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被冤22年,我诚邀全国法学教师给阜阳公检法普法
今天是教师节,本该是一个感谢师恩的温馨节日。
然而我实在是一刻也不想耽误,须得请全国各地的法学老师来到阜阳,这里有重大的冤情,需要老师们来为我们阜阳的公检法普及法律。
这一切要从阜阳城里一段私人纠纷说起,储安江因自己失信,却骂了葛林林父亲,平头老百姓葛林林因此和褚安江之间有了口角矛盾。哪曾想,嚣张的储安江却扬言道,
“咱有的是钱,我花2000万买他20年牢。”
“只要想搞你,有事没事都得进去。”
硬是连同公安、检察院将葛林林推上了“黑社会领导者”的“高位”。
作为葛林林的妻子,我面对此般司法不公,普通老百姓的力量是和其微弱?
我只得忍痛喊冤,为我丈夫讨回公道。我希望全国的法学老师都能来阜阳教教公检法的工作人员,什么才是真正的法律。
不然,好端端的一个老百姓,直接能被冤枉成“黑社会领导者”。
而所谓的“黑老大“葛林林究竟做了什么呢?
据称,如此嚣张的储安江竟被葛林林在一家三十平米大的酒吧里率领“一百多人”殴打。试问这“一百多人”在这么狭窄的地方伸展得开拳脚吗?
当事人褚安江都有录音说,葛林林其实根本没有打他,而且当时还有公安在。如此矛盾且荒谬的证据却还是成了葛林林的罪证。
葛林林受邀去醉江南酒楼吃饭,席间帮朋友仗义执言。这简简单单一顿饭却被定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的标志”、“两股势力合流”。
本案除陈春柱、葛林林二人被一审法院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外,其余23人均为参加人员。
这23人里,与葛林林没有任何接触的人共计14人,和葛林林有接触但未被安排事情的人共计6人,和葛林林有接触且安排事情的人,仅2人,其中还有一人后来与葛林林的关系渐行渐远。
试问,葛林林作为“黑老大”如何领导这帮陌生人?
一审判决认为:陈春柱、葛林林黑社会团控制了明鸿花园和万霖花苑两个小区的经济和社会秩序。然而,葛林林靠什么称霸他从来没有去过和只去过一次的小区?
我曾出示葛林林照片问路过的小区居民是否听说过葛林林,皆是连连摇头。
天下真有如此窝囊的“黑老大”?
这些罗织的罪名、编造的谎言怎么能堂而皇之的呈上法庭?而法庭竟然还愿意采信,以此重判了葛林林22年。
此案中的荒谬滑稽之事,实在是书不尽、言不完。
侦查期间,起诉意见书落款是阜阳市公安局,但本案却无一案件是该局立案侦查的。阜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和综合执法分局不是本案犯罪地,也不是犯罪嫌疑人居住地,而且也没有被指定管辖,对本案没有管辖权,其立案侦查行为也是违法无效的。
审查起诉管辖错误;一审审判管辖错误;违反回避制度;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违反公开审判的规定;剥夺、限制被告人的法定诉讼权利,直接影响案件公正裁判……
错得离谱,不忍卒读。
储安江的“专门安排”再配合上阜阳公检法的“法盲”,于是,葛林林案就这样一步一步炮制成了冤案。
我作为葛林林的妻子,希望在教师节之际,能为阜阳公检法请到全国的法学老师为他们普法。
其实,不仅仅是老师,就连没毕业的法学生也能给他们当老师,毕竟他们所犯的错误实在是太基础、太离谱。
请法学老师为阜阳公检法普法,一来,是为了葛林林二审能够还原真相,能够依法、公平公正公开审理,二来,是为了我们阜阳人民以后都能得到法律的公平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