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参保”的她却领了两年多的养老金,咋回事?
“没参保?不可能!那我9万多的保费去哪了?而且这两年我每月都收到了养老金啊!是谁打给我的呀?”
2017年,玉环市玉城街道城东村村民陈莲花本想在银行查询一下自己养老金数额,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她的养老保险参保状态为“未参保”。这让两年前已经补缴了近10万元养老金的陈莲花顿时慌了神。
补缴的保费去哪了?这两年拿到的“养老金”,又是谁给陈莲花“发”的呢?
2014年,玉环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统一纳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体系。根据规定,陈莲花只需一次性缴足15年基本养老保险金96148元,那么她从满50周岁的次月开始就可以领取每月1300元左右的养老保险金。
“以前只有公家单位的人才会有养老金,现在我们农民也有基本养老保险了,我当然要参保了!”当时的陈莲花欣喜不已,决定按照政策缴足自己的基本养老保险金。
随后,陈莲花将补缴的96148元保费交给了当时村里便民服务中心的代办员李志东。李志东不仅帮助陈莲花“办好了参保手续”,还主动请求帮助陈老太去银行领取“养老金”。
“他说帮我去领养老金,我当然非常乐意了”陈老太没有半点怀疑,将自己的银行存折及密码都给了李志东。
很快,陈莲花如愿领到了自己的养老金,一领就是两年多。
直到2017年7月10日,陈莲花刚好有事进城里办事,想起自己已经好几个月没领到李志东送过来的养老金了,于是自己拿着身份证去银行柜台查询下养老金数额,结果就发生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究竟是怎么回事?焦急的陈老太赶忙跑回村里,找到了已经是村党支部书记的李志东讨要说法。没有借口、没有托辞,李志东当场承认是他挪用了保费,一直没有给她参保。
原来,2014年9月份,李志东妻子名下的银行贷款到期了,银行催着要还贷,可是他们手头现金不够,急得团团转。恰巧这时,符合参保要求的陈莲花兴匆匆地拿着保费过来委托他办理。
“当时想着先把银行贷款还上后马上去办理续贷,等钱重新贷出来再去帮陈老太把养老保险办理了,两全其美,不会有事的。”被立案调查后,李志东向调查人员袒露了自己当时打的“小算盘”。
然而,计划偏偏赶不上变化,银行拒绝续贷。没有了银行贷款,拿什么来补陈老太的9万多保费呢?李志东这下慌了神。
作为村里的代办员,李志东非常清楚按照政策规定,从下个月开始陈老太每月都会有一笔养老金打进银行账户。眼看着自己就要被发现了,李志东心生一计,利用自己代办员的身份,主动请求帮助陈老太去银行领取“养老金”。
案发后,玉城街道纪工委成立调查组,调取了陈莲花名下银行账户的往来记录,发现从2015年4月到2017年5月李志东先后分8次往该账户共转账54330元,有时是11000元,有时是3000元,每次金额都不一样,唯一相同的是转账后立马从该账户中进行取现。
“农村老百姓之间是没有秘密的,经常会相互打听,所以每次要给陈老太多少钱,我也是参照其他村民的,看看他们每个月社保大概打进来多少钱,我也就隔几个月对应地转过去,然后取出后交给陈老太,就怕她起疑心。”李志东如实交代了自己“算账”的秘诀。
在陈老太知晓真相的第二天,李志东主动带着她来到了市人力社保局为其办理补缴手续,经核算陈老太需要一次性补缴保费152240.4元,这个数字大大超过了李志东的预想。
“之前我一时糊涂挪用了村民的钱,现在一定要竭尽所能弥补这个错误。”李志东拿出全部的家底,为陈老太这个“迟来”的参保正式画上了句号,随后主动来到了街道纪工委办公室......
鉴于李志东主动交代个人违纪问题,并积极主动挽回群众损失、消除不良影响,2017年12月18日玉城街道纪工委本着惩前毖后的原则,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真的是一笔糊涂账,不仅算亏了个人经济账,更是算错了党员干部的纪律账。”玉城街道纪工委书记林志范深感惋惜。
(来源:台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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