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又有一批漠视纪律者被通报!
近日,义乌市纪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剑指公款旅游、接受高消费娱乐安排、违规发放津补贴等典型问题。
1、大陈镇李孟宅村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2年,大陈镇李孟宅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周星江、时任党支部委员兼村监委主任李邦田、时任党支部委员王胜未及时将3500元卫生费入账,并将其中2166.2元用于集体聚餐。2017年12月,周星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邦田、王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赤岸镇朱店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12月8日,赤岸镇朱店村召开党员大会,违规向25名参会党员发放会议补贴每人25元,共计发放625元。2017年12月,时任党支部书记朱有德、时任党支部委员(现任党支部书记)朱铭金、时任党支部委员兼村监委主任朱忠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福田街道祖科塘村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3月,福田街道祖科塘村时任党支部书记金拾有、时任党支部委员兼村监委主任金文英违规组织老年人赴厦门旅游三天。4月,金拾有、金文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稠江街道崇山村党支部书记王松有接受高消费娱乐活动安排问题。2015年12月11日,王松有接受村民王某等人邀请,到三山国际娱乐场所唱歌。王某支付了包厢费、酒费等费用900元。2017年12月,王松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市场集团农发公司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3月期间,农发公司办公室主任龚志红指使财务管理人员王燕青截留模具城经营户缴纳的电表购买款3000元及卖废品收入365元,用于吃喝等消费。2017年10月,龚志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燕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岁末年初,各级各部门要拧紧管党治党螺丝、推动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严防“四风”反弹回潮。
(来源:金华市纪委市监委)
更多精彩,为您推荐
浙江省农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翁云翔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浙江省纪委省监察委网站
微信号:zjjwwz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