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速递:《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修订,拍黄瓜等简单食品制售行为将简化许可
近期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了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
并将在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合肥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律师
对此新规做出了解读
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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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修订后的《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办法》对现行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活动,加强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新《办法》第十三条明确了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时不再要求提交食品安全规章制度,而是转为提交保障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目录清单,此外,新办法还进一步简化了食品经营许可流程,压减了许可办理时限,并将部分按照许可管理的情形调整为向有关部门报告。
根据现行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如果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许可项目没有冷食类食品制售,经营者售卖拍黄瓜等凉菜时,会因缺少相应资质而被予以行政处罚,在社交媒体平台,“以后下馆子还能点拍黄瓜吗”阅读量曾达1.3亿。而新《办法》聚焦了企业反映的堵点和难点,对拍黄瓜、泡茶等简单食品制售行为作出了简化许可规定。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
根据新《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从事解冻、简单加热、冲调、组合、摆盘、洗切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的食品经营者,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因此,拍黄瓜、泡茶等简单食品制售行为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简化审核内容,减轻经营者负累。
此外,新《办法》还明确了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范围,《办法》第四条明确包括仅销售食用农产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以及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或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等情况无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强化了柔性执法手段的使用,新《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至五十九条把责令限期改正作为主要处罚手段,对可以改正的违法行为多采用责令限期改正的柔性处罚手段。
新《办法》既为食品安全保障提出了要求,也向经营者彰显了法律法规的温度,做到了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活动中感受司法关怀。
修订后的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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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法律解析:合肥律协行政法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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