和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