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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2017小一初一入学指南(含大学区),计生实行“连坐”!

2017-04-13 黑喵 本地宝深圳升学


昨天

龙华区2017小一初一新生入学指引发布

包括大学区试点学校 



一、申请小一和初一学位须具备什么条件?提供哪些证件?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龙华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


龙华区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或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2.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少年。


(三)已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学位


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学位;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四)深圳户籍儿童、少年报名材料准备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登记截止日期小一4月28日、初一5月12日)。


5.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五)台湾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六)非深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参保证明。


5.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登记截止日期小一4月28日、初一5月12日)。


(七)港澳籍儿童、少年


申请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我市暂住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 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 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参保证明。


5.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后台回复“亲属关系”即可获取亲属关系公证书办理指南


6. 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登记截止日期小一4月28日、初一5月12日)。


(八)外籍适龄儿童、少年



有意愿到我区就读的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到我区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二、学位申请的时间及程序怎么安排?家长该如何报名?


1

网上预报名


小一:4月22日10:00-5月3日18:00

初一:4月25日10:00-5月5日18:00


按照每所学校公布的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学位类型,选择相应的学校,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学区划分参见《龙华区2017年秋季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咨询电话一览表(不含大学区)》(附件1)。


家长登录 “深圳市龙华区基础教育”(http://lhxqjy.sz.edu.cn/)—左导航栏“家长服务通道”处点击“小一报名/初一报名”,按指引进入“龙华区家长网上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温馨提示:


(1)在该时间段内报名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排序依据,请家长错开报名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顺利报名。


(2)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送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请家长确保所录入(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


(3)若家里没有上网条件,家长可在学校公告的时间内凭适龄儿童、少年身份证件到招生范围学校上网填报,学校在此期间将会协助家长上网申请学位。


(4)小一:5月3日18:00/初一:5月5日18:00为网上预报名结束时间,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逾期未报名的不予补报。


2

学校初审


小一:5月7日-9日

初一:5月14日-16日


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携带学位申请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另备一套复印件)提交给申请的学校,学校初审合格,开具回执。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校一律不受理其入学申请。未按时向学校递交初审材料视自动放弃不再受理。学位申请资料初审地点详见《龙华区2017年秋季学校初审地点及时间安排表》(附件2)。


 温馨提示:


学校初审时间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为避免过长时间的等待,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资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

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


小一:5月10日-6月9日

初一:5月17日-6月16日


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应用市社工委“织网工程”数据资源库对入学申请资料进行数据后台比对和审核。


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后台比对和审核后,由申请学校对各部门审核结果及核定分数进行复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果出现因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家长须按所报学校要求进行信息复核,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相关部门核验,材料复核期间,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复核结束后,家长相关修改信息及审核结果不予采纳。


4

学位安排


小一:6月10日-7月6日

初一:6月17日-7月6日


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学位。


5

公布新生名单


小一:7月7日

初一:7月7日


家长到申请就读学校或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录取情况。


6

新生注册


小一:7月11日前

初一:7月11日前


各学校接受新生注册。 家长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注册,不按时到校注册的儿童、少年,将取消该校学位。


★ 小一注册所需资料:

《学位预申请回执》、学生身份证或户口本、《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家长持儿童接种证到就近社康中心开具查验证明,深圳本地接种的儿童也可登录市、区疾控中心网站直接打印)。


 初一注册所需资料:

《学位预申请回执》、学生身份证或户口本。

三、新生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如何规定?按照什么原则和顺序录取?


