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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琛 马彪 彭超 | 工农劳动生产率趋同:农村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

张琛 马彪 彭超 三农学术 2023-06-24

工农劳动生产率趋同:农村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

张琛 马彪 彭超

作者简介:张琛,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马彪,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博士研究生;彭超,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研究员。


引用格式:张琛,马彪,彭超. 工农劳动生产率趋同:农村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J].农村金融研究,2022(1):28-34.

「摘要」 中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在“三农”工作重心发生历史性转移的背景下,如何实现农村农民的共同富裕在当前阶段显得尤为重要。论文从工农劳动生产率趋同的视角出发,按照“为什么、是什么、怎么做”的分析思路,阐释了工农劳动生产率趋同与共同富裕的内在联系以及如何通过工农劳动生产率趋同实现农村农民共同富裕。研究结论表明,实现工农劳动生产率趋同将有助于提升劳动力在农业的“粘性”、实现整个社会劳动力要素的优化配置,最终实现城乡劳动收入的趋同。未来,应该千方百计扩大农民收入、加快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加快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关键词」 共同富裕;劳动生产率;农村农民

引言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人民自古以来的夙愿,是中国共产党百年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并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实质性进展作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已经得到学者们的广泛关注(夏杰长等,2021)。作为一个拥有14亿人口、5.6亿农村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如何实现农村农民的共同富裕,应是“三农”工作重心发生历史性转移后亟待破解的重要议题。已有学者研究表明,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业农村走出了一条从机会不平等向机会平等转变的发展道路,这条道路既表现为要素市场的机会平等,又表现为收入分配的机会平等(孔祥智、张琛,2019),而基于机会平等引致的包容性发展、共享性发展正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内涵(万海远、陈基平,2021)。

当前中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仍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仍是农村发展不充分。在推进共同富裕的历史关口,实现全体人员的共同富裕,尤其是农村农民的共同富裕仍有较长的道路要走。一方面,虽然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近年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但城乡居民收入的绝对值基数仍在扩大。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43834元和17131元,城乡收入差距为2.56:1。从收入五等分组看,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20年最高收入组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最高收入组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最低收入组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最低收入组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3倍。另一方面,虽然广大农村居民可以享受到水、电、路、气、网、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金文成,2021),但无论是公共服务供给数量还是质量,城乡公共服务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以医疗服务为例,2020年城市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为8.81张,远高于农村地区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乡村高素质医疗人才队伍严重缺乏,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的硬件水平亟待提升,医疗服务城乡供给数量和质量差距明显。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的资料显示,乡村人口数量为50979万人,占总人口的36.11%。这意味着,需要解决超过五亿多的乡村人口与城市人口的收入差距问题,尤其是当前中国农村低收入人口规模还至少在3000万以上(高强、曾恒源,2021)。由此可见,推进共同富裕的最大难点和最艰巨任务还是在农村。如何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不断缩小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补齐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突出短板是做好共同富裕这一篇大文章的关键。农村发展转型的国际成功经验表明,以工业化和城市化双轨并行发展为主要驱动力的结构转型,有助于实现城乡劳动收入的趋同(IFAD,2016)。从这个角度看,实现农业劳动生产率与非农产业劳动生产率趋同可能是破解农村农民共同富裕的关键导向。

 

为什么要实现工农劳动生产率趋同

首先,从经验证据上看,产业间劳动生产率较大差异将不利于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新世纪以来中国三大产业劳动生产率均呈现快速上升的趋势。图1给出了新世纪以来中国三大产业劳动生产率的基本情况。

从图1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三大产业劳动生产率存在显著差异,第一产业劳动生产率明显低于二三产业劳动生产率。其中,第一产业劳动生产率从2000年的0.408万元/人增加到2020年的4.389万元/人,年平均增速为12.6%。第二产业劳动生产率从2000年的2.815万元/人增加到2020年的17.837万元/人,年平均增速为9.7%。第三产业劳动生产率从2000年的2.013万元/人增加到2020年的15.472万元/人,年平均增速为10.7%。虽然第一产业劳动生产率的增速快于二三产业,但从相对数值看,第一产业与二三产业的差距始终保持在3倍以上。这意味着,劳动力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就业获得的平均收入是第一产业就业平均收入的三倍以上,产业间巨大的劳动生产率差异将拉大劳动力在产业间获得劳动报酬的差距,不利于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进一步从国际经验证据上看,英国早在18世纪中期便已经实现了农业GDP占GDP的比值与农业就业占总就业比值的趋同,美国也在19世纪就已经实现了工农劳动生产率趋同,亚洲日韩也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实现了结构转型。没能有效实现经济结构转型与农村转型相互促进的部分拉美国家则陷入了农村凋敝、贫困和收入差距拉大的不利局面(黄季焜、陈丘,2019)。

