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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汉中纵览第四期

汉中司法 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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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

以法治力量共护一泓清水——《汉中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立法解


      为增强汉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的责任感,确保汉江水质安全,推动地方治理和区域协调发展创新实践,汉中市人大常委会按照《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推动我省汉中安康两市开展汉江流域协同立法工作方案》要求出台了《汉中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于2023年3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共六章五十五条,分别从总则、水质保护、水污染防治、跨区域协作、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汉江流域水质保护进行了规范。


汉台区人大常委会视察《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3月17日,汉台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区人大代表,对区人民政府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视察。

      视察组一行实地察看了河东店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森林防火值守站建设情况、农家乐日常监管情况和花果村云顶花园农文旅开发项目情况。通过实地看、现场听、随机询等方式,详细视察了解全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以及《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视察组肯定了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所作的工作和努力。同时指出,开展《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视察,依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大的政治意义。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坚决当好秦岭生态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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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

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开展行政执法培训


       为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增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按照全年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培训学习计划,近日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开展了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培训。

      培训主要围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通过学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强制执行的实施机关、实施程序、审查与决定、期限、听证、变更与延续等条款,解析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对行政执法检查和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适用问题、办案程序问题进行了分析讲解。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意识,为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营造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台区市场监管局规范新冠治疗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口服小分子新冠病毒感染治疗药物零售环节监管工作,近日,汉台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零售环节口服小分子新冠治疗药品专项检查,突出“快、全、严”,局所联动实现提醒告诫“早介入”、违法线索“早发现”、监管执法“早处置”。

      此次专项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80人次,实现辖区275家零售药店监督检查全覆盖。未发现药店违规销售口服小分子新冠治疗药物的行为。


佛坪县公安局农业农村局联合开展禁渔期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保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维护水域生态环境,3月1日,佛坪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大河坝镇政府联合开展禁渔期执法检查行动。

      执法人员在椒溪河流域三河口库区开展执法巡查检查,在巡查的同时积极向群众宣传讲解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法律知识,呼吁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禁渔规定,鼓励大家积极劝阻、举报违法捕鱼行为,形成全民参与良好氛围,共同保护我县水生野生动植物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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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2023年第一次府院联席会议暨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座谈会召开


      3月16日, 2023年第一次府院联席会议暨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座谈会在市司法局召开,会议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晓亮主持,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审判庭)负责同志及市政府部分法律顾问参加座谈。这是全市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建立以来,首次就依法行政热点和法律适用问题召开的联席座谈会。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以近年来关闭自然保护区内矿山的决定案例为切入点,结合各自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阐释,对矿山关闭行政行为的法律性质、程序适用、裁判要点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讨论,并结合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实务和依法行政应当考虑和注意的问题,提出了有关建议和意见。

      马晓亮通报了去年及2023年一季度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情况。他指出,召开联席会议是市政府与市中级法院“府院联动”机制的重要组成举措之一,对于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加强和改进自身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 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3月13日,西乡县人民法院堰口法庭与白勉峡镇某村扶贫互助协会协调联动,采取“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工作模式,对4起借款合同纠纷进行司法确认,高效化解了群众身边的“烦心事”。

      2023年3月13日,白勉峡镇某村扶贫互助协会对个别村民在村扶贫互助协会所借款项逾期未清偿事宜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庭审查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单一,且争议不大,便向该村扶贫互助协会建议采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办理,以期高效解决纠纷并节约诉讼成本。

      案件办理完结,堰口法庭干警还就“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与在场调解员进行讨论和交流。双方一致认为,该工作模式是一种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解纷途径,且经司法确认后的裁定书具有强制执行力,能够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矛盾纠纷在源头化解,止于未诉,化于萌芽。


勉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联席会议


      为了进一步深化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切实加强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的紧密衔接。3月9日,勉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第一次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联席会议。两位市人大代表、12位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参会。

      会上,该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欧明升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参会人员介绍了召开此次会议的目的和意义;第五检察部主任宋松柏对近年来该院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情况、特点和救助措施进行了介绍,并通过列举典型案例向各位参会代表讲解了联合救助的重要性、成效以及目前所面临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基层司法所参与刑事案件法律文书公开宣告送达 让司法更公正透明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进一步增强司法办案工作的透明度,以案件公开促司法公正。近日,镇巴县人民检察院、镇巴县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基层司法所参与刑事案件法律文书公开宣告送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通过基层司法所参与刑事案件法律文书公开宣告送达的形式,促进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该《办法》的出台,是检察机关主动作为,联合司法行政机关形成履职合力,更有力地推进了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的有效衔接,打通了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千里之外“一线连” “云上法庭”减诉累


      近日,一起原、被告相隔千里的抚养费纠纷案件依托“云上法庭”系统,在城固县法院五堵法庭审结,高效便民的网上庭审模式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2023年3月,李某以张小某名义对张某提起抚养费纠纷诉讼,主审法官受理此案后了解到原告方家境贫寒且远在广西,往返开庭费时费力,诉讼成本较高。综合考虑,法官拟决定通过“云上法庭”系统进行网络庭审,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本案通过云审判网络开庭。

     近年来,城固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强落实网络立案、电子送达、云上法庭等信息化案件审理力度,最大程度发挥电子信息化的优势,提高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为人民群众带来“指尖便利”。




4

普法

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 交通安全进校园 守护平安成长路


      汉中交警在第28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组织宣传小分队民警走进校园开展交通 安全宣传活动。

