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四川、广东多地女性牵涉其中!央视已曝!官方警告!
传销玩出新花样、传销玩出新花样!
最近央视曝光了“微传销”的骗局!
刷爆了重庆、四川等地的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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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庆这样的案例也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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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南岸区市民小戴看到了朋友圈的一个朋友的截图,成了某护肤产品的代理,先缴纳了2000元的代理费以及3000元的货款,就成了一名微商。
当他的货品卖不出去后,他开始向上一级代理商求助,得到的答复是:“卖货不是主要目的,发展下级代理商可能更有效益。“这很像传销!”于是,小戴随及向有关部门报了案。
你肯定也有这样的经历吧…
刷朋友圈时,你肯定经常看到一些“创业朋友”,
卖内衣、卖面膜,卖包包,甚至请你做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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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他们都是传销吗?
真相究竟是怎样的?
有没有权威、可靠的说法呢?
日前,工商总局发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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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打着“微商”名义
搞网络传销的情况,屡见不鲜
据新华社7月1日报道,工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做好查处网络传销工作。
这种传销一般打着“微信营销”的旗号,以微信、微商为平台,采取夸大宣传、造假炫富引诱“朋友”入伙等方式,诱骗“朋友圈”的亲朋好友,以商品零售为幌子,实际是以发展下级代理商的形式从事网络传销。
同时,重庆市工商局公开信息透露,我市目前的传销方式发生了新的变化,包括微信传销在内网络传销方式成为重灾区。
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
微商≠传销
但是要非常非常注意警惕:
以微商为幌子做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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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怎么辨别朋友圈里那些人,
到底是微商,还是做传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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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提醒:三个特征识破“微传销”!
❶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❷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❸团队计酬: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这7种“微传销”千万要警惕!
打着“电子商务”的旗号,先注册一个电子商务企业,再以此名义建立一个电子商务网站,以“网购”、“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网点加盟”等形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宣传“免费获利”、“增值消费”等,实际是诱骗人们参加传销活动。
“网上创业”式
以创业投资为由头,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为诱饵,欺骗、引诱年轻人上当。
“网络博弈”式
以玩网络游戏、网上博彩为名、销售奖为诱饵发展下线。
“爱心互助”式
以“做慈善事业,筑和谐家园”、“消费养老”等形式,使善良的群众上当受骗。
以“免费旅游”、“边旅游边赚钱”等噱头,通过加手机微信好友的形式发展下线,拉群众入会交费,从事网络传销。
圈圈在此郑重提醒:
如果你发现亲友正在从事“微传销”,
请立即制止并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
请转发给更多的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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