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锦军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专题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以及研究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事宜
6月26日下午,市长蔡锦军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听取北海市落实中央第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阶段情况汇报并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审议并通过了提高北海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事宜。
北海市政府常务会议现场。李君光 摄
会议指出,脱贫攻坚工作是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最大民生工程。我市高度重视中央第二巡视组对广西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2月28日至今,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我市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抓好整改和考核工作。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国家、自治区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和县区要对照《2019年北海市扶贫开发考核成效提升工作方案》要求,“吃透”文件精神,专门开会研究,全面梳理弄清楚考核扣分项目和原因,聚焦关键环节,补短板、强弱项,精准发力、集中攻坚,多措并举防止返贫和出现新的贫困,确保我市在2019年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取得综合评价“好”的等次。扶贫开发考核部门要加强基层督查,采取“一竿子插到底”的方式,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设路线,对各县区、各乡镇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督查暗访,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恪守“保底线”原则,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向中央巡视组和自治区交上满意答卷。
蔡锦军作讲话。李君光 摄
会议审议通过了提高北海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事宜,确定从2019年7月1日起,北海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620元/月/人提高到690元/月/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4000元/年/人提高到5000元/年/人。这是我市贯彻落实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决策和部署的需要,是综合考虑经济的发展,实施兜底脱贫,提高城乡低保覆盖率,改善民生,使城乡困难群众充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助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的一项有力的新举措。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2018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和《2018年度北海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北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进一步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北海市爱国卫生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提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提高市民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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