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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如何交易?资本的下一个风口?

2017-11-15 王之 奥富兹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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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碳交易?


碳交易: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从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简称碳交易。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通过艰难谈判,于1992年5月9日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1997年12月于日本京都通过了《公约》的第一个附加协议,即《京都议定书》(简称《议定书》)。《议定书》把市场机制作为解决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的新路径,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从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简称碳交易。


碳交易基本原理:合同的一方通过支付另一方获得温室气体减排额,买方可以将购得的减排额用于减缓温室效应从而实现其减排的目标。


为何叫“碳交易”?


在6种被要求排减的温室气体(如下图所示)中,二氧化碳(CO2)为最大宗,所以这种交易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为计算单位,所以通称为“碳交易”。其交易市场称为碳市场(Carbon Market)。



什么是碳税?


碳税(Carbon Tax):是指针对二氧化碳排放所征收的税。它以环境保护为目的,希望通过削减二氧化碳排放来减缓全球变暖。

什么是碳标签?


碳标签(Carbon Labelling):是为了缓解气候变化,减少温室气体(Greenhouse Gases,GHG)排放,推广低碳排放技术,把商品在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在产品标签上用量化的指数标示出来,以标签的形式告知消费者产品的碳信息。


什么是碳金融?


碳金融:是指由《京都议定书》而兴起的低碳经济投融资活动,或称碳融资和碳物质的买卖。即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等技术和项目的直接投融资、碳权交易和银行贷款等金融活动。


什么是碳汇?


碳汇(Carbon Sink):一般是指从空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机制。主要是指森林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多少,或者说是森林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能力。


什么是碳中和?


碳中和(Carbon Neutral):是通过计算二氧化碳的排放总量,然后透过植树等方式把这些排放量吸收掉,以达到环保的目的。


什么是碳足迹?


碳足迹(Carbon Footprint):是指企业机构、活动、产品或个人通过交通运输、食品生产和消费以及各类生产过程等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的集合。


什么是碳盘查?


碳盘查:以政府、企业等为单位计算其在社会和生产活动中各环节直接或者间接排放的温室气体,称作碳盘查,也可称作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什么是碳期权?


碳期权:所谓碳排放权期货,是指通过产权界定将温室气体排放权变为商品,并进行市场化定价买卖。现已成为欧美等国实现低成本减排的市场化手段之一。


什么是碳期货?


碳期货:碳期货是二氧化碳进行买卖,买卖碳期货的场所叫做碳期货市场。投资者可以对碳期货进行投资或投机。


什么是碳计量?


碳计量,即碳排放量计量。 碳计量或碳排放量计量,即计算碳排放量,也可称作碳盘查和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什么是节能减排?


节能减排有广义和狭义定义之分,广义而言,节能减排是指节约物质资源和能量资源,减少废弃物和环境有害物(包括三废和噪声等)排放;狭义而言,节能减排是指节约能源和减少环境有害物排放。


什么是碳信用?


碳信用(carbon credit):又称碳权,指在经过联合国或联合国认可的减排组织认证的条件下,国家或企业以增加能源使用效率、减少污染或减少开发等方式减少碳排放,因此得到可以进入碳交易市场的碳排放计量单位。


“碳交易”的交易机制有哪些?


碳交易机制主要有: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联合履行(Joint Implementation,JI)、排放交易(Emissions Trade,ET)三种。



什么是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


清洁发展机制(CDM):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COP3(京都会议)通过的附件I缔约方在境外实现部分减排承诺的一种履约机制。


其目的是协助未列入附件I的缔约方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有益于《公约》的最终目标,并协助附件I所列缔约方实现遵守第三条规定的其量化的限制和减少排放的承诺。 CDM的核心是允许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行项目级的减排量抵销额的转让与获得。


清洁发展机制(CDM)是为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而建立的一种新型合作机制,即由发达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在发展中国家境内实施温室气体减排项目,目的是协助发展中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也协助发达国家实现《京都议定书》中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承诺。


什么是核证减排量(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CERs)?


核证减排量(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CERs:是指从一个被批准的CDM项目中得到的,经过对一吨碳的收集、测量、认证(由一个通过〈京都议定书〉批准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所得到的减排指标。


是CDM 项目下允许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联合开展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核证减排量。这些项目产生的减排数额可以被发达国家作为履行他们所承诺的限排或减排量。


什么是自愿减排量(Voluntary Emission Reductions, VERs)?