其次,从理论层面上看,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是实现共同富裕过程中的关键(李海舰、杜爽,2021)。最直观反映劳动报酬提升的指标是劳动生产率。涂圣伟(2020)从理论层面指出“工农部门”效率收敛是城乡融合发展的战略导向。基于此,我们认为,工农劳动生产率趋同不仅仅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导向,同时也是实现农村农民共同富裕的关键导向。具体来说,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中,实现工农劳动生产率趋同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重要意义。

第一,工农劳动生产率的趋同将提升劳动力在农业的“粘性”。不同产业之间较大的劳动生产率差异,将会对劳动力就业选择产生影响。换句话说,劳动力倾向于从事劳动生产率水平更高的工作。这一点可以从超过2亿的农民工离开农业产业从事非农产业的特征事实所反映。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资料显示,2020年农民工月均收入4072元,远高于农业经营性收入。早在上世纪80年代,大量农民“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开始从事非农产业。进入新世纪,农民工数量更是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从2001年的8400万人增加到2020年的2.86亿人,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开始从事劳动生产率更高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根据《2020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的资料,51.5%的农民工在第三产业就业。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既加快了农村人口老龄化进程(徐拓远、张云华,2021),也造成了村庄“空心化”(周祝平,2008)。较大的工农劳动生产率差距将不可避免地影响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并对未来“谁来种地”产生不利影响。

第二,工农劳动生产率的趋同将有助于实现整个社会劳动力要素的优化配置。实现劳动力要素在城乡之间、产业部门之间的有序流动,是优化劳动力要素配置,推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蔡昉,2017)。根据Hsieh & Klenow(2009)的研究,在要素得到最有效配置的状态下,不同要素之间的边际产出应该是相等的。以劳动力要素为例,当整个社会劳动力要素实现最优配置的状态时,劳动力在不同产业部门之间的边际产出(即劳动生产率)是相同的。因此,理想状态下城乡劳动力要素优化配置,是农村劳动力在城市和乡村、农业和非农产业得到优化配置,进而实现整个社会产出水平的提升。

第三,工农劳动生产率趋同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直观表现。劳动生产率是经济增长质量的“晴雨表”,劳动生产率正成为培育经济增长动能的重要源泉,反映的是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质量与效益。蔡昉(2017)认为,中国经济增长的供给侧条件在2004年跨越刘易斯转折点后发生变化,若想中国经济增长具有可持续性,增长模式需要实现从传统的依靠资本积累和劳动力投入支撑向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为核心的转变。经济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产业,产业发展的关键是产业间的融合以实现价值链的提升。当城乡产业实现深度融合后,工农劳动生产率将逐步实现趋同,这正是高质量发展内涵的题中应有之义。

第四,工农劳动生产率趋同将有助于实现城乡劳动收入的趋同。目前,城乡之间的居民收入差距较大,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2.56: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背后的根源是城乡居民就业行业的劳动力生产率差异。例如,以金融业、房地产业等为代表的生产性服务业劳动生产率明显高于制造业、建筑业等第二产业的劳动生产率,而农村居民从事非农就业多是第二产业或者第三产业中的生活性服务业。实现工农间劳动生产率的趋同,将有助于通过拓展农村居民收入的途径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实现城乡劳动收入的趋同。

 

如何实现工农劳动生产率趋同

纵观国际经验,实现工农劳动生产率趋同对于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具有重要意义。那么,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的开局之年,要奋力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如何实现工农劳动生产率趋同呢?本文认为实现工农劳动生产率趋同关键要做到“三管齐下”。一是要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加快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三是加快建设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体系。

