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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刚易烊千玺的某些粉丝

挪威 挪威TALK 2022-10-04
先审一下题,标题写的不是针对易烊千玺,事实上我对四字还挺喜欢的,其次不是针对所有粉丝,而是某些粉丝。
前两天那篇关于易烊千玺考编的文章,阅读量在几天之后猛然增加,后台冲进来大量留言,一阵一阵地骂我,各种无下限地侮辱我以及我的家人。
从留言内容来看,大抵是一些粉丝来冲了,好吧,忍不了那就不忍了,直接写一篇文章来刚好了。
这些粉丝小可爱总是以为像我们这类人,对易烊千玺考编之所以反感,是因为觉得招聘流程不透明,以及怀疑这个过程是不是合规的,那我必须要告诉你们,你错了。
我把话撂在这里,就算四字在这个过程里完全没有问题,就是靠实力进去的,堂堂正正地把编制拿到的,我一样反感,并且我相信绝大部分人辛辛苦苦考公考编考大学的人,都反感。
为什么?那就只有一句话,看不惯。
当然了你也可以说,你看不惯又能怎么地,有用吗?不好意思,对于明星这个群体来说,路人看不惯还真有用,普通人无所谓路人缘,但明星之所以能挣钱,就是得让大多数人看得惯。
在我看来,明星这个群体,是我们这个社会最不可思议的一个群体,不可思议到扭曲的地步了。
他们受到的商业制约程度最少而同时又是资源富集最明显,这就造成一个结果,这帮人什么钱都挣,什么钱都能挣,什么钱都敢挣。
别的不说,电影电视剧的演出费,能挣。
这没什么好说的,人家本职工作干的就是这个,虽然有些酬劳高到离谱,比如爽子几百万的日薪闪瞎所有打工人的双眼,但从名目上而言,人家挣这个钱是应该的。
此外,综艺的出场费,能挣吧。
大家可以去查查各类明星综艺费,这个就不多说了,能查到很多资料,比较靠前的咖位一季综艺节目跑下来片酬是接近上亿的,很久之前,广电总局综艺节目限薪令,要求单场每期不能超过80万,一季下来不能超过1000万。
当然,有人说了,综艺也是表演吧,也算是呈现内容作品吧,这是人家应该挣的钱吧,算是应该的吧。
与此同时,还有广告费、代言费,同样是一笔不菲的数字,基本上每个明星在各大社交平台都有自己的账号,这些账号的粉丝动辄就是上千万,商业价值就不用多说了。
就算也是应该的吧,该挣就挣。
短视频时代来了,直播带货的钱,这个群体也能挣,按坑位费算,感兴趣的可以去查查这类参与直播带货的明星的坑位费是多少。
直播带货这件事情,在我看来,就是把各大经销商甚至是一些网店店主该赚的钱,收割到明星群体里去了,这相当于什么?这完全明星群体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开了一个超低折扣的百货商店。
「收割」这个词,很不好,按照有些人的说法,品牌方没意见,消费者没意见,明星人自己也没意见,有什么问题呢?而且人家直播又不是让你不能直播了,你有能耐就自己去啊。
这套逻辑确实没什么问题,但正如那天我回复的那样,如果单纯从实力和能耐出发,那我建议废除干部家属不能经商这个规定,看实力嘛,看能耐嘛,你家那边某个市长的儿子经商,你就不能经商了吗?
