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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CMDS)2021年度共享开放通知【转】

三农学术 2022-12-31

*本文转自公众号“融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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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CMDS)于2021年10月11日—11月19日(30个工作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流动人口数据平台”开放受理。现通知如下:

一、共享开放对象

政府部门、科研机构、高校及其所属部门(或内设机构)、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等可提出申请。暂不接受个人、企业及境外机构等的数据申请。

二、共享开放内容

此次共享开放数据包括2009-2018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年度数据、分区域数据、分省数据及专题数据等四类数据申请,详情见表1,具体请登录“流动人口数据平台”网站查阅数据列表和问卷技术文件等。

表1 共享开放数据分类

序号

分类

内容

规则

1

分年度数据

2009-2018年A卷大调查数据

一次可申请其中一类。

2

分区域数据

2010-2018年A卷大调查的分区域数据

3

分省数据

2010-2018年A卷大调查的分省数据

4

专题数据

2010-2018年部分专题调查数据


三、共享开放时间

此次共享开放包括数据交换和数据申请两部分,受理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11月19日(30个工作日,优先受理数据交换申请。

四、共享开放规则 

(一)数据交换

1、交换方式

政府、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及个人等将自有数据与我中心交换,可获得中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连续多年数据。自有数据可以是权属明确的数据库数据、调查或采集数据、挖掘或加工整理衍生数据等,不包括各类统计年鉴及统计公报数据。

2、交换内容

与我中心交换数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人口家庭数据:青少年、老年人、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数据,人口家庭统计数据,家庭调查数据等;

(2)卫生健康数据:公共卫生、心理健康、健康管理、医疗服务、健康产业等方面数据;

(3)区域人口数据:边境、贫困、少数民族、生态脆弱等地区数据、三大城市群数据、城市统计数据、地方性统计数据等;

(4)其他数据:社会调查数据,社会经济数据,公共服务数据,多学科交叉融合数据等;

(5)大数据:各行业相关数据,亦可开展数据开发合作。

3、交换流程

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流动人口数据平台(http://www.chinaldrk.org.cn)”在线注册或直接提出数据交换申请,并按平台流程进行操作。中心根据交换数据的数量和质量情况,确定共享开放数据范围,并在受理期结束且审核通过后统一发放数据。

4、其他要求

(1)申请单位须按照数据平台交换数据的格式、内容、标准、性能及安全要求提交数据;

(2)申请单位须保证交换数据的来源合法安全,严禁盗用他人数据,避免知识产权纠纷;

(3)初审通过的申请单位可选择线上或线下提交交换数据,并与我中心签订数据交换协议,严格遵守协议中各项规定。

(二)数据申请

1、申请方式与流程

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流动人口数据平台(http://www.chinaldrk.org.cn)”提出数据申请,并按平台流程进行操作,数据申请规则详见表2,受理期结束审核通过后统一发放数据。

表2 数据申请规则

数据类别

数据内容

可申请数据范围

分年度数据

可选年度:
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2018

1.首次申请:可申请单一区域2010-2018年任意一年数据
2.非首次申请:①未提交成果,不可申请
②提交相关成果后,可申请2009-2018年中任意两年数据

分区域数据

可选年度:
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8
可选区域:
东部地区年度数据
中部地区年度数据
西部地区年度数据
东北地区年度数据
珠三角经济区年度数据
长三角经济区年度数据
环渤海经济区年度数据

1.首次申请:可申请单一区域2010-2018年任意两年数据
2.非首次申请:①未提交成果,不可申请
②提交相关成果后,可申请2009-2018年中任意三年数据

分省数据

可选年度:
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2018
可选省份
各省年度数据,包括中国三十一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首次申请:可申请单一区域2010-2018年任意三年数据
2.非首次申请:①未提交成果,不可申请
②提交相关成果后,可申请2009-2018年中任意五年数据

专题数据

1.城市户籍与流动人口重点疾病流行影响因素专题调查(2017)
2.流动老人医疗卫生服务专题调查(2015)
3.流出地卫生计生服务专题调查(2014、2015)
4.心理健康专题调查(2014)
5.社会融合专题调查(2013)
6.城市户籍与流动人口对比专题调查(2010)

1.首次申请:可申请单一年度专题数据;
2.非首次申请:①未提交成果,不可申请
②提交相关成果后,可申请任意两年度数据


2、其他要求

(1)新用户须在流动人口数据平台注册申请,老用户须在平台提交最新数据应用成果后方有权限提出本次申请;

(2)申请单位须签订数据申请表和数据使用协议,严格遵守协议中各项规定。

(三)数据合作

为实现流动人口数据资源最大范围的共建共享,根据流动人口数据资源开发开放应用需求,可开展数据开发和课题研究合作。

五、相关要求

(一)数据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数据使用人员的保密教育及管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密法》及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数据保密规定,自觉遵守《中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使用协议》。

(二)对违反双方协议的申请单位,中心将降低其数据使用权限或取消数据供给,对情形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中心对数据申请方基于所获取数据得出的研究成果和发表的言论不承担任何政治、经济、法律等责任。


六、联系方式

电话:010-68791294

邮箱:ldrkzxs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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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本文转自公众号“融易服务”:

https://mp.weixin.qq.com/s/hx_fglLIRicE3gxWiDRPt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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