(一)根据学生在学区的户籍和住房情况,共划分为6个学位类型


● 第一类:龙华区户籍,学区内商品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内商品房,且产权份额≥51%,提供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下同)、祖屋(提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股权证》、所在股份合作公司及社区居委会证明,下同)、安居型商品房(提供保障性住房合同或房产证,下同)。


●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内商品房、祖屋或保障性商品房。


● 第三类:龙华区户籍,学区内租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租房且经过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下同)、公共租赁房、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下同)。


● 第四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内租房、公共租赁房、有其他类住房。


● 第五类:非深圳户籍,学区内商品房或保障性商品房。


● 第六类:非深圳户籍,学区内租房、公共租赁房、其他类住房。


(二)积分办法按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圳户籍学生分别进行(详见《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表(不含大学区)》)


1.深圳户籍学生积分办法:按照在学区内居住情况和加分项目积分。


● 计算积分办法:


(1)购商品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购商品房或保障性商品房,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积1分,商品房或保障性商品房购房合同不积分;租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租房且能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按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或公共租赁房合同)日期每满1个月积1分;《房屋租赁信息》或其它特殊类房产不积分。


(2)积分不封顶。


● 计算起始日期办法:提交商品房(保障性商品房)房产证申请材料的,按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签发日期计算;提交房屋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申请材料的,按照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登记备案的签发日期计算。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31日止。


● 加分项目:独生子女加60分、政策内或全面二孩加30分、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加10分、政策外未接受处理或数据有误不加分。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如家庭子女有政策外生育未接受处理的,该家庭中所有子女包括政策内子女申请入学时计生不加分。


2.非深圳户籍学生积分办法:按照社保情况和加分项目积分。


● 计算积分办法:


(1)按照申请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所购买险种必须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其中时间长的一方的缴纳时间计算积分,选择养老或医疗保险时间长的险种为积分,每满1个月积1分。


(2)积分不封顶。


● 计算起始日期办法:按照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中购买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或医疗保险连续不中断缴费年限计算积分。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31日止。


● 加分项目:


(1)计生加分:独生子女加60分、政策内或全面二孩加30分、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加10分、政策外未接受处理或数据有误不加分。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如家庭子女有政策外生育未接受处理的,该家庭中所有子女包括政策内子女申请入学时计生不加分。


(2)居住证加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单亲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加10分。



说明:

1.以上积分项积分不封顶。

2.招生系统根据户籍、住房类别和社保等条件自动生成学位类型和积分,学位申请材料经市社工委“织网工程”数据资源库后台比对和审核后,其学位类型和积分正式有效。

3.商品房及保障性商品房购房合同、房屋租赁信息、其他类住房(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可作为住房材料申请学位,但不参与积分。

4.以上积分办法不包括大学区,大学区积分办法另行制定。


(三)录取顺序和原则是什么?


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和“先类别后积分”的原则,按照学位类型1至6类依次录取,同一学位类型学生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至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未被学校录取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分流,原学位类型不变。 


(四)如何知道每所学校的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哪几位学位类型?


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和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已汇总在《龙华区2017年秋季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咨询电话一览表(不含大学区)》(附件1)中,大学区招生范围详见《龙华区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试点学校范围一览表》,家长也可以在“深圳市龙华区基础教育”(http://lhxqjy.sz.edu.cn/)或各中小学招生宣传栏查询。



四、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如何安排?就读民办学校的学位补贴或补助政策如何? 


1

学位统筹办法


● 深圳户籍:


只填报学区内公办学校一个志愿。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合格未被所报公办学校录取,选择服从调剂且就读与免费资格合格的学生,由教育主管部门协调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其它学校;选择不服从调剂的深户学生由家长自行选择其它学校就读。


● 非深圳户籍:


第一志愿为学区内公办学校,第二志愿为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民办学校,第三志愿为全区范围内民办学校。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合格的非深户学生未被所报公办学校录取但服从调剂的,第二志愿根据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满为止,依次类推。


2

学位补贴和“两免”补助及标准如何?



选择受政府委托民办学校就读学生,学位补贴申请合格可享受政府学位补贴;选择未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的,享受政府“两免”补助。具体补贴标准与申请办法以当年市教育局通知为准。


3

如何查阅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名单? 