你可以去竞争嘛,欢迎竞争。
我相信市长的儿子肯定也没意见,品牌方也不会有特别大的意见的,和谁合作不是合作,消费者只要质量没问题,价格不涨,也不会有太大问题的,那么谁会有意见呢?当同样一个行业大量挣不到钱的店铺关闭的时候,这些店铺的老板和员工,就会有意见
而到最后,当财富通过这样的形式,都集中到这些群体之后,大多数人发现自己工资也低了,工作也难找了,就都会有意见了。
此外,明星还能挣加盟费,搞一整套商业模式的运作,提到这个概念,很多人肯定知道是哪个明星了,挣完就可以切割,退股。
明星还能在资本市场上收割股民,让我们来重温一下赵薇女士当年在万家文化上的操作,从30亿要并购,到5亿投资,再到全身撤退拿回首付款,屁都不放一个,当时的投资者亏个精光,背后有没有三七分成呢?你猜。
如果上述你们仍然认为是应该的,那就应该吧,毕竟赢家通吃,社会现实如此,商业逻辑如此。
好了,现在他们说,不好意思,编制的工资,虽然不多,一个月几千块,我们也要挣。
过分了吧,相当过分了吧。
先不说纳税人的钱应不应该通过这种方式给到这类群体,除了钱的问题,还有编制的问题,编制不是无限的,他们挤掉一个,往往意味着其他人的希望就破灭一个。
然后你们也说是应该的,有能耐就可以挣,还说自己家偶像这么努力就应该拥有这些荣耀和财富。
不好意思,我只能开骂了,这还不正面硬刚,我怕我之后会被这些赢家们用赢家通吃的逻辑让我连骨头都吃不到。
坦白讲,在我们这个社会,真的没有哪个群体能像明星这个群体一样横跨这么大的维度去获利。
你看,上百万上千万的商业大合约能挣,直播带货还能化身主播,卖东西的钱也能挣,冲进资本市场去割散户的钱,也能挣,搞加盟还能收大几千万上亿的加盟费,最后,体制内几千块钱也要。
再看看其它群体,官员群体,自己以及相关亲属不能经商,这是有规定的,至少规定的确如此。
你要是证券公司员工,从明面上的规定来说,你也是不能冲进股市炒股,否则就算是违法违规。
至于那些掌握着大量社会资源的所谓企业家老板,进体制?你开什么玩笑,蹭得不好就蹭进去了,至少明面上是不敢的。
前些年,大量资本涌入社区赛道,各大互联网公司下沉做买菜生意,被骂得狗血淋头,因为我们知道,如果是按照赢家通吃的原则,那么小区里那些小卖铺没一个是这些大资本的对手,所以上面开会也说了,要设置红绿灯。
小鱼小虾都被你们吃得精光了,这个生态怎么维系下去?
民间资本横跨多个领域投资,也会受到《反垄断法》的约束,要不然腾讯吃饱了撑得要把自己手里4.6亿京东的股票送给股东。
我看到的,基本只有明星这个群体例外,不仅是通吃,而且是正大光明、直接拿出来炫耀式的那种通吃。
你说他是个体,但钱挣起来也是几个亿地挣,工商一查,也是十几家公司关联着,俨然商业帝国的架势,别的不说,去wind查查数据,当红明星全年收入吊打A股上市公司是常有的事儿。
你说他们算是资本,但并不受相关规定的管制,你见过哪个资本强相关的人,能够考编入体制的?尤其是像这种传播行业,非公有资本都是被限制进入的。
我只能说这种现象属实是非常魔幻了,从另外一个角度也可以说明,如果没有强制性规定,赢家或者说既得利益群体的贪婪能够把普通人涉及到的那些可怜的领域啃得的骨头渣滓都不剩,而对于这些群体,恰恰规定得太模糊,限薪令也是限了个寂寞,爽子分分钟打脸。
当然,我既不能呼吁什么,也没办法建议什么,我只能表达我的内心感受,就是不爽,看不惯,大概率没什么用,但还是得说出来。
高额代言费、广告费和天价片酬,该你们挣的,挣就是了,但还要下场来带货,甚至还要来抢个编制,这就是赤裸裸地与普通人争利了,在我看来和前阵子大家骂的那些大资本跑步进菜市场没什么区别,就考编这个事儿而言,恶心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
当社会财富以惊人的速度向某个群体集中,明显超过了社会总财富的增加速度,那么必然是这个群体,拿走了本该属于其它普通群体的财富。
居然还有小可爱在后台骂我接广告恰饭,我想问问,你们家偶像接不接广告?恰不恰饭?
-END-2022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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