(一)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实现农村农民共同富裕,核心是增加农民收入。增加农民收入,既要高度重视农民增收的可持续性,又要高度重视可能影响农民增收的风险因素;既要关注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又要关注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一是打好“就业服务牌”、提高工资性收入。当前,工资性收入已成为农民收入的最主要来源。工资性收入稳不稳,直接关系着农民收入稳不稳。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迈入新常态,产业结构升级和新一代技术革命等对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策层面要打好“就业服务牌”。在充分尊重外出务工农民就业意愿的基础上,持续做好就业服务工作,重点关注外出务工农民工的就业技能与岗位的匹配度,不断强化就业技能培训质量,依托“点对点”“一站式”就业帮扶服务模式,实现农民工有序化、组织化输出。完善零工市场和劳务市场的建设,鼓励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加大就业宣传,通过入户宣传解读,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线上服务功能及时开展招聘、用工信息线上推送服务,在主要乡镇定期开展线下就业政策宣传会,依托乡村公告栏等方式提供就业信息服务,举办就业帮扶招聘会。二是打好“产业发展牌”、提高农业经营性收入。增加农业经营性收入,要打好“产业发展牌”。按照《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不断夯实乡村产业发展基础,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加快推进“粮头食尾”“农头工尾”,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充分发挥产业集群优势,加快推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的统筹发展,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加快乡村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有条件的地区可加快建立数字化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逐步实现产前、产中和产后的数字化管理与运营,通过智能化设施设备和质量追溯设备打造高效便捷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借助农村电子商务平台降低农产品销售成本、溯源成本(马彪等,2021);三是“打好制度改革牌”,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受制于集体土地、山林等资产资源没有得到充分盘活的原因,当前中国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还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有学者研究表明,如果全国30%的农村空闲和低效用地能通过“地票”方式盘活,能产生3.6万亿元的收益,如果50%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能够顺利入市,能带来1.4万亿元收益(蓝海涛等,2017)。因此,要进一步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大力度盘活存量农村建设用地,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盘活农村经营性资产,激活沉睡资源,理顺体制机制,尽快解决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落地问题,发挥土地制度改革的政策红利。四是“打好补贴精准牌”,提高农民转移性收入。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财政支农政策必须要与“三农”工作的重心相适应,重点解决政策目标不明确的问题,提高农业补贴的效率,要保障种地农民的收益、保障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保障对农业科技研发的投入,不断提高农业补贴的精准性。

(二)加快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

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是坚持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均明确提出要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开放40年,中国农村要素市场化改革聚焦“盘活、流动、保护”三张牌,为构建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积累了宝贵经验(孔祥智、周振,2020)。为此,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要以“流动”和“服务”为核心,打好“增量”牌和“存量”牌。一是盘活资产资源,打好“增量牌”。所谓打好“增量牌”指的是做好盘活农村资源资产的工作。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明确清产核资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摸清家底、明晰资产,是为了更好地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工作。农业农村部的资料显示,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集体土地总面积65.5亿亩,账面资产6.5万亿元。做好要素市场化配置,首先要将农村当前三类集体资产(即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用于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和用于公共服务的非经营性资产)变成“活资产”。首先,要系统性改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既要引导地方政府出台相关制度规定,又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的力量。具体来说,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对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后的权能进行了明确,对入市的流程进行了规定,但在实践中不同区域之间的操作层面细则仍需从制度上予以明确,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总则、入市途径及条件、入市方式及入市程序、转入转租和抵押、入市后的开发管理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亟需出台全国层面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细则。其次,系统性推进设施农用地改革。细化设施农用地范围,明确不同类型设施农业用地的规划安排、选址要求和使用周期,重点解决设施农用地执行范围和标准不明晰的问题。对产业效益优、就业带动强、农民增收快的产业项目,要创新设施农用地供给模式,推进设施农用地指标向产业发展项目予以倾斜,以适应产业发展的用地需要。最后,推进土地制度与农村金融协同性改革。当前许多农村资产难以在银行进行抵押,失去了资产的价值。地方政府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扩大农村抵押担保物范围,尤其是要解决设施农用地、农村居民房屋及林权等难以实现抵押融资的问题,完善农村资产资源价值评价体系,加快各区域间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互联互通,逐步实现区域性、全国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落地。二是推进要素流动,打好“存量牌”。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除千方百计盘活农村资产资源外,还需要加快推进现有要素间的有序流动。首先,要促进人口在城乡间、产业间的有序流动。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要在统筹考虑各类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等基础上,因地制宜设计落户门槛,完善居住证制度,重点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在就业、住房、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落实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的制度。应充分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等权益,消除其后顾之忧。其次,在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前提下鼓励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农村。让优质要素资源进入农业农村,是乡村振兴的关键。吸取部分工商资本下乡失败的案例教训,为下乡的工商资本提供人才培训、财税扶持、土地供给等方面的保障,引导工商资本进入乡村适宜的领域。最后,鼓励城市人才下乡助力乡村发展。人才是第一资源,要加快推进人才下乡、能人返乡。积极引导城市人才下乡为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公共服务添砖加瓦。鼓励支持城市下乡人才成为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指导本地乡土人才。

