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官二代赵晋牵出的女厅官,挪用侵吞公款超3亿
四年前的7月28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天津市水务局原副局长马白玉(正厅级)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至此,这位由商入仕的女巨贪被“斩落马下”。
近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了一篇法律文书,内容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一中院公诉马白玉的起诉书,其中详细列举了马白玉在曾经要职岗位中如何贪污受贿的种种细节。
引起长安街知事注意的是,马白玉贪污受贿的方式也颇为不同,靠的是炒股。只是,此马实为害群之马,让国家损失了巨额财产,却从中饱了自家的私囊。
马白玉
起诉书中显示,2000年5月至2007年1月间,马白玉先后担任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天津市政工程总公司(原天津市政工程局)总经济师等职务,同时担任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2000年,天津市政工程局进行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后将项目转交到马白玉手下的创业环保公司。面对手里资金不足窘境,马白玉决定通过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方式解决资金缺口。
同年10月,马白玉利用自己在市政投资公司的权力,与滨海市政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了天津亿富公司。此后的十多个月里,马白玉以维持创业环保公司股价为名,私自动用市政投资公司资金,通过天津亿富公司将1.24亿元国有资金投入证券市场,炒作创业环保公司股票。
期间,马还分别与两家国有公司达成协议,又将2.4亿元国有资金投入证券市场,炒作创业环保股票。
此后,马白玉为了掩盖动用3.6亿国有资金炒作股票的事实,由市政投资公司与某证券公司签订了虚假资产管理合同,并以账户间资金划转为手段,冲平市政投资公司对相关公司的3.64亿元的企业账目。
最终,由于股市波动,马白玉的投资以失败告终。她决定以市政投资公司名义收回此前运作为对某证券公司短期投资的保证金退款,并将短期投资损失339651016.47元计入当期损益。
最终检察机关认定,马白玉在工作中超越职权,违法动用国有资金炒作上市公司股票,给国家造成3.15亿元的经济损失。同时,她自己还贪污了炒股资金一千万余元。
长安街知事还注意到,马白玉在贪污的道路上是举家前行的。
除了利用炒股中饱私囊,马白玉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丈夫贾素进及儿子贾非以吃空饷、报销飞机票、住宿费、电话费等手段非法侵吞公款。其中马白玉本人侵吞公款共计39万元人民币、34万元港币。她的家人则侵吞公款共计约37万元人民币,约34万元港币。
不仅如此,马白玉在收受贿赂方面也是来者不拒。
任职期间,她非法接受了包括人民币、商品房、翡翠、金条等共计折合人民币304.2万余元。她还非法收受港币118万元、价值港币130万元的股票,以及非法收受美金7.5万元、欧元4.5万元、英镑2.1万元。
马还将儿子和儿媳安排进手下的市政投资公司工作。两人长期吃空饷,领取公司的工资和五险一金,共计33万多元。
长安街知事曾介绍过,江苏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少麟之子赵晋长期从事房地产开发,于2014年6月被有关部门带走,并牵出了天津城建系统塌方式腐败的一长串名单,马白玉正位列其中。
《检察日报》曾在题为《反腐成绩单何以抢眼?天津市检察机关打造独具特色的职侦一体化办案模式》的文章中提到,天津市纪委于2012年即开始调查马某,2014年5月中央巡视组巡视后,将马某案作为中央巡视组、中央纪委督办案件。
这里的马某,指的正是马白玉。
马的一系列线索移交到天津市检察院后,该院决定以反渎、反贪部门和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渎、反贪部门的干警共22名组成办案组,在侦办案件中,共讯问80多次、形成讯问笔录100余份、调取证言和书证1000余份。
最终,马白玉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多个罪名,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如此“害群之马”,得到了其应有的严厉惩罚!
揭秘女贪官的“权色交易”,与上级私通,一路火箭高升!
