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提高硕士生国家助学金标准 每年6000元不够用
去年两会期间,由施一公院士等提议,“提高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被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而仅仅过去一个月,《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博士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的通知》就下发各大高校和科研院所,广大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也由12000元/年上调至15000元/年。这一政策获得了广大博士研究生的极大好评。
不过,这项政策仅仅针对博士生,人数更多、补贴更少的广大在读硕士生并不包括在内。如今,硕士生国家助学金过低的状况或将得到改变。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记者从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获悉,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中央副主席、南京邮电大学校长杨震向大会提交了《建议适当提高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以下简称“《建议》”)。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建议》指出,“在2017年初召开的全国两会上,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提高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原博士生10000~12000元/年的标准已经不能满足博士研究生的基本生活开支。通过对江苏省内多个高校的调研,从2017年秋学期开始,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均上调为15000/年。相比而言,硕士研究生从政策执行至今一直为6000元/年,同样难以满足硕士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
杨震代表在上述《建议》中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建议。
一是要动态调整助学标准。建议教育管理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要结合经济发展状况和物价上涨水平,充分进行调查研究,统筹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调整标准,并及时做好教育和引导,吸引更多有志青年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同时也让在校研究生能够安心求学问、做研究,有效保障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质量。
二是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要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践中,紧密结合社会发展需求,加强与行业、企业、社会团体的科研合作和人才培养合作,在合作中积极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设立科研基金、奖学金、联合培养基金等,缓解高校资助资金不足的压力。
三是要开发勤工俭学岗位。教育管理部门和高校要建立专门管理机构做好研究生资助工作,努力开发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吸引在校研究生积极发挥个人特长,又缓解个人生活所急;同时要建立研究生参与资助管理的渠道,及时反馈研究生对于资助工作的意见,将相关政策在学生中广泛宣传,使各项资助资金的使用和资助项目的设立更加科学、合理。
四是要严格规范资助管理。要建立奖助学金管理评价反馈机制,对设立奖学金的企业、社会团体、个人进行定期反馈,获得设奖者的认同,形成更加稳定的合作关系;还要规范基层学院的资助管理工作,对各学院的考核结果及时进行公示,接受各方的监督,防止在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过程中“不透明、不公正”现象的发生。
据最近发布的《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7年全年研究生教育招生80.5万人,在学研究生263.9万人,毕业生57.8万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占到全部研究生的绝大多数。
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大多数重大科研项目、公开发表的SCI论文和授权专利等都有研究生的参与,在读研究生显然已成为我国科学研究的中坚力量。然而,我国高校和科研机构研究生待遇普遍较低,与国际知名院校等相比有非常大的差距。
一项来自全国各地的1663名研究生参与调查的研究生问卷结果显示,223人每月补贴在0-500元区间,占比13.42%;359人每月补贴在500-1000元区间,占比21.66%;450人每月补贴在1000-2000元区间,占比27.14%;452人每月补贴在2000-3000元区间,占比27.26%;148人每月补贴在3000-4000元区间,占比8.97%;每月补贴在4000-5000元区间以上的学生人数占比较低。仅有11.13%的学生表示补贴金额能够满足日常使用,88.87%的学生表示补贴并不能满足日常开销。
部分内容来源:澎湃新闻
转载自:青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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