自愿减排量(Voluntary Emission Reductions)VERs:是指经过联合国指定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核证的温室气体减排量,是自愿减排市场交易的碳信用额。


项目开发是清洁发展机制(CDM)体系之外的减排类型。为那些不能通过CDM获得资金的项目或者已经通过CDM认证但是在注册之前已经产生减排量的项目提供另外的融资渠道。


VERs市场是近一两年新兴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VERs项目按照联合国制定的CDM项目方法学来开发和实施,VERs碳汇市场遵守《京都议定书》建立相应的CERs碳汇市场规则。


什么是核证自愿减排量(Chinese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CCER)?


CCER: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气候〔2012〕1668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2年6月13日印发),参与自愿减排的减排量需经国家主管部门在国家自愿减排交易登记簿进行登记备案,经备案的减排量称为“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自愿减排项目减排量经备案后,在国家登记簿登记并在经备案的交易机构内交易。


术语简称


CCER China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s 中国经核证的碳减排量
CDM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清洁发展机制
UNFCCC 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for Climate Change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IPCC 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政府间气候变化委员会
EB Executive Board 执行理事会
NDRC China National Development Reform Commission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CO 2 e Carbon Dioxide Equivalent 二氧化碳当量
EF Emission Factor 排放因子
ER Emission Reduction 碳减排量
GHG Green House Gas(es) 温室气体
MR Project Monitor Report 项目监测报告
PIN Project Idea Note 项目情况说明
PDD Project Design Document 项目设计文件
ERPA Emission Reduction Purchase Agreement 减排量买卖协议
DNA Designated National Authority 指定国家权力机构
DOE Designated Operational Entity 指定经营实体/CDM第三方审核机构
EB Executive Board 清洁发展机制的执行理事会
CMP Conference of Parties Serving as Meeting of Parties作为《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大会,是《京都议定书》的最高实体

碳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及前景分析



中国计划于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于2017年底之前启动全国碳交易体系。碳交易市场涉及范围和纳入企业不断扩大,短期内将会增大企业的生产经营压力;但从长期来看,则有利于企业规避国际贸易摩擦中的受损风险,同时将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甚至通过碳汇等方式,使部分企业可以从中获利。对于商业银行而言,2017年纳入全国统一碳市的六个行业,从总量、结构、客户和产品维度,都会对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产生影响。商业银行需未雨绸缪,从支持低碳企业、加快碳金融产品创新、防范缓释碳金融风险等方面采取措施,抢抓低碳经济发展和全国统一碳市机遇。




早在2015年,中国政府宣布要依托国内七个碳交易试点地区的经验,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自2013年七省市碳交易试点相继启动,迄今已顺利运行近四年。据悉,全国统一碳排放交易体系将在2017年10月正式启动。未来全球及中国碳交易市场将如何发展?全国统一碳市对企业和商业银行的影响如何?本文拟对此进行解析。


一、碳交易市场的概念及制度基础


(一)概念


碳交易市场,是由国际环境保护合作机制衍生出的新兴产物。即在《京都议定书》的法律约束下,各国的碳排放额成为一种稀缺资源,具备了商品的价值以及交易的可能性,并最终产生一个以二氧化碳排放权为主的交易市场。据联合国预测,至2020年全球碳市场交易额有望达到3.5万亿美元,超过石油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


(二)制度基础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问题日渐突出,全球环境问题成为关注的热点,将全球平均温度升高幅度限制在超出工业化前水平的2℃以内成为努力的目标。1992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150多个国家制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简称《框架公约》),是国际社会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第一个基本框架。1997年,《框架公约》缔约方第三次会议在日本东京通过了该公约的补充条款,即《京都议定书》,同时建立起三个旨在减排温室气体的合作机制---国际排放权交易(IET)、联合实施机制(JI)以及清洁发展机制(CDM)。


碳交易市场的出现,反映了尽管各国气候变化立场和国家利益大有不同,但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提高气候适应能力的趋势仍旧符合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诉求。同时,在减少碳排放这一共同目标下,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对碳市场的态度仍有明显差异。发达国家已进入后工业化阶段,碳排放已进入下降期,因此对碳市场的关注是重在市场化手段的培育,以降低气候变化给全世界带来的风险。而发展中国家仍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对碳市场的关注重点则在于通过这一手段实现环境污染治理和能效提高,加快发展模式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快速发展。


