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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山区2017年“广东扶贫济困日”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6-27 南山企服中心

各有关单位:        

   《南山区2017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山区“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协调小组

                   南山区民政局(代章)

                      2017年6月23日



南山区2017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深圳市2017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目标

(一)活动主题

关爱贫困人口,助力攻坚脱贫。

(二)活动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我省“三年攻坚、两年巩固,到2020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目标要求,在省扶贫济困日办公室的指导下,通过发动和组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我区对口帮扶的连平县贫困对象筹集资金,用于我区对口帮扶的河源市连平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

二、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分别举办区有关行业、系统扶贫济困座谈会

1.召开区重点企业、驻深央企、外资企业、股份公司座谈会,通报活动情况,发动捐款。请区有关领导出席。(由区工商联、区经促局、区科创局、区住建局、区国资委、区集体办主办)

2.召开民族宗教、港澳台同胞、华人华侨爱心人士座谈会,通报活动情况,发动捐款。请分管区领导出席。(区委统战部主办)

3.召开工会、青联、妇联系统爱心人士座谈会,通报活动情况,发动捐款。请分管区领导出席。(由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分别主办)

4.召开部分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座谈会,通报活动情况,发动捐款。请分管区领导出席。(由区民政局主办)

5.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区扶贫济困日活动要求,组织开展好本辖区扶贫济困日活动。(由各街道办事处主办)

(二)组织开展系列爱心捐赠活动

1.开展公职人员爱心捐赠活动。6月25日前,区直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公职人员组织开展捐赠活动。(区直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2.开展党员、团员、工会会员献爱心活动。结合纪念建党96周年活动,分别向全区广大党员、团员、工人发出倡议,开展党员、团员、工会会员献爱心活动。(区直机关工委、区委组织部、区总工会、团区委、区教育局负责)

3.开展社会组织扶贫助困活动。区民政局联合区社会组织总会向全区社会组织发出倡议,动员、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募捐,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活动,为我区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做贡献。(区民政局负责)

4.开展“学子献爱心”活动。向全区大、中、小学校学生发出倡议,积极开展“学子献爱心”活动。(团区委、区教育局负责)

5.开展社区扶贫募捐活动。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广泛动员和组织社区居民参与扶贫济困活动,争取做到社区募捐全覆盖。(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负责)

6.开展“慈善联合劝捐”行动。发挥区慈善会、红十字会等公募基金会的公募优势及专业服务性慈善组织的项目实施优势,建立以项目为导向的帮困救助机制和善款筹募机制。广泛开展义演、义卖、义赛、义拍、慈善万人行等联合劝募活动,为助贫助困公益慈善项目募集资金。此外,遴选一批优秀扶贫济困类公益慈善项目,由各公募慈善组织通过网络平台,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网络捐赠活动。(区民政局牵头,区慈善会、相关公募基金会负责)

7.开展网络募捐活动。通过向市民发出爱心捐赠倡议书,鼓励使用网络作为募捐载体,发动广大市民通过慈善网络捐赠平台以及公益行善类移动终端APP进行捐赠。(由区红十字会、区慈善会等公募慈善组织共同负责)

(三)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对口帮扶活动

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对我区开展对口扶持的河源市贫困地区开展科技扶贫、劳务扶贫、旅游扶贫,开展兴办实业、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兴教助学、送医送药等专项扶贫活动。(区各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四)开展访贫慰问活动

6月30日前后,我区各级领导结合工作安排,带头开展访贫慰问活动。区各部门要结合“七·一”党建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到我区对口帮扶贫困村开展特殊党日活动、党团组织生活以及访贫慰问、送温暖献爱心等系列活动,带动全社会共同关爱困难群众。(区委组织部指导,区各单位负责实施)

(五)组织参评“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和“广东扶贫济困优秀团队(项目)”

按照省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的有关工作部署,向省推荐我区符合认定条件的爱心企业、团体、个人及优秀项目参加全省“广东扶贫济困日红棉杯”、“广东扶贫济困优秀团队(项目)”评选活动。(区民政局负责,区慈善会协助)

(六)举办“6·30”扶贫济困日启动仪式

6月30日上午9:30,在区委大楼举行“南山区2017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启动仪式,邀请区四套班子领导出席。(区民政局负责,区慈善会等单位协助)

三、活动组织和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凝聚扶贫攻坚共识

今年是我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承上启下、全面突破的关键一年。通过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筹集资金,广泛动员社会参与扶贫济困活动,对全面完成省政府三年脱贫攻坚目标和我区的对口扶贫任务,实现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我区各单位务必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扶贫济困日活动。

(二)强化领导责任,切实加强组织协调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的工作部署,确保我区今年“广东扶贫济困日”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南山区“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协调小组(下称“区活动协调小组”),由副区长谢炳文任组长,区经济促进局(对口办)、区民政局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区各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区各有关单位、部门及驻区各单位、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活动第一责任人。区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工作人员由区民政局和区经济促进局(对口办)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办理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活动领导机构,建立活动联络员制度,形成联动工作机制,确保活动能有序开展。

