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智主编《中国乡村研究·第十六辑》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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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刊
《中国乡村研究》是历史学暨社会科学杂志Modern China(在美国出版)的姊妹刊,2003年创刊,第一、二辑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第三、四辑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第五至十四辑由福建教育出版社出版,第十五辑开始,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中国乡村研究》的宗旨:汇集中国乡村研究的优秀人才,提高中国乡村研究的理论和实证水准,促进中外乡村研究的学术交流,推动中国乡村研究的本土化和国际化。本辑刊由创刊编辑黄宗智教授担任主编,编委会成员来自国内外知名大学的专家学者,采取双向匿名审稿制度。
第十六辑关注:中国乡村问题的历史回顾与前瞻愿想、中国农村的变化、革命根据地研究、民国时期的租佃与雇佣关系、新农业、台湾小农经济。
目录及摘要
·历史回顾与前瞻愿想
黄宗智 探寻没有股市霸权的市场经济发展道路——兼及振兴中国乡村问题
本文通过对资本主义历史的简要论析来说明其从重商主义到古典工业资本主义、到福利化的资本主义、再到股市化与虚拟化的资本主义的历史演变过程,借此来说明如今西方股市霸权的实质。这一切不能仅凭人们普遍将市场经济、资本主义和私有产权混合为同一事物的意识形态来认识和思考。我们需要拆开其三个方面,尤其需要将平等互利的市场经济对发展的动力从资本主义的其他方面单独拧出来认识。然后对比中国的不同的市场经济历史,说明中国在近三个世纪的城乡不平等和国际关系不平等下的单向市场的历史背景,从此基点出发来认识中国新近的“一带一路”倡议中关于中国与后发展国家间的更符合亚当·斯密原来设想的平等互利贸易关系的远瞻愿想和综合视野。最后,提出借助同一思路来设想乡村振兴的发展道路。
黄宗智 中国乡村振兴:历史回顾与前瞻愿想
本文聚焦于中共中央、国务院最近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既指出其令人振奋的一面,也指出一些其所忽视的问题,从既是历史回顾也是前瞻愿想的角度来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思考。文章对比中国与西方(特别是美国的乡村)间相关的经济、社会和法律历史的异同,特别突出中国乡村小农、社区、产权体系与合作传统在过去和现在的作用。据此,提出一些仍然被忽视的关于全球经济和法律的看法。最后ꎬ进入关于双方现今和未来趋向的论析和愿想的讨论。
黄宗智 “集体产权”改革与农村社区振兴
“集体产权”改革是2014年以来由原农业部发起、中央支持下的农村产权改革,需要和过去集体所有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中的改革,区别开来,包括其中的耕地转建设用地的改革。新一轮改革的标的主要在过去未经明确的其他农村非耕地“集体产权”,尤其是荒地、林地、水面、山坡等集体产权的“清产核资”,据此建立“农民经济合作社”,为的是振兴农村社区,为其“产权”建立“入市”的基础。到2020年,改革已经,“全面推开”,覆盖全国81.6%的行政村。但其配套政策,如中央的专项资助、社区的法律身份、融资政策等方面,都尚待在实践之中进一步明确。无可怀疑的是,这个新一轮改革附带着给予迄今基本被忽视的农村社区重新振兴的可能,使其或许能够为乡村振兴的国家大战略起重要的辅助性作用。本文从回顾与前瞻的角度,梳理其迄今的发展并展望其未来的可能发展型式。
·中国农村的变化
王海侠、赵洲洋、袁陆仪 个体与制度:第一书记嵌入乡村治理体系的实践分析
驻村第一书记制度自2015年后成为农村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第一书记从浅层上看可通过资源反哺增强农村资源供给,扭转农村分配不足和分配不均的状况;而从深层看,第一书记制度具有克服现有科层制治理不足、优化乡村治理结构的作用。本文基于对第一书记的实践分析,总结和提炼出第一书记制度的运作模式、制度特征及治理成效,指出第一书记制度最大的特点是非科层性、灵活性与资源联动性,它体现了党的综合治理与科层治理的双重治理特质。但第一书记制度亦存在制度性悖论,第一书记制度带有一定程度的运动式治理特征,其社会嵌入性亦与个体的资源禀赋、行动策略相关,实践效果因人因地而异。尽管如此,第一书记制度显示出与常规治理不同的治理效力,契合新时期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内外资源互动指向和新时代党的农村工作的群众路线要求,第一书记制度所承载的治理内涵值得深入研究。
张建雷 技术的组织逻辑:B县农业产业转型的过程分析(1986-2016)
本文基于陕西省B县的田野调查,以技术与组织的关系为线索,揭示了在技术应用过程中,政府(技术供给者)与分化的农业经营者(技术接受者)之间的复杂互动关系及由此推动农业产业发展转型的过程。经验研究发现,政府干预有着较高的产业治理绩效,由政府主导的高度组织化的农技推广模式有效解决了小农户技术应用的社会成本问题。不过,在政治动员型技术推广模式逐渐消解之后,随着技术要素资本化程度的不断深化,受农民家庭资本积累水平以及家庭消费结构的限制,小农户的新技术应用逐渐陷入困境。在快速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产业治理目标驱动下,政府的技术服务重点转向了资本化程度更高的规模经营者,后者被认为更有利于新技术的应用以及政府产业治理目标的实现。然而,在政府的治理体系中,始终也无法忽视小农户的基础性地位。在政府的支持下,规模经营者们通过技术服务的外包,逐渐实现了将小农户纳入其“产、销”一体化发展模式之中。由此,也深刻改变了当地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推动了农业经营体系的转型。