 

(申请政府委托民办可申请学位补贴,申请非政府委托民办可申请“两免”



五、有关身份证明的问题



(一)非深户籍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要办居住证吗?如何办理《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非深户籍儿童申请学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有一方能够提供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一方为深户,或父母双方为深户,或单亲,加10分。(单亲需要提供离婚证书)


办理新版居住证的条件、方式、时限及费用具体可登录“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查看,网址:https://www.szjzz.gov.cn/index,咨询电话:84465000。


(二)身份证、居住证的地址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租赁合同的地址不一致,需要更改吗?



不需要更改,是以住房证明上的地址作为确定学区范围的依据。



六、关于住房证明的问题


(一)学位类型1、2、5中的自购商品房如何界定,如何提供材料?


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已购房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已购房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


产权登记人须是学生的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之一,且所占份额须≥51%。如产权登记人是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的,该生须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未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二)可以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房产或房屋租赁凭证(信息)申请学位吗?


可以。如果使用祖辈房,该房屋只能用于其一个子女的孩子申请学位。例如:张大爷有A、B、C共3个子女,每个子女都有孙辈子女申请入学。张大爷的房子只能用于A、B、C其中一个子女的孙辈子女申请学位。


(三)如何查询学区房是否被锁定?


从2013年起,学区内同一套住房(不含公共租赁房)用于申请学位时,在学制期间,小学6年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初中3年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同一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报名系统不接受同一套住房重复申请学位。


学区房锁定情况可通过登录 “深圳市龙华区基础教育网站” (http://lhjcjy.sz.edu.cn/) — “家长服务通道”的“学位房查询”自助查询。


(四)住在亲戚家,能用亲戚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申请学位吗?


不可以,用来申请学位的房产须用孩子的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申请学位,不能用亲戚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申请学位。


(五)我向人购买了一套房屋,没有在国土局备案,也未办理过户,但有律师见证书,可用它申请学位吗?


不可以,市司法局下发《关于严禁为违法建筑销售行为提供公证和律师见证服务的通知》中明文禁止公证机构和律师为违法建筑买卖提供相关公证和见证服务。国土部门也明确指出:若交易行为违法,即便有律师见证,交易合同仍然无效。此类持“律师见证书”的私人之间买卖的房屋不能用来申请学位。


(六)购买的商务或办公用途的商品房,可以用来申请学位吗?


不可以。购买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用途,不能是其他用途,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商务公寓等。


(七)可以直接用自行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申请学位吗?


不能。须提供各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办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屋租赁凭证(信息),私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用来申请学位。


(八)我能使用自家商铺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申请学位吗?


不能。《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中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用途。


(九)我住在亲戚家,能用亲戚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申请学位吗?


不能。《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中的承租人必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十)一份《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能给多户使用吗?


不能。同一份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只限一户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使用。


(十一)对租房时间有限定吗?


《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签发日期必须是2016年8月3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


(十二) 住在祖屋、保障性住房、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的,如何提供证明?


● 原住居民的祖屋:提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合法有效房产证明及《股权证》、所在股份合作公司和社区居委会证明。


● 保障性住房:现行的保障性住房分为两类:公共租赁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房提供与深圳市住建局或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签订的租赁合同;安居型商品房类别的,提供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如属企业型人才房的,还需要提供个人与单位签订的小合同,所属企业需将住户信息到住建部门进行备案)


● 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集资房:出具所在社区股份公司(或政府、事业单位等)购房收据和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非社区股份公司、政府、事业单位出资承建的房产,不属于集资房类别。


● 自建房: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已在“历史遗留办”办理回执的,提供该回执和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 集体宿舍:(1)提供单位与该员工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文本;(2)单位为该员工购买社保的证明即员工的社会保障卡和参保证明;(3)单位或法人的产权证明(集体宿舍属于商品房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集体宿舍为租房的,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它特殊类房,提供相应房产的证明资料,私人或企业间签定的合同无效);(4)加盖单位公章和辖区居委会公章的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证明样稿在“深圳市龙华区基础教育”(网址:http://lhxqjy.sz.edu.cn/)栏目的“家长服务”处查询、下载。上述4项材料的单位、公章或法人必须一致。集体宿舍用途必须是商住两用或住宅,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商务公寓不用能来申请学位。



七、、关于非深户就业证明的问题


(一)对提供的社保有哪些要求?


