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人民公安报”的故事
我永远的良师益友王龙江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三级高级警长,曾获评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全国百佳刑警,荣立个人一等功2次、三等功6次。
2021年7月,我被评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在北京参加表彰会期间,亲耳聆听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心情十分振奋和激动。我把自己的感想记录下来,当年7月2日,《人民公安报》刊登了我的心得体会;8月9日,又以《扫黑路上一身正气勇往直前》为题报道了我的事迹。我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刑警,能做出点成绩,离不开党和人民对我的关心厚爱,离不开组织对我的培养,离不开同事们的共同努力和支持。在我从警的28年间,《人民公安报》是我每天必看的报纸。她让我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对公安工作的指示要求,也让我看到了更多公安队伍中英雄模范的先进事迹。他们的事迹或惊心动魄,或平凡朴实,都深深地感染着我、激励着我,使我一步步地成长。《人民公安报》永远是我的良师益友,祝愿《人民公安报》越办越好!“灯塔”引航 伴我成长卢从杰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公安局宣传科副科长
我是一名基层公安民警,初识《人民公安报》是在2014年8月初,那时我参加公安工作没多久。有一天,我所在的派出所接到一起救助警情,一位老人钻进了下水道里,不肯出来。值班副所长立即带我前往现场。到达现场发现,满是垃圾的下水道穿街而过,由于下雨,下水道的水位不断上涨,如果不及时救援,老人的生命可能受到威胁。情况紧急,副所长二话没说,脱下装备交到我手里后,便从下水道的入口处钻了进去。没多久,他将老人从下水道里扶了出来,满身污秽。看到这一幕,我立即拿出手机拍摄下来。没想到,这张照片第二天就刊登在了《人民公安报》的头版,我也因此受到了领导表扬。从警以来,《人民公安报》已成为我工作生活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我度过了难忘的十个春秋。今年3月,我光荣成为《人民公安报》广西记者站的一名记者,从此与《人民公安报》的联系更加紧密。《人民公安报》,你是一座灯塔,为我擎灯引航!10余载,与你结缘是幸运的,与你同行是幸福的!
她见证我的成长进步黄墁 广西壮族自治区容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广西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党的十九大、二十大代表,曾获评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最美基层民警”、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
我与《人民公安报》结缘是2009年入警的那一年,我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的第一位女法医。工作之余,我认真阅读《人民公安报》,从中读到了许多榜样人物、先进模范的感人故事,从中收获了不少人生启示,汲取了丰富的营养,增长了前行的力量,让我更加坚定从警之路。
2015年4月12日,我的名字第一次出现在《人民公安报》上,那年我被评为“全国最美基层公安民警”,《人民公安报》刊发了我的事迹,让更多的人认识了我。从“最美基层民警”这个平台起航,我不断磨炼自己,一步步成长。我的名字和事迹也有幸多次在《人民公安报》上出现,她成为我的良师益友、工作上的亲密伙伴。她见证了我的成长进步,而我也有幸见证了她的变化发展。我衷心祝愿《人民公安报》续写新的华章,铸造更多的光荣与梦想。30年前的难忘采访冯春晖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
1994年8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公安局石垌派出所所长邱树华在长途客车上勇斗持刀歹徒,身中9刀,仍以顽强毅力英勇擒敌,谱写了一曲人民警察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壮歌。当时我任陆川县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敏锐地意识到邱树华是可歌可泣的先进典型,应当大力宣传。我请示领导同意后,立即驱车赶到事发现场,深入了解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之后又在石垌住了7天,采访与邱树华一起工作的民警、他帮助过的群众、被他解救回来的被拐妇女等有关人员,手写形成2万多字的邱树华事迹材料初稿,最终提炼成7000多字的事迹材料逐级上报。后来,邱树华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为进一步宣传邱树华的英雄事迹,我与时任《人民公安报》广西记者站记者共同撰写了邱树华事迹通讯《壮乡英雄歌》,被《人民公安报》刊发在1994年10月13日的头版头条。邱树华的英雄事迹被广泛传颂。时光荏苒,我与《人民公安报》已相知相伴32载,在《人民公安报》上发表了一系列稿件。40年栉风沐雨,40年风华正茂,我真诚祝愿《人民公安报》越来越好、越走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