余练、袁明宝 农地流转、资源重构与谋地型乡村精英的发展
经济学认为,农地流转是资源优化配置,农民收入增加的过程。不过,在农地流转过程中,资源开始重构,农民利益并没有得到保护。资本精英、权力精英和社会精英通过多种方式进入农利资源分配中,抢占自上而下输入的农利增量资源,成为新时期攫取农地利益的谋地型乡村精英。伴随着作为最低社会保障的农地逐渐演化为可以交易的商品,原本均分的公平原则和生存原则被先占原则、强力原则和资本占有原则替代,依附在农地上的阶层关系开始重构。资本牟利型、权力攫取型和市场依附型的乡村精英通过手中资本量的多少、权力的大小和关系的远近,占有国家带来的增量资源。在资源输入过程中,他们形成分利秩序,构成农地流转中的精英俘获现象。
·革命根据地研究
李展硕 互助的运行机制及效果——陕甘宁边区互助实践的研究
互助生成于中国传统社会生产要素不足的条件之下,是一种通过“损有余而补不足”来提高要素生产率的机制。所谓“损有余而补不足”,是指当劳动力、资本与土地的比例未达到“适度规模”时,通过调整有无、余缺,使劳动力、资本与土地的比例关系趋于合理,使生产要素的总体规模趋于“适度规模”。互助提高要素生产率的原因首先在于,“损有余而补不足”可以实现有限生产要素的高效使用,即在给定生产要素的条件下,可以充分使用和节约使用生产要素。不同于现代资本要素投入带来的要素生产率直接提高,这种生产效率的提高是被动的、间接的。同时,由于社会接触可以引起劳动者的竞争心和精神振奋,互助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带来生产效率直接提高的效果。通过互助减少的要素占用时间和耗费数量可以用于开垦荒地、改良农作和兴修水利,从而为农业经济的增长提供了可能。
·民国时期的租佃与雇佣关系
张家炎 话语、现实与乡村社会——以二十世纪前半期江汉平原的租佃与雇佣关系为例
阶级斗争学说把二十世纪前半期的中国农村描绘成剥削与被剥削两大阶级间的尖锐对立,现在不少研究则倾向于从市场关系与道义经济角度出发,侧重当时农村和谐的一面。以清末、民国及1950年代对江汉平原租佃与雇佣关系的不同调查与话语为基础,本文指出不同,话语强调农村的不同方面,清末调查与部分民国调查可能比较接近事实,1950年代初期的调查与编修的地方志出于政治宣传与政策的需要,导致意识形态色彩浓厚、夸大主佃冲突,二十世纪末所编修的地方志则开始淡化政治宣传而更接近晚清民国时期的情况,而现在那些否定剥削与恶毒地主的观点可能就矫枉过正了。江汉经验显示,当地既有阶级间的剥削、也存在道义经济与市场竞争。由于江汉平原频繁的洪涝灾害,要理解这里的租佃与雇佣关系,我们还得考虑到环境因素的特殊影响。
·新农业
龚为纲、布拉克 基于农业项目的国家干预与当代中国农业转型——以中国湖南水稻生产地区的实践为例
本文以2009年以来中央政府在湖南省平晚县实施的国家粮食安全项目和农业产业化项目为例,分析了国家在当代中国农业转型中的角色及其动力机制。研究表明,在各种类型的项目实践过程中,政府通过提供大量(正式和非正式)补贴和土地流转把耕地转移给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使水稻生产领域的农业转型成为可能。我们还发现,在缺乏私有产权的情况下,为了农业项目的顺利落地,地方政府对农地流转的强有力控制使得快速转移大片土地相对容易,有助于农业企业和大户避免在私有土地制度下可能面临的重大交易成本。文章还表明,地方政府倾向于支持在地理和气候条件较好的耕地上开展耕地流转,因此使得不同地区农业转型的图景差异明显。
·台湾小农经济
叶守礼 台湾小农经济的变迁与传统(1960-2015):一个关于东势水果经济的个案研究
水果经济的高速扩张,是台湾农村近半个世纪以来的显著特征,然而在以稻农为叙事中心的主流农村史中,果农的重要性被严重低估了。由于预设传统的小农经济难以适应资本主义变迁,无论是现代化理论还是依赖理论,都无法妥善解释为何台湾的小农经济能够催生出活泼的多样性水果经济。本文希望结合历史社会学视野和田野民族志研究,聚焦台湾知名水果产区东势的历史经验,探究文化情感和社区等因素如何左右了农民“转作”的经济选择。东势的经验显示,农民放弃稻米而转作市场价格更高的水果,不一定是为了追逐更高的利润,也可能是在农村贫穷化的长期趋势下,被迫以商品化的手段提高家庭收入,笔者称这个过程为“谋生型商品化”。就这个层次而言,农村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反而避免了农村的无产化。本文希望指出,东势水果经济的崛起不是某种农村企业化的转化,而是小农经济在家庭责任、草根人情网络等农村固有的社会文化条件交互作用的产物。
关于主编
黄宗智,1940年生,普林斯顿大学学士,华盛顿大学博士,1966年始任教于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校区(UCLA)历史系,1991年晋升“超级教授”(Professor,Above Scale),2004年荣休。先后担任中国研究中心创办主任(1986—1995年),Modern China(1975年至今)创刊编辑,《中国乡村研究》(2003年至今)与国际版Rural China(2010年至今)创刊编辑。曾受聘为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座教授。学术兴趣和研究方向为明清以来的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史和法律史,代表著作有:
《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英文版获美国历史学会费正清奖)
《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英文版获亚洲研究协会列文森奖)
《超越左右:从实践历史探寻中国农村发展出路》