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深圳市社保卡及参保证明,需正常缴纳,所购买险种必须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二)社保怎么积分?


申请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所购买险种必须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时间长的一方的缴纳时间计算积分,所取养老或医疗保险时间长的险种为积分。按照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险种中购买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或医疗保险连续不中断缴费年限的时间计算积分,每满1个月积1分,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31日止,积分不封顶。


(三)我是中央驻港人员,不能参加深圳的社保,怎么提交社保证明?


中央驻港人员不能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在其他就读证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出具中央派出单位和在港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以确认国家派其驻港工作身份。


(四)我是属于内地企、事业单位驻深分支机构人员,无法提供深圳社保,怎么申请深圳的学位?


内地企、事业单位驻深分支机构人员,未在深圳办理社保,必须提供内地企、事业单位在深分支机构的注册证明,与该企、事业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以及其所在地社保部门提供的此类人员的参保证明。


八、关于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的问题


(一)今年申请小一、初一学位,计生需要怎样提供计生证明?


小一4月28日、初一5月12日前由儿童家长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不开具纸质“计划生育证明”,利用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实施入学儿童家长计划生育信息后台比对。审核期间,计生信息有修改的,必须在复核前到社区工作站重新予以登记。复核后计生信息有修改的,结果不予采纳。


(二)在哪里进行计生登记?


按以下方式确定登记部门:母亲为深圳户籍的人员,以及深圳户籍的未婚或离异男性人员,登记部门在其户籍地社区工作站;母亲为非深圳户籍人员,以及非深圳户籍的未婚或离婚男性人员,登记部门为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


(三)社区工作站申报录入计划生育信息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录入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家长需按如下目录提供资料:(1)儿童父母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2)儿童所在家庭户口本;(3)儿童父母《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4)儿童属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子女属收养的,提供《收养证》;(5)属于再生育条件的,提供再生育准生证或其他审批手续;(6)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材料。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如有疑问,怎样向计生部门咨询?


● 观湖街道办事处21004557

● 民治街道办事处81718060

● 龙华街道办事处27700265

● 大浪街道办事处29672080

● 福城街道办事处23769065

● 观澜街道办事处23019584



九、关于其他情况的问题


(一)年龄不够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能够通过交择校费或找关系上公办学校吗?


不能。申请义务教育入学不收取任何费用,招生全程公开透明,就读与免费资格由多个政府部门联合审核,积分、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名单公开接受监督。网络系统具有很多自动排斥功能,比如不受理年龄不够的学生报名,不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严格按照类别和积分录取,没有任何弹性。所以,不要听信缴费或找关系就可以上学的传言,以免上当受骗。


(二)监护权由父母变更为他人的适龄儿童、少年如何提供证明材料?


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变更关系的法律文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再提供变更后的监护人的各项证明材料;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


(三)关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如何提供证明材料?


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规定需要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深圳市龙华区高层次人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龙华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样本可在“深圳市龙华区基础教育”(http://lhxqjy.sz.edu.cn/)下载,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人才的类别进行认定。认定结果在学校初审时提交给学校,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上报教育局,由教育局统一上报区组织人事局复核认定后将申请人情况在龙华教育在线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根据不同类别给予相应安排。


(四)我是在深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有什么优惠政策?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拥军优属规定的通知》(深府[2010]29号):烈属(含因公牺牲)、四级以上残疾军人子女,符合入学或就业规定和条件的,当地教育、人事、劳动等部门应优先安排其入学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就业。军人子女及军队转业干部随迁子女入园入学,按照教育部门关于深圳市驻军干部子女入园入学有关优先优惠政策规定执行。对需要跨学区入学的,教育部门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给予照顾解决。以上符合条件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需提供相应证件。


(五)就近入学就是在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就读吗?