(三)加强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接受社会监督

各捐赠接收单位要严格按照《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办法》,规范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使用捐赠款物,确保扶贫济困日活动在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上运行。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发动募集的善款,按照办法要求,参照市里的做法,结合我区实际,由各单位、各部门接收并汇缴至南山区慈善会账号,(收款单位:深圳市南山区慈善会,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头支行,人民币账号:7614 5793 1624,港币账号:7640 5796 0409,捐款电话:86242000 26542242),再由各部门、各单位提出扶贫项目用款申请,主要用于各单位、各部门负责的扶贫济困项目。

区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协助、指导各单位管理和使用捐赠款项,要通过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捐款接收和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和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活动总结

各有关单位、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本方案,明确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细化活动方案,并紧密协作,相互配合,主动承担和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各有关单位、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和取得的成效,并于2017年7月15日前,将本单位开展活动情况通过OA系统报区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区民政局)。


南山区2017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责任分工表:

单  位

具体内容

南山区2017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区民政局、区对口办)

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工作。主要是制订全区活动方案,拟制相关文件;落实今年我区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筹备、动员、总结等工作;组织和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各公益慈善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济困和公益慈善活动;指导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等相关工作。

区委(政府)办公室

负责指导区民政局、区对口办做好今年我区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筹备工作;协调安排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出席相关座谈会、启动仪式等活动。

区直机关工委

负责发动区直机关、驻深单位和驻深央企参与认捐、认建帮扶活动;向区各机关单位发出倡议,倡导广大干部、职工为我区对口帮扶和当地贫困家庭捐赠款物、奉献爱心;邀请有关驻深央企负责人出席重点企业座谈会,配合区经促局做好座谈会相关工作;通知区直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启动仪式。

区委组织部

负责倡议和发动全区党员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捐赠活动;结合“七·一”党建活动和“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指导我区党员、干部、职工开展访贫慰问、送温暖献爱心为主题的特殊党日活动或下基层活动。

区委宣传部

(区文明办)

负责协调新闻宣传广泛宣传慈善文化,形成“全民慈善”的良好社会氛围;指导活动期间的舆论宣传工作,宣传扶贫济困和公益慈善中的先进典型以及扶贫开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成效;区文明办负责会同区关爱办组织开展“关爱行动”等系列活动。

区委统战部(侨办、台办、民宗局)

负责组织发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港澳台同胞、华人华侨、民族宗教系统爱心人士开展认捐、认建帮扶活动。

区总工会

负责牵头召开工会、青联、妇联系统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代表座谈会,倡议并动员全区工会系统和广大职工参与扶贫济困捐赠活动。

团区委

配合区总工会召开工会、青联、妇联系统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代表座谈会;倡议并组织全区青少年参与扶贫济困捐赠活动;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在校学生的扶贫捐赠活动;指导区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开展扶贫捐赠活动并监督其做好捐赠款的接收、管理和使用;协调并通知志愿者代表与启动仪式。

区妇联

配合区总工会召开工会、青联、妇联系统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代表座谈会;倡议并动员全区妇联系统和广大职工参与扶贫济困捐赠活动。

区工商联

负责牵头发动民营企业家、工商社团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捐赠活动。配合区委统战部做好相关座谈会的召开。

区经促局

负责牵头组织召开我区重点企业、驻深央企、区属国企和外资企业代表座谈会,发动我区重点企业和外资企业参与扶贫济困认捐、认建帮扶活动。

区教育局

负责牵头倡议、发动全区教师和在校学生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捐赠活动,做好捐赠款的接收、管理和使用。

区科创局

负责配合区经促局召开我区重点企业代表座谈会;动员本部门、系统干部职工参与我区“广东扶贫济困日”捐赠活动;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结合全区对口帮扶工作,开展扶贫济困的相关活动。

区国监委

负责配合区经促局召开我区重点企业、驻深央企、外资企业代表座谈会,组织发动区属国企参与扶贫济困认捐、认建帮扶活动。

区住建局

负责动员本部门、系统干部职工参与我区“广东扶贫济困日”捐赠活动;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结合全区对口帮扶工作,开展扶贫济困的相关活动。

区红十字会

负责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配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

区审计局

负责对各部门、各单位募捐款物情况进行依法审计。

区城管局

负责组织发动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捐赠活动;协助各单位做好活动期间活动场地审批及启动仪式场地使用等事项。


区集体办

召开股份公司座谈会,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结合全区对口帮扶工作,开展扶贫济困的相关活动。

区金融办

负责动员和组织全区各金融机构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

各街道办事处

负责发动和组织辖区单位、企业、团体、社区群众广泛参与活动,积极募集扶贫济困款物;发动本街道干部职工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捐赠活动。

驻深各单位和各企事业单位

负责动员组织发动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参与我区“广东扶贫济困日”捐赠活动。

其他各部门、各单位

负责动员本部门、系统干部职工参与我区“广东扶贫济困日”捐赠活动;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责,结合全区对口帮扶工作,开展扶贫济困的相关活动。

区慈善会

负责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配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并做好捐赠款的接收、管理和使用;协助区民政局做好我区“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广东扶贫济困优秀团队(项目)”候选单位的推荐,以及全区捐赠款的统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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