与人通奸,以前只见于男性腐败官员的通报当中,现在却极为罕见的出现在女性腐败官员的通报当中。山西的腐败官员,又“贡献”了一个腐败新形式。
2014年,中纪委通报了两名山西女官员的立案调查结果,通报显示两人均有与他人通奸行为。
这是通报对违纪女官员首次采用“与他人通奸”字样。两名女官员分别是山西高平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晓波;晋中市委原副书记张秀萍,均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山西是煤炭大省,但是在2011年前后,煤炭产业的黄金发展期已经结束,煤炭形势一路下行。杨晓波一直试图依靠房地产业作出政绩。其上任后的“一号工程”就是碧桂园城市综合体项目,为了该项目,杨晓波还曾带队到广东碧桂园集团考察洽谈,商定由广东碧桂园集团投资26亿元,在高平打造一个包括商业、景观、住宅等多种业态的综合体。
2014年4月杨晓波被查后,“一号工程”也随之停工。当地人对此事的关注并不多,其高平往事中“与多名上下级长期保持情人关系”却成了人们热议的话题。
经纪委调查,杨晓波2011年5月至2014年4月任高平市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43人款物共计人民币950万元,美元47万元,欧元9万元,价值人民币30.21万元的金条和3万元购物卡,手表3块、首饰5件。违反廉洁自律的规定,收受重100克金碗1个。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
“到后来自己坦白问题的时候,每讲一笔,自己都触目惊心。自己誓词是怎么宣誓的,忘记了。为什么就会是我?我觉得根本查不到 我。我也猜想,好多跟我一样的人,现在在外头虽然没“进来”,但他心里的那种折磨,我能想像的到。”这是山西省高平市落马市长杨晓波声泪俱下的忏悔。
生于1965年的张秀萍,现年49岁,其仕途与两任山西纪委书记,即山西原纪委书记金银焕(2008年因车祸死亡)、金道铭多有交集。
金道铭走上山西省纪委书记岗位两个月后,张秀萍获提拔,于2006年10月进入山西省纪委领导班子,成为山西省纪委常委。自此,张秀萍一直担任山西省纪委常委,跟金道铭共事近7年。
中纪委网站通报:张秀萍在担任山西省纪委副秘书长、监察综合室主任、常委,晋中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收受礼金;与他人通奸。
腐败与官员性别无关,男女官员职务犯罪都可能涉及两性问题,但与男官员多“以权谋色”不同,问题女官员“以色谋权”的现象较多,“男贪官会把已有的权力作为满足色欲的筹码,而女贪官则把牺牲色相作为得到权力的手段。这也是近年来女贪官深陷美容腐败的诱因之一,因为美貌、美体已然成为色诱的资本。
通奸”很可能涉及权色交易,因此必须追问“与他人通奸”中的“他人”到底是谁,问题官员“火箭”提拔任用是否与其背后有人“关照”有关。“以此为线索,揭开‘他人’的神秘面纱,或许能顺藤摸瓜挖出背后的保护伞,查清更严重的腐败问题。
女贪官覆灭记:靠卖官疯狂敛财,有一特殊癖好让人羞耻难当!
“常言道:“公生明,廉生威。”然而,为官者最难做到的就是“清廉”二字。正因为“廉洁”做到之不易,“廉洁”被贪者所玷污所以才更应该像渴望呼吸一样去渴望清廉。
韩桂芝,黑龙江哈尔滨人,1997年起任中共黑龙江省委副书记,2002年当选黑龙江省政协主席。有人评价她语言犀利,敢说敢做,性格像男人那样雷厉风行,但这些令人欣赏的优点反过来亦遭人诟病:这个女人太霸道。
但最让韩桂芝出名的不是她的霸道,而是她独特的“卖官”行为。
韩桂芝卖官敛财惯用的是两种手段——放风和设饵。所谓的“放风”,那就是她在提拔时,首先由她亲自进行内定初选。然后,再提交会议讨论终审。多年来,她的“初选内定”可以说是“百发百中”!
韩桂芝通过她的儿子、妹妹,以及她身边的工作人员,来一个有目的、有额度的“放风”。“放风”的真实目的,那就是把官位的价码透露给对方,这样使对方有一时间上的思想准备和物资准备。如果官位价码达到了标准,那么人选也就名正言顺地就任其职了。如果官位价码达不到标准的话,这个人选也就靠边站!
韩桂芝从科长到副处,再由副处到副厅,再到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在公开场合,韩桂芝也说组织如何如何培养她,但私下里,她却感谢佛祖的培养。特别是在1996年担任省委常委后,住房越换越大,她决定好好给佛像腾出个房间,以便日日夜夜朝拜。可是无论怎样烧香拜佛都改变不了她贪污的事实,德之不修福将焉至,2005年她就受到了报应。
韩桂芝靠卖官疯狂敛财,惊动了中央。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黑龙江省委决定,给予韩桂芝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鉴于韩桂芝的行为涉嫌犯罪,已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和有关线索一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这几年她多次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款物共计人民币702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2005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韩桂芝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韩桂芝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贪心就像一支毒箭,糜烂者主就是它的心。作为人民的公仆,更要把廉洁作为一面镜子,时刻提醒着自己,照耀着自己,始终做到警钟长鸣,保持清醒头脑;抵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真正做到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行事,坦坦荡荡为民众,留得清白在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