深圳市教育局在《深圳市2017—2018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三十问答》中的解释如下:就近入学并不是指就读离自己住址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目前,我市通过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地段,按地段招生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政策。学校的招生地段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人口分布等情况,按道路和住宅小区的边界等进行划分。由于全市人口密度分布不均,学校也不是均匀布局,而且办学规模不尽相同等原因,学校招生地段也可能出现大小不同的情况。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还会根据辖区学位供需情况,对学校的招生地段进行必要的调整。


(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齐证件或申请学位,后来补齐了证件可以补申请吗?或者前期提供了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的证件,后期还可以补申请吗?


不可以,学位申请是按全市统一时间进行,学位申请资料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分送各职能部门审核,逾期申请会影响正常开学时间。广大家长要对照申请条件提前准备好各项证明材料,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学位。


家长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提供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证件的申请是无效申请,不予以安排学位;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申请学位的各项证件是教育部门审核吗?有一项或几项材料不合格可以申请学位吗?


学校负责初步审核申请学位的各项证明材料,初审合格后,应用市社工委“织网工程”数据资源库对入学申请资料进行数据后台比对和审核。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后台比对和审核后,由申请学校对各部门审核结果及核定分数进行复核。全部资料审核合格后,该生才具备学位录取资格。


(八)可以申请择校或向多个学校重复申请学位吗?可以申请自己不符合条件的学校吗?


不可以,按照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能择校。家长须按照每所学校公布的招生范围和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对照自己的条件来申请规定学校的学位,一个身份证号只能申请一所学校,不得申请自己不符合条件的学校。未按照公布的招生范围来申请学位,其申请为无效申请,正常招生范围内的公办学位也无法保证。


(九)如何及时了解、掌握最新学位申请信息?


● 网站查询:可在“深圳市龙华区基础教育”(http://lhxqjy.sz.edu.cn/)栏目的“最新通告”处查询。教育部门将及时在网站上发布有关招生工作通知及公告,家长密切留意网上信息。家长也可关注龙华教育微信公众号了解有关学位申请政策及信息。


● 电话咨询:区教育局和学校已开通咨询热线,家长可直接向学校咨询。各种证件办理部门、教育局、学校咨询电话号码已汇总公布在“深圳市龙华区基础教育”(http://lhxqjy.sz.edu.cn/)栏目的“最新通告”处。


● 到就近学校咨询:学校已按要求开设招生宣传栏,印制宣传资料,家长可随时取阅。



十、关于一些问题的温馨提示


1.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直接影响材料审验结果和学位安排,请家长务必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如果由于填写错误导致审核不合格,进而导致无法安排学位,责任由家长自行承担。


2.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是接收学校有关报名通知的主要工具,请务必留意短信内容并积极配合。


3.关于特殊适龄儿童、少年的报名:


(1)凡属今年小一、初一年级招生对象,经鉴定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且符合在龙华区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可申报学区内学校。


(2)经鉴定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龙华户籍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凭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到“龙华区特教班”(地址:龙华中心小学内)或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地址: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电话:89468000、89468807、89468815)申请学位。


4.2018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的签发日期必须是2017年8月31日前,有效期至2018年8月31日,才能申请。购房合同、其他类住房、《房屋租赁信息》可用来申请学位但不参与积分。



龙华区2017年秋季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咨询电话一览表(不含大学区)


说明:


1.由于观澜招商锦绣观园小区周边道路和公交配套不完善,2015年起秋季新生观澜招商锦绣观园小一新生纳入观澜二小、福苑学校招生范围,家长可自行选择其中一所申请。


2.考虑到福苑学校九年一贯制生源的承接和原观澜二小学区范围的调整,福民社区狮径、悦兴围居委会范围内初一新生纳入福范学校、观澜二中的招生范围,家长可自行选择其中一所学校申请。


