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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陷阱与邢某某以身试法

2017-01-18 徐发科 怒吼吧骋盟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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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上警察不易,当上北京的警察更难,外地人当上北京的警察则是难上加难。但是,对于从中国西部乡村走出的邢某某来说,得益于进了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鬼使神差地成了北京市昌平区的警察,端上了铁饭碗。邢某某的命,不可谓不好!

也许是人生走得过于顺利,也许是外地人进京更需要勤奋,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邢某某无缘无故将雷某的小命弄没了。闯下这样的塌天大祸,真是命运弄人,或者是冥冥之中早已注定。

杀人偿命,是古训,也是铁律。但邢某某在吃了几个月牢饭后,终于在2016年的最后时刻“结帐”,稀里糊涂地被双开。不仅留住了一条小命,也不需要把牢底坐穿,可惜的是丢掉了那个来之不易的铁饭碗。

邢某某何德何能,居然可以以身试法、逃过一劫,这肯定不是得益于法律的垂青,而是各种力量的博弈。邢某某今后何以为生,目前尚难预料,估计与纯粹的法律职业应该没有多少缘分了。不过,那个金不换的北京户口不能开除,混口饭吃当不是问题。只是,在杀人之后留着这身臭皮囊,每天忍受心灵的煎熬、良心的谴责和万人的唾骂,终究还是一件痛苦万分的终生事业。

雷某的死亡,相比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期的从重从快,更是迅雷不及掩耳。邢某某即使表明了警察身份,一番空手白刃的功夫,未经任何法律程序,就速战速决要了雷某的小命。这样严重的后果,最终却可以让法院的审判缺位,直接拍屁股走人了事,堪称是中国法制史上的奇迹。





与邢某某案相比,聂树斌走上刑场,虽然流程很快,但毕竟还是身负杀人嫌疑,也走完了刑事诉讼的全部程序。虽然经过21年后最高法院的再审改判无罪,但作为冤案毕竟是公权杀人,相对邢某某案仍然难以道里计,无法望其项背。

如果邢某某案是以双开和巨额赔偿了结,则聂树斌冤案恐怕连处分都可以免了。看来,邢某某案的收场,必将使聂案的追责难登大雅之堂。真是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这样的后果,公众不愿意看到,恐怕也不是邢某某愿意看到的。

作为一个法学院毕业的人,走向社会后难免不违法犯罪。但是,如果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不能忠于职守为法治献身,其实也不应罐子破摔、辜负平生所学,不如赴汤滔火、投案自首,竹筒倒豆子,将真实的犯罪过程供述于世,即使因此身陷囹圄也强过在无穷无尽的唾骂之中苟且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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