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12123”之事故快处流程图解
两车发生轻微事故后,驾驶人可通过【事故快处】功能在线快速处理交通事故。驾驶人只需拿出手机,拍摄、上传事故照片,简单操作之后,即可迅速离开现场,搞定一切。
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齐全有效,均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当事人能够自行移动车辆的,可以在线快速处理交通事故。
1、请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三角警示牌。
2、事故一方当事人现场拍照取证,至少包括车辆侧前方、侧后方及碰撞部位3张照片。
3、事故双方当事人及车辆撤离现场。
4、事故双方自行协商或申请在线认定,只需要事故一方当事人操作采集事故相关信息,另一方当事人配合验证确认。
5、事故双方当事人可以到就近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进行定损、理赔。对于保险公司开通在线定损理赔的,可以申请在线定损理赔。
登录“交管12123”APP后,通过【业务中心】→【事故快处】,进入事故快处业务流程。
首先通过百度地图定位事故地点,其次告知当事人阅读业务须知,然后通过图例引导当事人拍摄现场照片,最后提醒当事人快速撤离现场。
事故地点定位 ——> 事故快处须知
现场拍照取证 ——> 挪车提醒
双方当事人撤离现场后,根据APP引导,需要拍摄双方证件照片和录入事故信息。
拍摄证件照片 ——> 录入事故信息
如果双方协商无争议的,则选择无争议并签名确认完成事故处理。
责任确定 ——> 无争议签名确认
生成自行协商协议书
如果双方协商有争议的,则选择有争议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线定责。
责任确定 ——> 等待在线认定
签名接收 ——> 生成事故认定书
双方当事人可以采用自行协商方式达成协议或采用在线认定方式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线定责,完成事故在线快处,并且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或互联网平台查阅事故处理的电子文书。事故处理完成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到就近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进行定损理赔。
与电动车发生轻微事故,用户能否直接进行事故快处?
答:不可以,事故在线快速处理目前只能处理机动车与机动车两车之间的财损事故,如果涉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则不允许事故在线快速处理。
互联网事故在线快速处理功能的适用范围?
答: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仅造成车辆损失的交通事故,各方均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当事人能够自行移动车辆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
事故在线快速处理打印的文书丢失怎么办?
答:如果通过“交管12123”APP事故在线快速处理的事故,打印的文书丢失,可以重新去理赔服务中心或事故处理单位进行补打。
能不能用“交管12123”事故快处功能帮助家人或朋友处理事故?
答:不能帮助家人朋友进行处理。“交管12123”APP事故在线快速处理系统只能处理本人的驾驶车辆的事故。
事故在线快速处理的文书哪里可以打印?
答:通过“交管12123”APP事故在线快速处理的事故,可以在理赔服务中心、事故处理单位打印《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或《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文书。
“交管12123”APP事故在线快速处理的结果保险公司是否认可?
答:“交管12123”APP事故在线快速处理系统是由公安部组织研发的系统软件并推荐各地使用,因此通过“交管12123”APP事故在线快速处理的事故,在保险理赔时,保险公司是认可其有效性。
哪些情况不适用互联网事故在线快速处理?
答: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
3、机动车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4、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5、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6、驾驶人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有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7、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8、驾驶人有故意行为的;
9、驾驶人逃逸或者离开事故现场的;
10、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11、驾驶人涉嫌利用机动车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
12、事故现场不具备拍摄条件的;
13、依照有关规定应当保护现场并报警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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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正在全面进行中,南宁市公安局贯彻落实相关要求,全力推进全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公安铁军,推动首府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日前,“政法干警违纪违法举报平台”正式上线,用户登录“12337”智能举报平台或者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即可向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反映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举报平台网址:http://jyzd.12337.gov.cn/#/
广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一驻点指导组进驻南宁市,对南宁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驻点指导,如有问题线索该如何举报?
指导组进驻期间设立了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指导组受理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受理信电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指导组主要受理南宁市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政法干警问题的来信来电。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举报电话:0771-2097028
邮政信箱: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A042号邮政信箱,自治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一驻点指导组收
邮编:530012
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队伍教育整顿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71-2890050(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邮政信箱: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贤宾路3号交警支队纪委收
邮编:530001
受理截止日期为6月30日,主要受理反映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辅警问题的来信来电。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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