3.因和平小学借址提前招生,2017年秋季与高峰学校(小一)共用学区范围,家长可自行选择其中一所学校申请,待和平小学建成后,重新划分学区范围。



龙华区2017年秋季学校初审地点及时间安排表


小一:2017年秋季小学学位申请资料初审地点在各申请学校,时间为5月7-9日。新开办学校和平小学(暂定名)学位申请资料初审地点为高峰学校小学部,龙华区外国语学校因借址办学,学位申请资料初审地点为观澜二中。


初一:



龙华区2017小一初一大学区试点学校招生指南


1

招生对象

(大学区试点学校区域适龄儿童、少年)


(一)小一招生对象

我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二)初一招生对象

我区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或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2.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少年。


(三)已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留级重读

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学位;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2

时间安排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小一:4月22日10:00-5月3日18:00

初一:4月25日10:00-5月5日18:00


家长自行登录 “深圳市龙华区基础教育”(网址:http://lhxqjy.sz.edu.cn/)—左导航栏“家长服务通道”处点击“小一报名(大学区)/初一报名(大学区)”,按指引进入“龙华区大学区试点网上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注:网上报名需同时填报大学区内2所公办学校作为申请学校,选择1所民办学校作为分流学校。家长填报的2个公办学校志愿没有先后或主次区别,也不是录取顺序。


 温馨提示:


(1)在该时间段内报名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请家长错开报名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顺利报名。


(2)大学区试点学校的招生范围依据人口密度、学位需求、学校规模、学校分布等实际情况,以“均衡教育资源、距离相对就近、主干道路为主”为原则进行学区划分,具体参见《龙华区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试点学校范围一览表》。


(3)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应用市社工委“织网工程”数据资源库对入学申请资料进行数据后台比对和审核,请家长确保所录入的信息准确无误。


(4)若家里没有上网条件,家长可在学校公告的时间内凭适龄儿童、少年身份证件到招生范围学校上网填报,学校在此期间将会协助家长上网申请学位。


(5)小一:5月3日18:00/初一:5月5日18:00为网上预报名结束时间,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2.学校初审

小一:5月7日-9日

初一:5月14日-16日


网上预报名后,家长按规定时间携带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申请表)到所填报2所学校中的第一个学校进行材料初审(如:填报志愿时申请学校为龙华区实验学校、民顺小学2所学校,则将初审材料送至龙华区实验学校。注:材料初审学校不是最终录取学校),学校初审合格,开具回执。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校一律不受理其入学申请,教育部门不予安排学位。未按规定时间向申请学校提交初审材料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

小一:5月10日-6月9日

初一:5月17日-6月16日


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应用市社工委“织网工程”数据资源库对入学申请资料进行数据后台比对和审核。


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后台比对和审核后,由申请学校对各部门审核结果及核定分数进行复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果出现因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家长须按所报学校要求进行信息复核,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相关部门核验,材料复核期间,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复核结束后,家长相关修改信息及审核结果不予采纳。


4.学位安排


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合格的适龄儿童、少年所填报志愿,按照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网上录取。如申请学校符合就读条件学生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且录至招生计划数时,出现多人积分相同的情况,该部分积分相同的学生采用现场抽签方式实行差额录取,录满为止。例如:深圳市高级中学北校区招生计划为270人,录取至250人时,有100人积分并列排在该校第251名,则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从积分并列的100人中随机抽取20人,录取至深圳市高级中学北校区。现场抽签方式未被录取的80名学生及积分排在此后的学生进入填报的另一学校录取流程。