(三)运作机制


1.市场结构


按交易产品而言,国际碳交易市场主要分为配额交易市场和项目交易市场。其中配额交易市场又分为强制碳交易市场和自愿市场。强制交易市场为温室气体排放量超过上限标准的国家或企业提供交易平台来完成减排目标,其主要产品有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下的欧盟配额(EUAs)和《京都议定书》下的分配数量单位(AAUs);自愿市场则在强制交易市场建立之前就已出现,其代表是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基于项目的交易主要有清洁发展机制CDM下的核证减排量(CERs)以及联合履行机制(JI)下的减排单位(EUAs)。上述市场为碳排放权交易提供了最基本的框架。基于配额的市场具有排放权价值发现的基础功能。配额交易市场决定着碳排放权的价值(见图1)。


  图1  碳交易机理


2.市场参与者


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参与者可以分为供给者、最终使用者和中介等三大类,涉及到受排放约束的企业或国家、减排项目的开发者、咨询机构以及金融机构等。在碳交易市场中,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资产管理者以及保险公司等)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不仅为交易双方提供间接或直接的融资支持,而且直接活跃于国际碳交易市场(见图2)。



图2  碳交易市场的参与者


3.碳交易价格


配额交易创造出了碳排放权的交易价格,当这种交易价格高于各种减排单位的价格时,配额交易市场的参与者就会愿意在二级市场购入已发行的减排单位或参与CDM与JI交易,来进行套利或满足监管需要。这种价差越大,投资者的收益空间越大,对各种减排单位的需求量也会增强,这会进一步促进新技术项目的开发和应用。


二、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发展现状和趋势展望


(一)国际碳市场发展特征


1.金融危机前迅猛发展,金融危机后在停滞中进入试探性复苏


国际碳交易市场的迅猛发展起源于2005年1月1日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执行。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2005-2008年,全球碳交易额年均增长126.6%;碳交易量年年均增长59.5%。仅2008年一年,全球碳交易量达到48.1亿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是2005年交易量的3倍。


但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欧盟温室气体排放大幅下降,客观上降低了对碳配额的需求,2009-2013年,碳交易市场总体低迷,碳排放许可(EUA)、碳核证减排量(CER)及减排单位(ERU)三项交易指标的月均价格均有所下跌(见图3)。2008年后期,EUA价格从最高31欧元下降到10欧元以下。2009年之后有所复苏,但随着2012年欧盟排放权交易体系(EU-ETS)第二阶段的结束,欧盟碳配额发放过量和供需失衡的问题凸显出来,加之EU ETS体系运行规则缺乏灵活性,减排目标缺乏力度,配额严重过剩,EUA价格降至5欧元以下。



2013年,全球碳市场交易总量约为104.2亿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交易总额约为549.08亿美元。相比于2012年全球碳市场交易总量变化甚微,而交易总额缩水近36.18%。这主要是因为欧盟碳市场的供求关系仍未能从根本上得到改善,碳价仍处于低位。2014年,全球碳市场出现明显复苏迹象。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据国际能源署(IEA)估计,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与2013年持平,估计二氧化碳排放量为323亿吨,较年初预期明显减少。另一方面,欧盟出台了多项干预措施,着力解决碳配额过剩的问题,引发欧洲碳排放价格上涨。但2016年,欧美碳市场遭遇了众多“黑天鹅”事件,受“英国公投脱欧”的影响,2016年6月23日公投后5天内,欧盟碳配额(EUA)跌幅达17%,甚至超过英镑本身的跌幅。


2.全球统一碳市场仍未形成,欧盟、北美、亚洲等各地发展不均衡


目前世界上还没有统一的国际排放权交易市场。在区域市场中,也存在不同的交易商品和合同结构,各市场对交易的管理规则也不相同。目前全球共有16个区域性、国家级和次国家级的碳交易体系在运转,包括欧盟整个区域和美国的部分州在内。主要的碳交易市场如表1所示。


