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关于招募实习律师到包河法院担任实习调解员的通知

合肥律协 2024-04-12


各律师事务所:

为加快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司法执业人员的培养交流机制,市律协与法院签订协议,由市律协定期招募实习律师派驻法院担任实习调解员。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方式

招募对象:实习律师

招募方式:自愿报名,并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意和推荐。


二、报名条件

拟申请实习法官助理岗位的实习律师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业务素质,品行良好;

2.已在市律协申请实习登记;

3.年龄不限。


三、招募名额及实习单位

招募名额:10名

实习单位: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四、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需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1.申请人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

 


2.填写“实习律师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并将扫描件发送到市律协业务部邮箱:hflxywb@126.com(邮件主题须写明“姓名+律所+包河法院实习调解员信息登记表”字样)。

3.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工作群。



五、报名时间

2023年5月8日—5月15日。


六、实习期限

4个月(2023年6月5日—2023年9月28日)。


七、岗位职责及日常管理

法院为实习律师统一安排的工作岗位为实习调解员,主要从事诉前调解工作,以及在法官指导下进行委派(托)调解、案件送达、音视频调解等与诉前调解工作相关事务。实习律师在法院实习期间应全日制上班,期间的日常管理、实习指导、工作纪律等事项严格按照法院内部管理执行。


八、案件折抵

实习律师在法院实习结束后,由法院根据实习律师在诉前调解工作中的调解成功的案件数对其进行考核合格后出具结业证书,月均调解成功案件不低于五件,实习期间不低于二十件。并以其担任实习法官助理的任职时间按1:1折抵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期。

实习律师在法院实习期间的工作,可计入实习律师申请律师执业时的考核办案量(每月完成5个调解成功案件可折抵1件考核案件)。


九、登记备案

担任实习法官助理的实习律师须经市律协登记备案,否则视为无效实习。


十、实习补贴

为保障实习律师在法院实习期间的日常工作与生活需求,法院将根据其每月调解成功的案件数发放工作补贴。

联系人:蔡添添、李赟,电话:63631329。



附件:实习律师信息登记表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23年5月8日



点击阅读原文查阅附件

·
·
·
·
·
·
·
·
·
·
·
·
·

·
·
·
END


全国表彰!合肥律师行业一人上榜!

来了!“十大标兵”展播

市律协召开二届二次监事长办公会



点点关注不迷路


投稿通道 hflxxcb@126.com 欢迎来稿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