录取学校顺序根据大学区内各学校学位申请情况确定。例如:小一或初一先录取深圳市高级中学北校区,再录取民顺小学,最后录取龙华区实验学校。具体时间或顺序待定。


家长如同时填写2个学校,被其中一个学校先行录取,但家长不愿就读该校,由家长自该校录取名单公示3日内,向录取学校提交放弃该校学位申请书,进入另一申请学校录取流程,该校空余学位不予替补。例如:深圳市高级中学北校区、民顺小学两个学校,分批次录取时先被深圳市高级中学北校区学校录取,但家长不愿就读深圳市高级中学北校区,由家长自深圳市高级中学北校区录取名单公示3日内,向深圳市高级中学北校区提交放弃深圳市高级中学北校区学位申请书,进入民顺小学录取流程,深圳市高级中学北校区空余学位不予替补。


5.公布名单


按学校录取顺序分批次进行公布,具体时间以各学校录取时间为准。


大学区内各学校按招生计划录满后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择就读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选择同一所民办学校的学生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根据积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未被录取的再次自主选择其他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


6.新生注册

小一:7月11日前

初一:7月11日前


各学校接受新生注册。家长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注册,不按时到校注册的儿童、少年,将取消该校学位。


 小一注册所需资料:

《学位预申请回执》、学生身份证或户口本、《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家长持儿童接种证到就近社康中心开具查验证明,深圳本地接种的儿童也可登录市、区疾控中心网站直接打印)。


 初一注册所需资料:

《学位预申请回执》、适龄少年身份证或户口本。


3

报名材料准备

(学校验原件,收复印件)


(一)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登记截止日期小一4月28日、初一5月12日)。审核期间,计生信息有修改的,必须在复核前,到社区工作站重新予以登记。复核后计生信息有修改的,结果不予采纳。


5.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二)台湾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三)非深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至少一方持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赁凭证(合同)、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参保证明。


5.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登记截止日期小一4月28日、初一5月12日)。审核期间,计生信息有修改的,必须在复核前,到社区工作站重新予以登记。复核后计生信息有修改的,结果不予采纳。


(四)港澳籍儿童、少年

申请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我市暂住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 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 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参保证明。


5.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 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登记截止日期小一4月28日、初一5月12日)。审核期间,计生信息有修改的,必须在复核前,到社区工作站重新予以登记。复核后计生信息有修改的,结果不予采纳。


(五)外籍适龄儿童、少年

有意愿到我区就读的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到我区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4

积分入学办法


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试点学校,按照所填报志愿,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网上录取,积分办法分为“基础分+加分”项目。详见《龙华区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试点招生积分办法一览表(试行)》。


 说明:申请学校为单校划片范围内学校的学生加5分。(如:属于民顺小学单校划片范围内的学生同时申请民顺小学和龙华区实验学校,民顺小学加分5分,龙华区实验学校不加分)。


5

注意事项


1.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直接影响材料审验结果和学位安排,请家长务必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


2.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是接收学校有关报名通知的主要工具,请务必留意短信内容并积极配合。


3.关于特殊适龄儿童、少年的报名:


(1)凡属今年小一、初一年级招生对象,经鉴定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且符合在龙华区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可申报大学区内学校。


(2)经鉴定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龙华户籍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凭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到“龙华区特教班”(地址:龙华中心小学内)或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地址: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电话:89468000、89468807、89468815)申请学位。


4.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不提供学位:

(1)未申报或未递交初审材料;

(2)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校注册;

(3)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学位;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5.大学区入学材料提供、优惠政策同非大学区,有关要求可参照非大学区新生入学指引。


6.2018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的签发日期必须是2017年8月31日前,有效期至2018年8月31日,才能申请。其他类住房、《房屋租赁信息》可用来申请学位但不参与积分。



龙华区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试点学校范围一览表

大学区试点单校划片范围:


大学区试点多校联动调剂区域:


龙华区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试点学校招生积分办法一览表(试行)


深圳各区2017学位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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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龙华教育、安居深圳、龙华区基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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