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春冰(2018): 学术界人与人的差别应该强调多样性、而非等级差异
人是学术发展的前提,能否吸引优秀的人并对他们形成正确的激励决定了学术能否繁荣。
学术圈中,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很大。这既体现在学术水平上,也体现在研究兴趣、研究风格、关注领域、甚至个人秉性(如对名利的态度)等方面。但是在当下的中国,学者也可以分为两种:有帽子的和没帽子的。这里的“帽子”,就是各种官方赋予的头衔,诸如长江学者、青年长江学者、拔尖人才、“千人计划”、“万人计划”获得者、跨世纪人才、新世纪人才……,等等。这些帽子的含金量自然也有高低之分。但是,似乎一旦有了这些帽子,就可以被称为“人才”;而如果没有这些帽子,大概只能算是人,不能算“人才。”
设立这些头衔的初衷,可以是对已有成就的认可,可以是对优秀人才未来工作的支持,抑或两者兼有。像很多名誉或奖项一样,它们所形成的激励不仅作用于荣获殊荣的人,而是影响到更多人的行为。
任何一个时期、任何一个社会,都对学者有所评价,而学者们也在乎这种评价。之所以会这样,大概是因为学者生产的是公共物品。一个企业的老板,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赚钱,丰厚的利润是对其经营工作的最佳的认可;而一个学者,他的工作是创造出新的知识和见解,他最渴望的应该是社会或学术同行对其见解的认可。对学者的评价,也直接或间接影响着整个社会的行为准则和评价标准。正确的激励不仅能够识别出真正优秀的学者,给他们良好的环境,在学术界形成良好的风气,而且能够吸引更多优秀的人从事学术研究;而不恰当的激励则不仅不能选出真正优秀的人才,而且扭曲人们的行为。严重的时候,会使学术圈成为一个追名逐利的场所。
当下中国的人才评价机制就有这样的趋势。而造成这一后果的,大概在于其整齐划一的“官方”特征。至少,真正为学术界关注或者令人趋之若鹜的,主要是官方的头衔。这些头衔不仅关系个人的名与利,也左右着其所在机构在官方主导的资源分配中的地位。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西方的人才评价体系。对于那些优秀的人才,我们很少见到哪个教授扛着教育部或者国家的称号,也就鲜见大学靠着教授们帽子的数量去领资源的。西方的人才评价体系中,私人和政府共同决定着资源的分配;总体而言更像是分散化的市场决定机制;而中国的评价体系则是计划经济思维下的政府决定机制。
在中国,很多人才的产生大致都要经历申请、评审、PK、公示等过程。每年相关部门都要组织各个学校申报,然后由学校推荐进入评选程序。什么样的人能够获得学校提名,学校以及校内的院系有或多或少的决定权。评选的过程中,主管部门会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对材料进行通信评审,后面还会有面试、专家的评审会议等。这个过程至少看上去是公平的,而且总体来看,人才称号和学术水平之间存在很强的相关性。
但是,学校和个人的运作和打招呼的现象似乎在所难免。在整个过程中,申请的个人及其所在学校以及评审专家的激励,影响着人才评选的公平公正以及人才项目的合理与否。遗憾的是,很难保证这些人或机构的激励是恰当的。首先,在学校层面无法保证所有有资格的申请人都会提出申请。个人对名利的态度、机会成本、学科差异、行政职务都影响着一个人是否会提出申请并能否从学校走出。
影响评审专家的因素也很多,很多评审专家都倾向于帮助自己所在学校的人选入围——因为,这些称号不仅影响候选人个人,还影响整个学校在学科评估、专业排名、资源分配等方面的表现。这也是导致人才评选偏离学术向利而往的原因之一。本质上,这是一个委托代理关系,作为代理人,评审专家会在可能的情况下,做出对自己或自己所在机构有利的选择。学术的评判退居次要位置,这样的风险是有的。
而在评选出人才之后,资源向人才的过度集中可能是这些人才项目的另一个弊端之一。这种强激励是否促进了学术的发展,有待进一步观察。
