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才若渴!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全球诚聘“百名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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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广技师正式对外公布
将以优厚待遇
在海内外诚招
“百名教授和优秀博士”
具体公告请看下文!
学校简介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前身为广东民族学院,创办于1957年,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学科门类齐全、职教发展特色鲜明的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师范院校,首批广东省普通本科转型试点高校。
现有工学、人文和管理等三大主要学科门类,控制科学与工程、职业技术教育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民族学和机械工程等5个广东省重点学科,通信与信息系统、中国现当代文学等2个珠江学者岗位计划设岗学科。现有教育学、控制科学与工程、民族学、新闻传播学等4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涵盖22个二级学科方向,教育硕士、工程硕士(电子与通信工程硕士)、会计硕士等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院是“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有“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等13个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学院坐落于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海上丝绸之路发祥地和改革开放前沿地广州,现有校本部、西校区、北校区、白云校区等4个校区。
招聘“百名教授博士”公告
学院秉承“厚德博学、唯实求新”的校训精神,坚持“面向职教、服务职教、引领职教、特色发展”的办学定位。为把学校建成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技术师范大学,学校现以优厚的待遇面向海内外诚招百名教授和优秀博士。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左:著名老一辈革命家、我院首任院长罗明)
(右:人民教育家、学院第二任党委书记汪达之)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热爱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4. 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 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6. 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 应聘教授岗位人员须具有正高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应聘博士岗位人员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8. 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8年招聘百名教授博士岗位表》(附件1)。
(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详细附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应聘:
1. 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 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按学校相关规定为引进人员安排过渡房。
获批“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项目者、青年拔尖人才项目者,省财政给予每人50万生活补贴。
获批珠江学者特聘教授,聘期内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2万岗位津贴,学校科研配套经费50-150万。获批青年珠江学者,聘期内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8万岗位津贴,学校科研配套经费30-100万。
获批广东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学校配套同等额度项目经费。
获批其他国家和广东省人才项目者,全额享受项目资助经费,学校给予相应奖励。
博士引进待遇为住房补贴(含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11-35万元,业绩特别突出者可在上述基础上从优。
教授引进待遇面议,住房补贴(含安家费)最高可达100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1. 博士岗位报名时间
第一批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
第二批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0日
第三批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
2.教授岗位报名时间不受以上限制,2018年全年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1.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2),并将信息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gszpwgszpw@163.com,务必按如下格式规范填写邮件主题:姓名+应聘批次+岗位代码+联系电话+毕业院校+所学专业。
2. 提交个人应聘纸质材料,务必于报名批次截止时间前采用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达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需按照信息表填写的内容提供应聘材料,主要包括:
(1)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应聘人员信息表(一式两份);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从最初学历起提供)、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实践)经历证明(含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近五年科研成果证明(含论文及检索证明、著作、科研项目和专利等)、获奖证明、外语水平等级证书、成绩单、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缓就业协议书及招聘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凡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视为信息表所填内容无效)。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人事科(办公楼3楼311室)
邮政编码:510665
联系人:刘老师、姚老师
联系电话:(020)38256619
学校人事处在指定报名时间内收到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表电子版和个人应聘纸质材料,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报名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三)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http://rsc.gpnu.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每批次限报一个岗位。
2. 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 第一批报名的应届毕业生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第二、三批报名的应届毕业生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批次截止时间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最迟在考察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 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最迟在考察前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 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6. 应聘教授岗位人员报名成功后不纳入以下招聘程序,按学校引进教授相关程序组织实施。
(四)报名资格审查
1. 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并择优筛选。列入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在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请应聘人员届时登录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2. 资格复审
各二级用人单位组织完成专业能力测试后,学校对拟参加综合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予列入综合面试。列入综合面试人员名单将于专业能力测试后在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请应聘人员届时登录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专业能力测试
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和专业相关性等。具体测试安排由学校各二级用人单位通知列入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各二级用人单位成立专业能力测试小组负责测试评审工作,专业能力测试小组在考生测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80分为合格分数线。如同一岗位考生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相同的,视为并列名次。在成绩合格者中,各岗位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列入综合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2的,按照实际符合综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第二阶段: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综合面试的具体安排将于专业能力测试后在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学校成立综合面试评委小组负责面试评审工作,综合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综合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80分为合格分数线。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总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在综合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如同一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综合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列入体检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参加体检,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院长办公会议审议等程序通过后可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人员原则上须在公示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齐备办理入职手续材料,逾期未按规定提交齐备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1. 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5号)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广师院〔2018〕59号)相关规定执行。
2. 应聘人员应遵守招聘纪律,应聘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全面、真实、准确,且与在《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应聘人员信息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弄虚作假、隐瞒个人情况、师德师风不端等不良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协议无效。
3. 关于递补的说明
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院长办公会议审议未通过、公示结果影响或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如决定递补,则在同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 本公告及岗位表提及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5. 年龄的计算
年龄按周岁计算,精确到日,年龄界限计算至每批次报名截止之日。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8256619(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投诉电话:020-38256612(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政策、规定发生调整,按新规定、政策执行。本公告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欢迎广大有识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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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人事处
供图 | 党委宣传部 新闻社
执行编辑 | 吕晓秋
责任编辑 | 尹忠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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