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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北海市日前明确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实施范围,扩大至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截至目前,我市已为312家企业办理了社保缓缴业务,可缓缴三项社保费金额为4686.13万元。
据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含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市、县(市、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处于亏损状态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适用缓缴实施办法。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恢复业务办理,有序推进各项服务工作。图源:北海人社微信公众号
我市本次疫情发生后,为积极有效应对疫情对我市市场主体的影响,缓解企业经营的困难,我市结合实际进一步扩大缓缴社保费政策实施范围,在“5个特困行业”“17个困难行业”的基础上,扩大至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7月至12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据了解,目前我市社保经办部门均已对外正常营业,线上线下均可办理相关业务。市社保经办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扩大阶段性缓缴政策的实施范围对提振企业信心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希望相关企业用好用足国家纾困政策,积极向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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