      宣讲中,民警通过发放宣传单、讲解宣传展板、我问你答的形式,多样化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讲座,同时以“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为主题,让大家在欢声笑语中学习交通安全常识。中队民警联合路政人员,通过安全知识讲座、摆放案例展板,发放安全知识图册等方式,让同学们了解到了“上下学的出行安全”、“一盔一带安全常在”、“行人不上高速公路”等方面的常识。学生们还通过典型事故案例认识到了“交通事故猛如虎”,明白了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也更加深刻地感受到生命的脆弱与珍贵。


阳春三月风正好 法治阵地“活”起来


      近日,汉台区人民法院在汉台区中心广场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

      活动现场,由区法院妇联组建的妇女维权先锋队为群众发放《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民法典》以及反对家庭暴力等与女职工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广泛宣传法律法规,促进用人单位增强守法意识、履行法律义务,活动现场女法官干警为女职工答疑解惑,引导女职工自觉遵守法律,普及我国妇女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切实让女职工增强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


世界水日丨共护母亲河 佛坪在行动


      3月22日,佛坪县在桥头广场举行了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暨保护母亲河行动。启动仪式上,县水利部门向群众发出共护母亲河倡议,通报了近两年查处水事违法案件情况、典型案例情况。青年护河志愿者代表进行了发言。

      活动现场,悬挂张贴了节水法规宣传横幅及节水宣传画,摆放“强化依法治水 携手共护母亲河”展板,发放水资源、水土保持宣传折页及节水小窍门、节水帆布袋等宣传材料。同时,利用宣传车循环播放《汉中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广泛宣传节水控水知识,让群众深刻认识到保护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的重要性,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送法进社区 服务暖民心


      “同志,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再各给我一本,拿回去让家里人也好好学习学习”,“同志,刚才没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都有、都有,每人至少保证一套”这是3月17日洋县司法局联合洋州司法所,在北街社区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中两位大妈和工作人员的对话。简单的对话,表现出群众学法的积极性和普法宣传的重要性。

      活动中,司法局副局长魏小虎和北街社区党委书记赵小龙分别作了动员讲话,秦汉律师事务所李斌主任就民法典的相关知识和亮点进行了解读,洋州司法所所长庞昌文结合辖区近两个月发生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例,向在座的群众讲解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志愿者们为每位群众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以及围裙、手提袋等宣传品。

      此次“法律进社区”普法宣传活动,既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与居民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亮点内容进行解读,又通过数据分析和典型案例,向群众宣传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更展现了司法行政干警贴近基层、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


城固县司法局着力打造“普法+旅游”模式,提升“八五”普法宣传实效


      为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落地见效,城固县司法局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抓手,着力打造“普法+旅游”模式,将法治宣传教育深深融入到旅游服务中,营造全社会“依法、守法、护法”氛围。

      依托旅游资源,打造法治文化景区。近年来,城固县司法局注重将普法与旅游景区建设巧妙结合,重点将莲花池村、原公镇青龙寺村景区打造成“城固县法治文化景区”。

      借助“线上线下”,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线下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走进景区,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进景区”普法宣传活动。线上借助“法治城固”普法平台,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等平台宣传旅游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结合旅游出行高峰期,实时发布相关的旅游出行温馨提示。

      形成普法合力,整合资源注重实效。不演“独角戏”,唱响“大合唱”,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旅游旺季期间,城固县公安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向其管理执法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宣传与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普及基本法律知识,不断增强其管理执法服务对象的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南郑区司法局开展“三下乡”法治宣传活动


      3月10日,南郑区2023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暨第三十一届“科技之春”宣传月集中示范活动启动仪式,在圣水镇向阳社区文化广场举行。区司法局作为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全区组织的“三下乡”活动,联合圣水司法所开展了“送法进乡村”,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法治大餐”送到群众家门口。

      活动现场,南郑区司法局和圣水司法所干部通过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摆放法治宣传展板,发放法治宣传彩页、手提袋、抽纸等“普法大礼包”的形式,向现场群众就《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援助法》等重点内容进行了普法宣传,并积极解答群众关于婚姻家庭、劳务纠纷、土地纠纷等方面法律咨询,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武器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活动期间,共计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0余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300余份。群众纷纷表示,这样的普法宣传让他们听得懂、听得进、能用上,希望今后多开展这样接地气的法治宣传活动。


普法助力3·15 检察护航促公平


      在第4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共同创建放心消费环境,3月15日上午,宁强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到县城双拥广场开展以“创建放心消费,打造诚信宁强”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走上街头,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向群众和商家介绍了检察机关的职责,宣传了《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讲解了消费者如何依法维权,现场解答了群众提出的法律疑问。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50余人次,通过本次宣传活动,有效引导了消费者正确行使权利,进一步让群众了解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能,倡导经营者以守法经营为指引,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镇巴县举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


      3月15日,镇巴县举行“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暨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队伍换装仪式。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张学武,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欲晓,副县长张文春,县人民法院院长陆波,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合合出席活动,活动由张文春主持。

      在苗乡广场,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设置了宣传台,向过往群众讲解食品药品、消费维权等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同时也为消费者讲解了假冒伪劣商品的鉴别方法和消费维权渠道。

    

留坝县司法局“法润紫柏·每周讲坛”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月13日,留坝县司法局举行了“法润紫柏 每周讲堂”第五期法律知识讲座,重点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于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修改后的行政处罚法,坚持为行政处罚权行使定规矩、划界限,为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作了一系列针对性规定。

      培训围绕行政处罚法概述、行政处罚原则及种类、新修订新增内容等方面,结合全县执法单位执法情况进行了讲解,通过理论与案例相结合的方式,让参会人员深刻认识到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掌握了依法执政、文明执法的要领,为今后规范执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来源 |  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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