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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2021年推免预报名

青法平台 青法在线 2021-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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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预报名通知


为做好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法学研究所将通过“上海社会科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系统”(以下简称“预报名系统”)进行接受推免生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报名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且具有所在高校的推荐资格。

6、申请者所在高校一般应为“985工程”高校、或设研究生院高校、或“211工程”高校,或申请者所在专业是国家重点学科(含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排名须名列前茅,且无不合格成绩。

7、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须与申请者本科所学专业(含双学位、辅修)相同或相关。

8、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或能证明具有同等水平的外语成绩。


二、预报名程序


1、预报名系统

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预报名链接为https://sstj.sass.org.cn/yjszsxsb/,申请人请在规定时间内点击推免报名注册及提交纸质材料。预报名时间拟定9月10日至9月20日,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2、打印和寄送材料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打印并寄送两套以下材料,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yxw@sass.org.cn:

(1)上海社会科学院202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1份(见附件1);

(2)上海社会科学院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2封,即需要2位专家分别推荐,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见附件2);

(3)所在院校教务处提供申请人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此证明若在递交申请材料阶段未能签字盖章,可先将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寄出。获得复试资格者,最迟须于复试时将该证明递交所申请研究所。

(4)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5)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6)个人陈述;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CET四、六级成绩等;

(8)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复印件。

以上材料电子版寄送的截止日期为9月20日,电子邮箱地址为:yxw@sass.org.cn。电子版材料的文件名及附件名命名格式为:学校-姓名(材料类型),如“XX大学-张三(本科成绩单)”。

以上材料纸质版寄送的截止日期为10月18日(以邮戳为准),寄送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610号1号楼411室,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235,联系电话:64871225。

未寄送上述材料者,其网上申请无效。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必须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


三、考核选拔


1、考核内容:考核由背景评估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

背景评估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所在学校遴选推免资格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综合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结合防疫工作常态化安排,灵活采用线上方式进行综合面试考核。

参加我所“2020年法学研究优秀青年人才夏令营”并获得“优秀营员”称号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2、经法学所推免预报名程序考核合格的考生,正式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后,须在规定时间登陆教育部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在系统中填报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并确认上海社会科学院的复试及录取通知,方可录取为我所2021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报考志愿应按照我所预报名考核合格的专业填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登录系统进行操作或未按要求填报志愿,视为放弃候选人资格。具体请关注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后续通知。


四、其他事项


1、2021年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招收的推免生入学后可享受除学业奖学金、普通助学金以外的一次性新生推免奖学金8000元。

2、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他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研究生院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名单进行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3、我所将会同研究生院根据《上海社会科学院关于接受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规定》组织外校推荐免试的接收工作。如本办法的有关内容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发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发文件为准,我所将及时公告变化内容,请申请人予以密切关注。


五、信息咨询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网站:https://ilaw.sass.org.cn/

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sass.org.cn/

办公电话:021-33165332(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Email:yxw@sass.org.cn


注:(附件1、附件2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2020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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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辑 ✎ 泽宇

排版编辑 ✎ 煜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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