表1  全球主要碳市场概况



欧盟(EU ETS)依然是全球碳交易市场的引领者,自运行以来,碳产品交易量和交易额一直占全球总量的3/4以及上。2013年,EU ETS第三阶段正式开始(2013年—2020年),多项重要改革开始执行。电力企业不再获得免费配额,40%的配额通过拍卖而非免费的方式进入市场。而最引人注目的是2014年3月份正式实施的“推迟拍卖方案”(back-loading)。该方案将9000万吨EUA进入市场的时间推迟。“推迟拍卖方案”仅仅是EU ETS机制改革的第一步,调整2020年后的排放限额也在计划之中。此外,欧盟希望通过EU ETS将2030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43%,以实现其2030年的气候变化控制目标。


美国目前还没有建立全国统一的碳交易体系,但已有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东部及中大西洋10个州区域温室气体减排倡议(RGGI)、加州全球变暖行动倡议等区域碳市场,进行配额交易和基于项目的自愿减排量交易。2013年起,RGGI提出了以缩紧配额总量和更改成本控制机制为核心的改革方案,该方案将2014年起每年的配额数量削减了45%以上。受此方案刺激,萎靡多年的RGGI碳市场重新焕发活力,市场价格稳步上扬。


澳大利亚最初设计的碳价机制分两个阶段实施:2012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为固定碳价阶段,固定碳价机制实施三年后,2015年7月1日自动过渡为温室气体总量控制和排放交易机制。2012年8月,澳大利亚宣布其碳市场将与EU ETS进行链接:2015年7月建立部分链接,澳大利亚可单方面进口EUA;最晚2018年7月1日实现完全链接,建成统一市场。


亚洲地区碳交易起步较晚。2012年5月2日,韩国国会通过了引入碳交易机制的法律,是第一个通过碳交易立法的亚洲国家。2015年1月1日,韩国碳交易机制运行启动。该机制覆盖占全国排放总量60%以上的300多家来自电力、钢铁、石化和纸浆等行业的大型排放企业,在初始阶段95%的排放配额将免费发放给企业,剩下的比例将通过拍卖的方式进行分配。日本的几个重要的碳交易市场,如东京、京都、同川的特点和覆盖的范围都不太相同,但总体来说,市场比较有限。


如果2017年中国碳市场如期启动,将成为全球最大的国家级碳市场。据ICAP(国际碳行动合作组织)统计,到2017年底,全球将有19个碳交易体系运行,这些碳市场将负责超过70亿吨的温室气体排放,其所在经济体贡献着全球近一半的GDP,并占全球超过15%的碳排放量。


3.碳金融产品创新迅速,发展中国家成为主要卖方市场


碳市场出现以后,相应的碳排放配额和碳减排信用交易也相应出现,交易所根据政策规定设计相应的标准化合约产品,并提供交易的平台,为碳市场提供流动性,帮助碳市场参与者平抑风险。目前国际典型的碳金融交易工具主要包括碳远期交易、碳期权、碳期货以及碳金融产品的证券化四个大类(见表2)。一方面,开展碳交易权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可以提供高效的信息交流平台,形成公开透明的交易价格,既方便买卖双方寻找交易对手,也为相关企业的排放权现货交易提供权威公正的定价机制;另一方面可为相关现货企业提供有效的避险工具,由于排放权项目建成以后需要运行较长时间,在此期间所产生的减排量价格也在不断变化,通过碳排放权衍生品交易可以有效规避价格风险。


表2  国外主要的碳排放权交易及其碳金融产品



在碳交易市场成立初期,大部分碳交易主要发生在发达国家之间,尤其是美国和加拿大。但是,虽然中国仍是合同核证减排量的最大来源,但非洲国家在2011年开始呈现强势,占当年签订的2012年后核证减排量合同量的21%。


(二)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前景


虽然国际碳交易市场在发展中遇到了阶段性问题,但总体来看,未来仍将是产品不断丰富、交易逐步扩大的趋势,碳金融衍生品将成为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是全球经济向低碳转型已是大势所趋。从全球来看,在政府的支持下,消费者对环保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与日俱增,公众需求又促进低碳产业和金融产品不断发展,由此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目前,全球各主要国家都将绿色发展作为经济增长的核心新动力。美国出台了《美国清洁能源和安全法案》,日本和欧盟分别制订了“绿色发展战略”和“2020发展战略”。据汇丰银行预测,2010-2020年期间,全球低碳经济转型需要的投资额度为10万亿美元。在国际能源组织设定的蓝图情景下(2050年在2007年基础上,能源相关的碳排放减半),2010-2050年间在提高能源效率和发展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投资也达到46万亿美元。


