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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游客在涠洲岛采摘带走活体珊瑚被抓

麦月 北海日报 2020-09-19

群众举报

       2月21日上午,重庆游客周某拎着装满活体珊瑚的白色泡沫箱出现在涠洲岛西角码头,被早已蹲守在此的涠洲派出所民警抓获。据悉,这些活体珊瑚是当地海洋研究所刚培育出来的,周某游玩时碰上活体珊瑚露出海面一时好奇动手采摘。这是《北海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以来首例盗采珊瑚案件。

被盗珊瑚


民警向记者介绍,2月20日21时30分许,群众举报,有人在涠洲岛下牛栏村海边偷采不少活体珊瑚,已用箱子打包好,于次日运出北海。


21日8时30分,民警在涠洲岛西角码头将嫌疑男子周某抓获。民警在他随身携带的白色泡沫箱发现了活体珊瑚。为避免活体珊瑚死亡,泡沫箱内放有海水养着。


经审讯,周某是重庆人,到涠洲岛旅游。20日15时,他在涠洲岛下牛栏村海边游玩时,碰上海水退潮,部分活体珊瑚露出海面。周某觉得新奇,就动手采摘了活体珊瑚,共计采走了大小近十片珊瑚石枝。他打算把这些活体珊瑚带回重庆,放在家中观赏。


事后,周某诚恳地致以歉意,表示愿意承担起应该承担的责任和处罚。


经调查,周某采摘的活体珊瑚是当地海洋研究所刚培育出来的。

广西“蓬莱”——涠洲岛。  谭瑞军 摄


 记者了解到,2018年7月1日,《北海市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根据条例相关规定,禁止买卖、使用珊瑚礁及其制品、碎体;禁止运输、邮寄、携带火山石、标本化石、珊瑚礁及其制品、碎体等离岛;禁止采挖、破坏珊瑚和珊瑚礁。对违反条例规定者,可由涠洲岛保护管理机构处珊瑚礁及其制品、碎体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可由海洋环境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和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目前,海洋环境部门正进行调查,将作进一步处理。


  

执行总编 | 潘世远

审核 | 李维维

网络编辑 | 徐阳

校对 | 廖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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