(三)加快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发展是促进共同富裕的有力保障,而健全一个全周期覆盖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又是实现三个分配的关键所在。从这个角度看,实现农村农民共同富裕,除增加农民收入外,还需要加快构建全覆盖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在农村地区实现七个“有所”,即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弱有所扶、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其中,幼有所育、学有所教是重点,劳有所得是关键,病有所医、弱有所扶是基础,老有所养、住有所医是保障。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对应的是从供给侧保持潜在的增长能力,病有所医、弱有所扶、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对应的则是从需求侧兜底社会福利均等化。实际上,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仅是农村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标志,也是实现工农劳动生产率趋同的内在逻辑。一方面,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意味着城与乡公共服务差距的缩小,农村居民享受到优质公共服务的获得性提升;另一方面,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也为“乡村产业兴、就业稳、人才留”提供了基础。为此,要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加快推进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重点解决基本公共服务“乡村弱”这一突出短板,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编织公共服务之“网”。首先,加快补齐乡村基础设施短板,做好水电路气网等硬件公共服务建设。在农村供水方面,加快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在人口集聚的乡镇、行政村提高供水管网的适配能力,保障城乡居民供水的“同网同价同质同服务”。在农村电力方面,要加快建立高质量的现代农村电网,全面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提升工程,提升户均配变容量。在经济发达地区可推行智能电网改造。在农村道路方面,要加快实施农村公路升级改造提升工程,建设以乡镇为基本单元的农村公路网络,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全面建立农村公路“路长制”,构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在燃气方面,要按照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的“推进燃气下乡,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的要求,大力推进燃气向乡镇、行政村覆盖,完善乡村燃气管网的建设,以乡镇为燃气服务网点,提供便民化燃气服务。在网络方面,要加快推进乡村数字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重点要对村庄通信网络实现扩容,稳步推进5G、千兆光纤在行政村布局和电信普遍服务补偿试点工作。其次,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教育、医疗、托育等公共服务体系。在农村养老方面,要打造高质量农村养老供给服务体系,重点是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养老供给服务网络体系,打造专业化养老服务团队,提升人口密度较高的乡镇、行政村养老服务设施的利用率。在农村教育方面,一是要把握城镇化发展趋势,合理规划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优先满足“适龄儿童”就近上学的基本需求,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进农村地区标准化学校的建设工作。二是要大力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既要保障农村教师的待遇,又要加强培训提升农村教师队伍的专业素质。加快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的落地实施,支持以县域为载体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三是要拓展农村义务教育覆盖范围,在学前教育阶段,可通过建立普惠制幼儿园的方式,解决农村地区学龄前儿童的基础教育问题;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要在免收学杂费和书本费的基础上,给予农村学生更多的人文关怀,积极保障农村学生在学习、生活以及营养健康等方面的需要;在中等教育普通高中阶段,可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率先普及高中阶段的义务教育,免除农村地区学生在高中教育阶段的学杂费和书本费。在农村医疗方面,要加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不断提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水平,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医师转变,定期组织县城医生赴乡村问诊,提高农村医疗床位数。一是加强乡(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统筹安排,实现从纵向的线性结构向各主体交叉、互助的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转变。二是加强乡村医生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上的标准化供给和县、乡(镇)两级对乡村医生基本医疗服务的针对性帮扶,综合提高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三是调整乡村医生执业门槛,完善激励机制,积极探索乡村医生“县招、乡管、村用”等实践方案。在农村托育方面,要高度重视农村地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的需求,不断提高农村地区托育服务质量,以更好地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的挑战。一是加强农村托育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建设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托育机构和普惠性托育机构。二是完善农村3岁以下托育服务师资队伍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师范类院校开设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相关专业,完善课程培养体系,建立一批专业化的婴幼儿教师队伍。对从事农村3岁以下托育服务的幼师提供福利保障,建立农村托育教师津贴制度,将高级职称评聘向从事农村托育服务的教师倾斜。三是加强行业监管,确保农村3岁以下婴幼儿服务质量。加快实行农村托育服务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按照农村托育服务行业的规范标准,加强全方位监管,对婴幼儿身心产生伤害的机构和个人予以查处。

原文载于《农村金融研究》202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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