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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5日、罚款1万元,还被依法取缔,只因没做好这件事……

平安石碣 2024-02-12


遇到未成年人入住旅馆

除了要求出示身份证进行登记

还要履行询问义务

如果没有

那就麻烦大了

▼▼▼

近日,石碣公安分局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辖区某公寓存在不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6月1日,分局依法对该公寓经营者李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10000元,并依法取缔该公寓。

经调查,李某自2020年8月20日开始在东莞市石碣镇科技中路某公寓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旅馆业,2020年9月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被处罚后,李某仍继续在该处擅自经营旅馆业。

3月份,石碣公安分局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李某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未按照规定“五必须”要求。经询问,李某对其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旅馆业和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不依法询问的违法行为陈述不讳。


     2021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其中对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安全保护义务明确规定。

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落实“五必须”:


★ 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 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 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 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 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部分素材来源:衡阳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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