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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戳!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及相关安排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科学合理地安排好下一阶段工作任务,2020年4月17日,学校应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会议,会议就以下几方面问题进行重点安排。


01

各单位做好防护工作

一、全校各单位紧密结合我省当前疫情新变化和境外输入新形势,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各小组成员、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和学校各项防控部署,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和问题导向,提档升级疫情防控工作,当前要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常态化加强疫情防控,抓细抓实具体防控措施,重点落实好文件精神,着力推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与落实全年重点工作“两不误


02

学生返校复课时间待定

所有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各学院(部)及教务处等职能部门要确保教学效果,提升教学质量;各学院(部)、教务处要妥善安排好毕业生实习工作,并立即启动毕业生网上答辩程序,统筹设计安排好毕业生毕业设计、毕业答辩,严格把控、保证质量;研究生部要对极特殊情况确需返校研究生提出安排意见,单独上报学校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时落实好研究生线上教学等各项工作;招生就业处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化手段,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开辟网络招聘平台等方式持续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03

加强师生健康状况排查和校园管控

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各类人员健康状况的排查,落实好“人盯人”要求,用好“龙江健康码”和“钉钉”,动态监测师生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继续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全面加强所有驻校生安全管控;4月20日起,各单位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实行弹性工作制,所有需到岗工作人员一律严格落实出入校园及楼宇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符合“绿码+体温正常+戴口罩”方可入内,加强个人防护,确保安全。


04

健全完善防控预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教育部关于疫情防控部署和《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对照《黑龙江省高等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防疫工作评估参考》,全面梳理学校现有防控制度、预案,开展评估,重点制定好学校开学方案、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研究制订学生毕业典礼预案等。


05

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对至今仍在外地的教职工实行“一人一策”,明确告之是否可以返校;目前仍在外地且返回后需在学校人才公寓居住的教职工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返校;学校各单位要有针对性地重点对境外留学、访学师生及其他师生保持密切联系,并开展好心理健康疏导和人文关怀;积极配合市、区有关部门落实好社区联防联控值守工作。


06

学校近期安排及有关要求

4月25日至26日召开学校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6日、5月9日上班学校教务部门、各学院(部)要合理安排调整好线上教学等工作。各医疗、生产单位可结合实际自行安排假期。

放假期间,相关单位要协调落实好学校行政总值班工作,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值守、信息畅通,4月27日前将本单位行政总值班表报送办公室综合科。办公室、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值班落实情况督查,保卫处要加强假期校园及周边的巡逻检查,确保假期校园安全。

 放假期间,全校师生要严格落实上级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减少外出(确需离开本市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和疫情防控报备制度),坚决做到不聚集、不聚餐,增强防护,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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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佳木斯大学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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