《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民法的表达与实践》
《法典、习俗与司法实践:清代与民国的比较》
《过去和现在:中国民事法律实践的探索》
《经验与理论:中国社会、经济与法律的实践历史研究》
《实践与理论:中国社会、经济与法律的历史与现实研究》
《中国的新型小农经济:实践与理论》
《中国的新型正义体系:实践与理论》
《中国的新型非正规经济:实践与理论》
关于编委
·主编
黄宗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历史与社会高等研究所,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校区历史系
·副主编
Kathryn Bernhardt,Histor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Los Angeles
·编委会
董磊明:农村社会学,北京师范大学
贺雪峰:农村社会学,武汉大学
刘 昶:历史学,华东师范大学
渠桂萍:中国近现代乡村社会史,太原理工大学
王跃生:人口学,中国社会科学院
吴重庆:民间宗教,中山大学
吴 毅:农村社会学,华中科技大学
夏明方:历史学,中国人民大学
应 星:社会学,清华大学
张 静:政治社会学,北京大学
张小军:人类学,清华大学
张玉林:乡村社会与环境问题,南京大学
赵晓力:法学,清华大学
赵旭东:人类学、法学,中国人民大学
Andreas, Joel, Sociology,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Chan, Jenny, Sociology, The Hong Kong Polytechnic University
Day, Alexander, History, Occidental College
Dubois, Thomas, History, Independent Scholar
Harrell, Stevan, Anthropology and Environmental and Forest Sciences,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Isett, Christopher, History,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Judd, Ellen R., Anthropology, University of Manitoba
Lee, Chingkwan, Sociolog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Los Angeles
Li Huaiyin, History, University of Texas, Austin
Li Lianjiang, Government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Murphy, Rachel, Sociology, Oxford University
O’Brien, Kevin, Political Scienc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
Peng Yusheng, Sociology and Economics, Brooklyn College
Pun Ngai, Sociology, The Hong Kong Polytechnic University
Reed, Bradly W., History, University of Virginia
Shue, Vivienne, Politics and Society, Oxford University
Unger, Jonathan, Political and Social Change, 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
Whiting, Susan, Political Science,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Wu Jieh min, Sociology, Academia Sinica, Taiwan
Zhang, Qian Forrest, Sociology, Singapore Management University
·协调编辑
张家炎:肯尼索州立大学历史与哲学系
·执行编辑
陈柏峰:法学、社会学、政治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高 原:经济史与经济理论,中国人民大学
黄家亮:社会学、人类学、法学,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社会学系
李放春:历史学,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彭玉生:Sociology and Economics, Brooklyn College
尤陈俊:法学、历史学、人类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投稿邮箱
ruralchinastudies@gmail.com
·组织单位
历史与社会高等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社会与人口学院暨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编辑部地址
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9号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
来源:实践历史与社科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