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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替他走未走完的路!” 因公殉职民警何建华家属捐赠防疫物资



2月12日,一次简单而特殊的捐赠仪式在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公安局举行。简单的是,参加捐赠仪式的只有四个人;特殊的是,捐赠人是何建华同志的妻子赵志颖及其女儿。

为了感谢各级党组织和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对何建华家属的关心关爱,赵志颖通过和突泉县公安局沟通,委托公安局通过各种渠道,采购了价值5000余元的消毒水、口罩等防护物资,捐赠给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公安民警。突泉县公安局政委王天军、政治处主任朱军代表公安局接受了赠品。

随后,赵志颖先后来到突泉县时代广场二期、309公路卡口、太和派出所、劝业木工厂小区等何建华抗击疫情突击队小分队,为坚守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公安民警送去了防护物资。

“在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建华虽然离开我们了,但是他的精神永在,我希望他的精神能传承下去,激励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给他们以光明,给他们以信心,给他们力量,激励更多的公安民警去战斗。”赵志颖表示。“我也是想以我的一点点心意,感谢大家;同时,也为疫情防控工作献出一份力,希望广大公安民警做好自我防护,早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我会发扬传承好建华的精神,替他完成未完成的工作,走未走完的路。”

何建华生前系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公安局育文派出所民警。1月26日(大年初二)上午9时,何建华同志发扬共产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冲锋在前,主动请缨到人流量较大的突泉县汽车客运站开展工作。连续工作到下午13时许,何建华同志突感身体不适,被送往突泉县人民医院抢救。晚21时许,何建华同志因小脑出血医治无效不幸因公殉职,享年52岁。2月5日,公安部追授何建华同志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何建华同志牺牲后,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兴安盟委先后发出通知,要求全区民(辅)警、全盟党员干部学习发扬何建华同志的积极奉献精神和崇高的敬业精神,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在何建华同志生前战斗过的突泉县客运站公安执勤点,成立了临时党支部,让党旗高高飘扬在抗疫一线;突泉县公安局成立了以英模名字命名的何建华抗击疫情突击队,全局民(辅)警踊跃报名,积极投身抗击疫情阻击战。

太和派出所是何建华同志参加公安工作的第一站,收到赵志颖捐赠来的防护物资,所长张海峰百感交集,他表示“我的老战友同事何建华同志,牺牲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上。感谢嫂子送来的防护口罩和消毒液。我们一定会以他的精神为引导,沿着他的足迹继续奋战,早日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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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杨青  审核:徐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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