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拟调整!深圳这个区积分规则、录取顺序或将有变!
@光明区家长
重磅消息!
光明区教育局公布了
幼儿园、小学、初中
入学录取积分调整方案
目前方案没有正式公布
正在征求公众意见
如果对新规定有任何建议和想法
欢迎家长反馈
光明区教育局对《光明区义务教育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以下简称《积分办法》)进行了部分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一、《积分办法》第三条修订:志愿填报及有关表述
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需填报三个志愿:
第一、二志愿可填报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第三志愿为民办学校志愿,必须填报。第一志愿需按学区填报,第二、三志愿可填报光明区范围内学校。
申请信息保存成功后,报名系统将自动计算适龄儿童、少年的初步积分,最终积分以各职能部门审核为准。
网上报名期间,区教育局将每天公布各学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学位类型明细、初步录取积分等信息。
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需填报三个志愿:
第一、二志愿可填报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第三志愿为民办学校志愿,必须填报。公办学校志愿需按学区填报,民办学校学区为光明区范围。第一志愿信息计算的学位类别和积分,将作为招生录取依据。
家长填报材料完成后,招生系统根据第一志愿信息自动计算适龄儿童、少年的初步学位类别和积分,最终学位类别、积分以各职能部门审核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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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积分办法》第四条修订内容:调整录取规则及相关表述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照以下办法录取:
(一)【本条第一款办法】
各学校按志愿顺序录取,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
相同志愿,按学位类型顺序录取,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第六类〉第七类〉第八类;
相同学位类型,按积分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前一类型不能全部录取时,不再进行下一类型的录取;
当多个申请人积分与录取分数相同且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二)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第一志愿报民办学校的,按照本条第(一)款办法录取。
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第一志愿填报民办学校的,首先录取本校直升的学生(本校六年级毕业且第一志愿填报本校),本校直升的学生未超过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本校直升的学生超过招生计划时按本条第(一)款办法录取;
本校直升的学生录取完成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再录取其他第一志愿申请本校的学生,按照本条第(一)款办法录取。
(三)资料审核合格,所有志愿均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家长可联系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由相应学校报区教育局审核录取。被民办学校录取,按时报到注册的,可以到就读的民办学校申请学位补贴。
图源:摄图网-401729556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照以下办法录取: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遵循“类别积分优先,依照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同分录取优先顺序:当多个申请人积分与录取分数相同且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按如下顺序确定录取名单:
(1)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
(2)志愿顺序相同时
深户以父母其中一方入深户时间长的优先录取(以户口簿显示的入深户时间为准);
非深圳户籍以父母其中一方缴纳深圳社保(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累计时间长的优先录取,如缴纳深圳社保(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累计时长相同,优先录取父母一方在光明区居住时间长的(以居住信息登记为准)。
(3)如以上均相同,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一)第一至第二志愿录取。
招生系统先将所有学生按照学位类型顺序和积分的高低顺序排队,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第六类>第七类>第八类,相同学位类型,按积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类别积分优先,依照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
即,首先从排第一位的学生开始筛选录取,检索该学生第一志愿,第一志愿有空余学位,则录取到该学校;
其次检索排第二位的学生,按其志愿顺序检索,录取到尚有空余学位的志愿学校;
依次类推,检索每个学生的第一、第二志愿,当第一志愿学校已经录取满,检索第二志愿学校。
如果检索学生两个志愿后,志愿学校学位均已录取满,参与下一批次公办学校补充录取及民办学校志愿(第三志愿)录取。
(二)公办学校补充录取及民办学校志愿录取。
第一、二志愿录取完成后,如所有公办学校均已完成招生计划,区教育局按家长所报民办学校志愿(第三志愿)进行录取。
第一、二志愿录取完成后,如果公办学校仍有空余学位,将面向全区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征集志愿,进行补充录取;
仍未被录取的,区教育局按家长所报民办学校志愿(第三志愿)进行录取。
(三)民办学校补充录取。资料审核合格,所有志愿均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家长可联系仍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由相应学校报区教育局补充录取。
图源:摄图网_401702322
根据原有政策,同分人数较多,家长需现场抽签。为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能,实现群众“减跑动”,减少同分人数,降低抽签概率,光明区教育局对《光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积分办法及录取规则》第三条内容进行了部分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当多个申请人积分与录取分数相同且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以抽签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当多个申请人积分与录取分数相同且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按以下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1.深户
按父母其中一方入深户时间长的优先录取(以户口簿显示的入深户时间为准)。
2.非深户
以缴纳深圳社保(养老或医疗)险累计时间长的优先录取,如缴纳深圳社保(养老或医疗)累计时长相同,优先录取父母一方在光明区居住时间长的(以居住信息登记为准)。
3.如以上均相同,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4.当小区配套公办园第八类和第九类、非小区配套公办园第九类深圳户籍幼儿与非深圳户籍幼儿同分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深圳户籍幼儿,如深圳户籍幼儿同分,参照第一种优先录取方式;非深圳户籍幼儿同分,参照第二种优先录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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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摄图网_401683856
小学、初中积分入学办法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5月11日至5月18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请将意见或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并附真实署名和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33号公共服务平台4楼
收件人:余老师
电子邮箱:jykjjb@szgm.gov.cn
幼儿园学位类型、积分办法及录取规则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5月13日至5月20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请将意见或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并附真实署名和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33号公共服务平台4楼
收件人:谢老师
电子邮箱:jyjxqjy@szg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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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谢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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