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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矛与盾的共存:明清时期江西社会研究》(海外中国研究系列)

按:《矛与盾的共存:明清时期江西社会研究》为江苏人民出版社“海外中国研究丛书”第178种。本书作者是韩国著名历史学家吴金成。数十年研究中国社会经济史的吴金成教授说,明清时期矛与盾共存的江西社会吸引了他。彼时的江西社会,文运昌盛,亦是中国的粮仓,却又遭逢人口与粮食的双重流出。作者带着这样的问题意识进入研究。本书论述广阔、细致,向读者展现了明清时期江西社会的方方面面:寇贼的蜂起和王阳明的镇寇,人口流动,阳明学派和书院系统,绅士群体的行为及心态,贸易和市镇的发展,瓷器和茶业的发展,等等。本书对于研究江西社会、地方社会有很大的参考价值。下文为本书节选。





繁荣一时的江西商人的处境越到清末越是艰难。为了了解江西商人的这种盛衰过程,有必要了解徽商。徽商的优势可大致整理如下。


①在传统中国的商业中,最重要的因素是地缘和血缘关系,徽商以这种地缘和血缘为背景,发挥了强大的凝集力。徽商同其他商帮都不同,它是由一府地区出身的商人构成,所以商人的数量不太多,但是凝聚力却极大。加上徽州自宋代以来便是宗族结合的传统非常强的地区,所以他们继承这种传统,在商业上亦采取了“聚族经商”或“同族合作”的形式。顾炎武描述徽州人为:
“新都人……商贾在外,遇乡里之讼,不啻身尝之,醵金出死力,则又以众帮众,无非亦为己身地也。近江右出外,亦多效之。”
徽州籍官僚或绅士积极支持他们的背景亦应由此寻找。②中国传统时代的长途贸易虽然危险性很大,但如果经营得法,是可以在短期内获得巨大利润。为此,就必须确保雄厚的资本和大量可信的信息。而徽商中有不少代代相传,拥有巨额资本的大商人。从明清时代徽商出身者大量编撰经商必读书籍的情况可以看出,徽商大量地传授了在长途贸易中可能发生的复杂的商业技巧。③而且基于这种代代传授的秘诀,还形成了歙县籍人是盐商、婺源籍人是茶商和木商、休宁籍人是典当商等,发挥了专业性,从而大大提高了商业活动的效率。④最后比什么都重要的是同官府的关系。徽商同官府维系了比任何商帮都要好的关系。为此徽商使用的手段有ⓐ通过捐纳等自己成为官吏;ⓑ通过举业让子弟成为官僚;ⓒ宗族协同辅助宗族子弟中的优秀者成为官僚;ⓓ以强大的资本金为背景,将各地的官僚或绅士纳入自己的羽翼;ⓔ必要时,向中央政府或地方官府提供巨额资金;ⓕ在进入地区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等。以这样的诸多努力为背景,在国家权力的庇护下,徽商掌控了国家核心利权———盐专卖权等,能够顺利进行粮食、棉布、茶叶等的长途贸易,进而还可以进入他省出身商帮率先进入的地区,蚕食其商权。


那么江西商人又如何呢?第一,江西商人的竞争力与日俱减。其原因有①江西商人资本的微弱性。尽管江西商人在人数、活动地域的范围、涉及商品的种类等方面优越于其他商帮,但是大多是小规模的家族式经营,或者是资本规模较小的中小商人或铺户。谁都知道经商需要大量资本,且盐、布匹等商品的利润很大,但是江西商人参与这种业种者并不多。如果因为贫穷而无法继续举业而“弃儒从商”或因“贫寒而为商”的话,就会在发展上存在相当的局限性。明末的谢肇淛在早先比较徽商和江西商人时指出“新安多富,而江右多贫者”亦是缘于此。“在明清时代的1700余名江西商人中,有70%左右是出身贫困的中小商人”的近人研究亦是其反证。


②因此,至清代在江西商人进入的地区常有被晋商、徽商,甚至被闽、粤商人蚕食商权的情况发生。而且自清中期又接连出现了宁波商人、绍兴商人等新兴商人,不久又基于此出现了浙江财阀、广东财阀等,于是竞争进一步激烈。在河南,明初、中期,江西商人活动得非常活跃,但是清代的记录中,在河南的晋商势力已远超江西商人。在云南,明代亦是江西商人较多的地区之一,但是在清代有些地区已是“楚居其七,江右居其三”,已为湖南商人所蚕食。而湖北各地,尤其是汉口地区则被山陕商人所蚕食。


③尤其在江西商人进入的地区,还有不少当地土著成为商人参与竞争的案例。从表面来看,江西商人进入了中国所有地区,但是从数量来看,多进入到了北、西北、西、西南、南部地区。在明初、中期,这些地区大多数在经济上落后于江西。然而这些地区不久便开始发展,广东和福建很快超越了江西,至清代湖广和四川的发展也基本接近了江西的水平。在这种变化过程中,当地商人在同外来客商展开的竞争中逐渐获得发展。在湖南,湖南商人以当地在清代的经济发展为背景,不但逐渐掌握了湖南内的商权,还进入他省地区并逐渐获得了优势地位。尤其经历太平天国运动之后,以湘军势力为背景的湖南商人,获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而且在太平天国之后,有不少滇、湘、淮地区的功臣借军功上升为官僚大员,以此为背景这些地区的商人迅速得到了发展。


④更严重的是江西省内也被外来商人夺去商利而被超越。换言之,随着时间的流逝,瞄准江西省经济作物和手工业制品的交易利润而进入江西的,资本金强大的他省商帮逐渐蚕食了江西商人的利益。例如,景德镇瓷利;明代经营景德镇陶瓷器的是饶州、南康、抚州、南昌、吉安等地的江西商人和徽商、江浙商人,但是至清前期苏湖、湖北、广东商人开始加入其中。至清末湖北商人的控制力进一步增强。