二是全球碳市场发展的深度和广度将进一步加强。全球范围内碳排放权因为其稀缺性而呈现的资产化以及国际碳交易市场的统一和各国市场的联结,都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2013年之后,全球版图上几个较大规模的强制性ETS依法相继确立,加州、魁北克、澳大利亚、韩国碳市陆续启动,不仅有可能改变EU ETS一家独大的局面,也会使得全球碳市场进一步向成熟市场迈进(2020年各主要碳市场的预计规模如表3所示)。目前,欧盟碳市场成功与多个国家在推进碳市场连接方面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尽管连接形式有所不同,但总体来看,越相似的市场间越容易连接。如挪威碳市场从一开始就依照欧盟碳市场的指令进行设计,因此只需要通过已有的自由贸易区协议就可以进行相互交易。此外,加州与魁北克碳市场由于碳市场关键设计要素保持一致,也实现了双向连接。预计到2020年,全球2/3的能源生产和工业生产都将会纳入碳交易体系范围内受到管辖。


表3  2020年主要碳市场规模



三是近年来气候变化谈判取得重要进展,为推动全球碳市场发展奠定基础。国际碳市场格局,正处于变革调整期。多哈会议之后,巴厘路线图完成了历史使命,德班会议对《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作出安排,启动绿色气候基金。2014年中美共同发表《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为2015年底的巴黎会议商定“2020年后全球减排目标”提供了坚实基础。2015年12月,法国巴黎气候大会召开,并达成《联合国气候框架》,各方承诺将在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


新的全球减排协议需要相应碳市场机制建设。目前,欧盟正积极推动的新市场机制,包括行业碳信用与行业总量控制与交易机制。此外,日本积极推动双边减排机制,韩国支持基于“国家适当减缓行动与政策”的碳信用机制。这些新市场机制,连同京都市场机制的存续与改革等问题,将撬动各国减排博弈,并伴随新一轮气候谈判全过程。


四是碳金融产品深受青睐,金融创新快速推进。目前,零售类、投资类、资产类和保险类产品是全球主流的四类碳金融产品。发达国家银行业以成熟的传统金融产品为依托,在碳金融领域作了诸多的创新尝试。如以个人、家庭和中小企业为主要目标客户群的零售类金融产品,其特点是交易金额较小,风险系数相对较低;能将公众的消费行为与碳排放挂钩,能使购买者既能得到一定的经济利益,同时又能履行一定的减排义务。以大型企业、机构等团体为主要目标客户的投资类碳金融产品,主要投向于清洁能源项目、能源技术开发项目等,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低碳技术投入资金不足问题,能够改善银行的融资结构,为低碳资金提供灵活的融资渠道。低碳资产管理类产品当中最受欢迎的项目—低碳投资基金,国际上一般由政府主导,由政府全部承担出资、或通过征税的方式、或政府与企业按比例共同出资,交易金额一般较大。除此之外,国际上大型保险公司和部分银行还积极尝试低碳保险类产品。


三、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现状及前景展望


(一)中国碳交易市场现状


2013年以来,中国碳交易市场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等地碳交易试点先后启动交易。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七省市试点碳市场累计成交量为1.6亿吨,累计成交额接近25亿元,市场日趋活跃,规模逐步放大。


1.中国碳交易市场发展特点


(1)从覆盖范围来看,七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覆盖范围具有明显的地域特色。7个试点地区,总共纳入企业总数2000余家,其中,深圳除了635家控排企业和197家建筑物外,还对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开放,吸纳了各类会员约500户,使会员总量达到1302户。作为工业大省(市),广东、天津和湖北首批纳入单位主要以工业企业为主,纳入排放门槛相对较高。上海由于既有工业企业,也有为数不少的非工业排放源,因此差异化地设置了两个纳入门槛。


与国际比较,中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覆盖范围的设计和确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初期只考虑二氧化碳一种温室气体。第二,同时纳入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所谓间接排放,是指在消费端根据其所利用的电力或热力所计算的排放量,即在排放的下游同时进行管控。第三,纳入对象是法人而不是排放设施。第四,部分碳排放交易试点地区的覆盖范围将逐步扩大。


