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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大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中科院心理所联合培养学术型研究生专项计划启动实施



联合培养学术型研究生

专 项 计 划

华东师大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中科院心理所


为深化科教融合,实现资源共享,促进重大学术成果产出,培养卓越的心理学科后备力量,经华东师范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以下简称“心理学院”)与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以下简称“心理所”)共同协商,本着“面向需求、优势互补、务重实效、合作共赢”的原则,以推动协同创新,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自2024年起实施联合培养专项计划。



01

专项计划名额

从心理学院总体名额中设置不多于 10 名学术型研究生用于专项计划。其中,不多于 5 名在推免复试招生环节以直博生录入, 不多于 5 名以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方式录入。



02

联合培养方式


1. 双方明确导师组对研究生进行联合培养,共同参与联培生的选拔、培养及学位论文答辩等环节。 


2. 学生在心理所期间的科研及论文指导、日常管理等工作由心理所导师负责。在心理所科研期间的住宿费用及生活补贴由心理所的指导教师承担。在心理学院期间的生活补贴由心理学院的指导教师承担。 


3. 联培博士生在申请学位前至少以第一作者在《心理学报》或 SCI/SSCI 期刊(JCR1 区)上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且第一产权单位属于华东师大。 


4. 联培硕士生在申请学位前至少以第一作者在《心理学报》或 SCI/SSCI 期刊上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且第一产权单位属于华东师大。 


5. 联培生在学期间获得的学术成果,发表学术论著、申报奖项等可实行单位双署名制。



03

联培名额申请流程

1. 拟申请导师需满足以下条件: 

(1)导师组应满足所在单位研究生导师上岗资格的要求; 

(2)心理所的联合导师若联培博士生,需为心理所研究员职称;若联培硕士生需为心理所研究员或副研究员; 

(3)导师组需有明确的合作或合作意向,且有双方签字的合作意向书; 

(4)导师组仅能申请 1 个博士名额(占用心理学院导师名额)或 1 个硕士名额(不占用心理学院导师名额); 

(5)导师组需满足优势互补、协同育人功能,提高重大学术创新,提升华东师大心理学科影响力。


2. 专项计划工作小组(由心理学院和心理所共同组成)根据申请材料和具体情况进行评审,确定上岗导师组名单,优先获得心理学院学术型研究生名额。



04

报名与联系方式


请有意愿申请的考生尽快与意向导师联系,名额有限!

(导师信息可查看心理学院主页 https://psy.ecnu.edu.cn/ )


项目咨询联系方式


心理学院

联系人:郭老师

电子邮箱:qguo@psy.ecnu.edu.cn


心理所

联系人:邵老师

电子邮箱:shaowh@psych.ac.cn



初审|李先春

终审|方   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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