茶叶亦是如此。至明中期江西生产的茶叶由江西商人所控制,但是自明末清初以来,浮梁茶由徽商控制,以河口镇为中转地的武夷山茶则为徽商和晋商共同控制。而且清朝在江西发放的茶引及随之而来的茶课事务大体上由徽商办理。武夷山地区、江浙、湖广、四川等国内各地也开始生产茶叶,其质量和数量逐渐超过了江西;而自19世纪末,随着外国,尤其是印度、斯里兰卡、日本的优质茶叶生产,中国落后为第四大生产国。


在造纸业方面,明代至清初亦由江西商人,尤其是吉安商人在以河口镇为中心的铅山、玉山地区引领了造纸业。然而此后徽商逐渐渗透,至清末除徽商之外,还有福建商人和山陕商人加入并垄断了纸利。20世纪以后,随着洋纸的进口或在国内生产,传统造纸业走上了进一步衰退之路。此外,蓝靛之利亦为晋商所蚕食。


不但如此,省内各城市的商权亦遭蚕食,例如吴城镇的商权逐渐为徽商所蚕食。至清末的咸丰、同治年间,由于曾国藩、彭玉麟等人率湘军水师前来驻防吴城镇,又有湖南商人逐渐发展并建立了会馆。唯独樟树镇的商权具有较长时间的竞争力。至清后期,樟树药材商中的的“西北号”主要经营四川、陕西、河北、河南产的药材,“广浙号”经营两广、浙江、福建的药材。这种分工是为了既能避免樟树药商之间的竞争,又能瓜分药材市场,从而对外地药商形成竞争力。但是随着外省药材商的逐渐发展,诸如陕西商人等外省商帮亦开始在当地经营药材,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清末,在重庆发生的樟树药材商和广东药帮间的诉讼,不过是其案例之一而已。


随着竞争如此日渐加剧,江西商人亦开始在其进入地区基于同族、同乡、同行等关系,或组织客帮,或取得江西籍绅士的协助,建立了江西会馆以便加强凝聚力。在北京等中国各地见到的江西会馆、万寿宫便是属于这种情况。以此为媒介,当有商人发生亏损,或遭遇意外事件,随即有多人共同给予关照和援助。然而徽商等其他商帮多采取同族合作形式或集资经营的方式,但是以江西会馆为媒介的江西商人的凝聚力则并不太大。


与徽商相比,江西商人的第二个不足之处是,徽商是在不断同故乡保持联系中展开活动,但是由于江西商人离开家乡之后疏于同家乡的联系,因此同江西的关系逐渐疏远,甚至有不少还完全断绝。这是因为江西地区不但是人口过剩的地区,还是仅次于江南的重赋地区。不论是江西商人走向外地之后,“老死不归”者多的描述,还是徐世溥指出的“南昌之民客于武汉,而长子孙者十室居九”那样的内容,或者是定居于湖北景陵(今天门)皂角市的永丰刘氏的案例等,均因其所生。只要存在这种惯行,就不能期待象徽商那样向同乡商人传授经商秘诀的结果。


第三,江西商人同官府的关系也不如徽商或晋商那样敦实。江西商人亦维持宗族关系,也为培养自家或同族的绅士而做出了诸多努力。明清时代,江西培育出了仅次于江苏、浙江等江南地区的大量进士和仕宦者。为了敦实同官府的关系,需要投入了大量的资本,而维持这种关系需要大资本,但是在江西商人中经营数代的大商人并不多,大多为小资本的中小商人,所以只能是远远落后于徽商和晋商。明末清初的顾炎武称,徽商彼此间的协助和凝聚力极强,自明末江西商人“亦多效之”。但是如上所述,无论是天顺2年对江西商人在湖广行高利贷而导致的诉讼事件做出的规定,还是嘉庆24年(1819)湘潭暴动事件时北京绅士的态度来看,江西籍商人与绅士之间的关系,似乎不及徽州人或湖广人那样敦实。


第四,为江西商人的衰退过程带来决定性冲击的是,清末的开埠。由于鸦片战争和南京条约(1842),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港开埠,随之内外环境完全发生了许多变化。开埠之后,上海因为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迅速发展为对外贸易的中心。至道光25年(1845),通过广州的出口量为丝6787捆,茶763.9万镑,尚领先于上海(丝6433捆,茶380.1万镑),但是就在翌年上海以丝15192捆远远超过了广州(3554捆)。茶在咸丰2年(1852),上海也以5767.5万镑超过了广州(3612.7万镑),在此后的对外贸易中,上海的优势被进一步巩固。随之,广州的贸易港地位日渐下滑,因此经赣江↔大庾岭一线进、出口的贸易量进一步下降,从此经赣江航运的商业走向了衰落之路。受其波及江西各地的经济作物乃至手工业商品的竞争力亦逐渐下降或丧失,随之四大城镇亦走上了没落之路。总之,由于开埠,福建、广东、广西、云南以及长江水系被纳入外国资本主义的势力范围,在中国亦发展近代民族资本的过程中,处于内地的江西地区并未能积极对应,仍旧停留在了农业生产上。


因此,江西地区的经济地位越来越衰落,随之活跃了五百余年的江西商人亦逐渐走上了衰退之路。换言之,明初江西商人顺应江西社会的发展开始兴起,但是却未能适应清末的江西经济和全国性经济结构的调整而最终衰落。




(本文摘自吴金成著《矛与盾的共存:明清时期江西社会研究》,崔荣根译、薛戈校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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