(2)从配额分配来看,中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初期配额分配以免费为主。深圳、上海、北京、天津和湖北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第一年分给控排单位的初始配额完全免费,只有广东在初始分配中考虑了有偿分配,控排企业需要有偿购买的配额比例为3%。深圳允许进行配额拍卖,但还未明确具体实施方式和时间表。湖北虽然进行配额拍卖,不过该拍卖不是用于配额分配,而是用于价格发现。


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配额免费分配方法以历史排放法为主,同时灵活采用历史强度法和行业基准线法。中国碳交易试点的配额分配也有自身创新点。第一,引入历史强度法分配免费配额;第二,利用实际产量而非历史产量计算免费配额数量,以兼顾减排和经济发展;第三,广东有偿分配的创新,即要求企业先按规定购满一定额度的配额,才能获得免费配额;第四,深圳博弈分配的创新;第五,上海在免费配额的设计中考虑了先期减排配额的创新。


(3)从抵消机制来看,各碳交易试点均引入中国本土的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作为抵消机制。即允许控排单位在完成配额清缴义务的过程中,使用一定数量的CCER抵扣其部分排放量。各地对CCER的使用比例从5%到10%不等,本地化要求各不相同。根据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天津的配额规模,这五个试点合计CCER最大年均需求量约在0.64亿吨左右。


(4)从MRV和履约的规定来看,所有试点的碳排放核查报告的提交截至日期均为4月底,而履约截至日期均在5月底至6月底期间。中国MRV规定的设计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只有部分地区引入碳排放监测计划;第二,部分试点除了报送碳排放数据外,还需要报送生产活动数据;第三,核查机构的委托方规定大同小异;第四,核查费用将逐渐转由企业承担。


针对MRV和履约违规的处罚规定有以下两个特点。第一,罚款的额度取决于立法的形式。如果碳交易试点通过人大立法,则试点地区对违规的处罚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如果碳交易试点立法为地方政府规章,则需要受到地方行政处罚上限的限制。第二,部分试点地区设计了除罚款之外的约束方式,包括纳入信用记录、控制新项目审批、取消财政支持、纳入国企绩效评估等。


(二)中国碳交易市场前景展望


随着七个碳市场试点的顺利推进,加快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也被提上了议事日程。据我们调研,全国碳市场建设大致将分为三个阶段(见图4):



图4  全国统一碳市场推进进程展望

 

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阶段(2014-2016年),这一阶段是全国碳市场建设的关键时期,主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检验标准。


第二阶段是全国碳交易市场的正式启动阶段(2017-2019年),这一阶段将全面启动涉及碳市场要素的工作。首批可能由电力、有色、建材、化工、造纸和航空等6个行业,年排放量2.6万亿吨规模以上的企业构成。碳市场排放量可能涉及30-40亿吨。如果仅考虑现货,交易额预计可达12-80亿吨。如果进一步考虑期货,交易量将大幅增加,交易金额预计达到600-4000亿元。四类行业将受益于全国碳排放市场启动:一是已进行环保节能设备改造控排企业;二是提供节能环保服务的技术公司;三是已提前布局碳排放相关领域的企业;四是提供碳捕捉服务或碳汇(造林)的企业。


第三阶段(2020年之后),全国碳市场将进入“高速运转模式”。碳市场将承担温室气体减排最核心的作用,包括准入门槛下降、企业数量几何级增加、配额分配进一步收紧等。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一是扩大碳交易体系的覆盖范围,实现更大幅度的温室气体排放;二是保持碳价的稳定上升趋势,刺激低碳技术的投资与应用;三是形成国内碳价格,保证未来我国在国际碳市场的定价权和话语权。


从搭建步骤来看,未来全国统一碳市场将依据从局部到区域、从区域到全国;从高碳到低碳、从企业到个人,逐步实现社会全覆盖;从减排到碳汇,碳金融产品从产业链两端同时做的思路推进。具体的推进路径可能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方式相结合。即:自下而上,通过区域连接逐步的扩大至全国,在全国仍保留7个左右的核心交易所;自上而下,通过中央顶层设计统一安排,按照“五统一”原则,即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信息发布、统一资金结算、统一收费标准、统一监管管理,使全国的环境产权交易更加高效和规范,实现环境资源产权在全国的优化和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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