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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绿卡居民、已故者家属…财政部追讨纾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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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作业疏失,联邦政府发放的疫情纾困现金支票,就连已经亡故的民众家属,以及没有永久居留权的民众,也都收到;财政部6日表示,民众收到这些原本就不该领取的金钱,应该退回给国税局(IRS),否则将面临法律后果。


财政部6日表示,民众若不具资格领取纾困金而收到,应该退回给国税局(IRS),否则将面临法律后果。(IRS)


     国税局网站6日发表声明指出,没有永久居留权的外籍人士、已故美国公民都没有领取纾困现金的资格,除非采取夫妻合并报税,否则款项必须全数退回;至于退款方式则因收到款项的方式而有不同,包括收到传统支票或直接汇入银行户头。


     目前有许多在美国合法居留且正常缴税,但尚未拥有绿卡的居民,已收到1200元的纾困款;之前非绿卡持有者只要符合前一年已缴税等资格,也将他们列入可领取纾困金名单;因此,国税局如今却说要追回,如何执行与是否有违法之虞,势必引发争议。


     财政部在另一分声明表示,如果亲人已经过世,但家属却收到亡者名下的纾困现金支票,应该立即把款项退还给国税局。


     声明中指出,退款时应该全额退回,除非是采取夫妻合并报税,其中一人仍然在世;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在世的配偶,应该将亡故配偶名下的纾困现金退回。


     国税局展开每人1200元的单次纾困现金发放之后,已经不在人世的亡者竟仍收到的案例,开始在社群媒体流传。


     如果家属迟迟没有退还已故民众名下的纾困现金,究竟将会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国税局并未说明。


     纳税人权益中心(Center for Taxpayer Rights)创办人妮娜‧奥森(Nina Olson)接受今日美国报(USA Today)访问时分析,其实财政部无权强迫民众退回这些款项,因为从技术层面看来,这笔钱属于税收抵免(tax credit)


     国税局网站指出,收到传统支票的民众,可以在支票上加注作废(VOID)字样,然后把支票寄回国税局公告的指定地点,信中应该附上纸条,说明退还支票的原因为何。


     如果是透过直接汇入银行互头收到纾困现金,国税局则要求民众寄汇票(Money Order)或个人支票到指定地点;支票抬头应写美国财政部(US Treasury),同时写上2020EIP字样,并在支票上加注收到纾困现金当事人的纳税人识别号码(taxpa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或社会安全号码(social security number),并且附上纸条说明退款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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