在国外难以找到与国内相对应的“人才”产生方式。优秀的学者往往持有冠名教授职位(named professorship)。而这些冠名的来头,可能是慈善家的善款,也可能是用来纪念某些知名人士的基金,通常是只有非常优秀的学者才能拿到冠名教授的头衔。而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国家级的头衔是很少见的。不妨以经济系为例来说明国外优秀的学者如何获得他们的名与利。我们很容易在某所大学经济系的主页上查看各个教授的简历,却很少能够见到像中国的学者那样的国家级、省部级头衔。教授们所列出的荣誉和奖励也多是因某项研究或者是因为教学优秀而获的奖励。这些奖励的颁发机构多是杂志或是协会;即便是国家级的荣誉也往往是与某个研究项目(领域)相关的研究首席(research chair),而且这些荣誉也都有一定的期限。
通过比较,我们大致能形成如下粗浅的印象:(1)不同国家都存在对优秀学者的激励;(2)在国家的层面认定不同的人才称号,在中国更盛行;(3)国外少有终身受用的一般性的荣誉,更多的是针对某项研究固定期限的研究资助,这些资助也可以被看作是一种荣誉。
有了上述比较,我们可以进一步分析政府主导的评价体系之弊端。但是,在分析这些弊端之前,我们大概需要看一看研究人员及其工作的特殊性。前文说过,科学研究的产出是公共品,但是对于公共品的评价则千差万别。即便对于某些科学研究成果可以给出一些客观的评价指标(如发表文章),还是无法回避对这些成果价值认识上的差异。政府主导的评价体系是要在这样的基础上,用一个称号将研究人员区分开。因此,它也需要得到尽可能多的人的认可。这就需要耗费相当多的资源来组织评审,集中很多人的意见。但是在一个分散的评价体系中,只需要一个机构认可某个人的研究,那么就可以为研究人员提供相应的称号(比如冠名教授的职位),省去了很多信息集中的成本。而对于研究成果或一个研究人员的评价,也取决于机构和个人。有的研究在一些人看来可能是没有价值的,但是对另外一些人来说就是有价值的。
在评选出了人才之后,通常要给与物质奖励。从这个角度来说,举国体制无疑是更加不经济的方式。因为对于分散化的决定机制而言,设立冠名教授的出资方或者学校会非常仔细的对候选人进行评价;而在举国体制下,人才称号评选出来之后的资助对于评委来说,不会影响评委们的收入,因此,要让评委们像对待自己的钱包一样对待“国家的”钱包,是很困难的。既然不是自己的钱,评委们往往是要为自己所在的学校或学院“争取利益。”中国给与这些荣誉的物质激励也是巨大的。过大的激励导致人们的行为发生扭曲。这就使得人才的评审成了寻租的过程。而在一个分散化的评审过程中,人们大概更在乎人才与某个称号的匹配。
举国体制下的人才评价体系必然要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人才的异质性。这个异质性的一个主要体现就在于中国的地域差别,而地域的差别又可能体现在学术水平上。但是由于官方往往强调地域间的平等(或公平),就会为各个地区设置指标。由此就会导致一个问题:同样的称号下面,学术水平差异很大。而当在同一个称号下面学术水平参差不齐的时候,就会产生很大的操作(寻租)空间。
正如本文一开始就提到的,在学术界,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很大,这是必须接受的现实。但是,我们同样要强调的是,学术界应该是平等的。这其实是学术的本质。任何人,无论其职称、无论其称号、无论其职务,都应该持批判的精神,也都可以被别人质疑。这也意味着,我们在强调学术界中人与人之间差别的时候,应该强调多样性,而非等级差异。遗憾的是,中国的人才评价体系有意无意间,把学者分成了三六九等。其于中国学术之发展,弊大于利。
——END
编者注:
本文转自邢春冰老师新浪博客,原题目为《人才评价》: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5b27270102xjtj.html
邢春冰:北师大工商与管理学院教授,劳动经济学家,至少已发表4篇《经济研究》、4篇《经济学季刊》、2篇《管理世界》(多为独著)、英文的还有一堆:http://business.bnu.edu.cn:8081/teachers/academic.jsp?tid=97&typ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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