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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专家解读系列 | 学会尊重助孩子成为最好的自己

王春霞 中国妇联新闻 2020-09-04


修订后的《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以下简称《大纲》)新增了8条核心理念,包括“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是家庭教育的基础”。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包括哪些内容?家长应如何落实这一理念?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专访了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研究所所长刘秀英。


1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是对人的权利的尊重


记者:修订后的《大纲》明确儿童为本原则,强调“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是家庭教育的基础”,您认为这有哪些现实和长远意义?


刘秀英:此次大纲修订增加了8条理念,贯穿家庭教育的全过程。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是家庭教育的基础,《大纲》特别体现了这一点。


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儿童权利是法定的权利,与生俱来,不是成人所赐予,是作为生命体来到这个世界应有的权利。儿童是独立生命体,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是对人的权利的尊重,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平等理念在儿童身上的体现。


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是儿童成长的需求。这是尊重儿童成长规律很重要的方面。尊重生命的发展历程,背后是尊重科学,两者是一体的概念。只有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儿童才能得到很好的发展,潜能才会得以发挥,家长对儿童的合理期望也才有实现的可能性。


从家庭角度讲,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是在儿童成长方面实现家庭功能的重要途径。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是家庭教育的前提、出发点和目标。实施家庭教育的目标也是让儿童权利得以实现。


2实施家庭教育要尊重和保护儿童的各项权利

记者:修订后的《大纲》在“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方面有哪些规定?您如何评价?


刘秀英:《大纲》明确,儿童是独立的权利主体,有生命权、健康权和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有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与智能的权利;有享有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保护,不受歧视、虐待和忽视的权利;有参与家庭和社会生活并就影响他们生活的事项发表意见的权利,实施家庭教育要尊重和保护儿童的各项权利。


依据《儿童权利公约》,《大纲》所规定的儿童权利可以分为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


  • ——生存权,生存是儿童权利的第一要义,体现在满足儿童衣食住行等基本物质需求,保持生命存续。《大纲》的内容涉及营养保健、睡眠、体育锻炼等多个方面。在学前阶段,儿童需要营养均衡,科学照料。小学生每日要保障10小时充足睡眠。培养孩子的运动爱好,保证每日运动的时间。同时,很好的成长需要爱与陪伴。


  • ——发展权,关注儿童全面发展。接受正规教育是儿童的基本权利。目前,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对儿童全面发展的重视不足,过分关注智力。儿童不仅需要学习知识,还有娱乐的权利,有接触大自然需求,这是儿童发展权的重要方面。《大纲》强调个性化发展,尊重儿童成长规律、潜能和成长速度,提醒家长不要盲目攀比,对孩子有合理期待。


  • ——受保护权,成年人是孩子的监护人,必须履行监护职责。《大纲》规定,儿童幼年时需要家长提供安全的成长环境,培养孩子自护意识,正确处理校园欺凌,不要受到不良嗜好的伤害。父母应采取正确的教养方式。


  • ——参与权,属于层级比较高的权利。早期儿童权利研究在儿童参与权的实现上更关注的是对涉及儿童个人事项的表达权。近期的研究指出,表达、选择只是参与权的一个方面,儿童参与家庭、社会生活的权利需要得到尊重。这与近些年儿童成长中出现的问题紧密相关。


生活中可以看到的问题是儿童参与家庭、社会生活的权利很大程度上被剥夺,比如家里怎么装修、买什么车子等家庭事务决策权,家务劳动参与权、家庭财务参与权等。学习时间挤占了儿童参与家庭生活、社会生活的时间。《大纲》强调,应鼓励儿童独立思考与理性表达,给孩子参与家庭劳动的机会,让孩子了解家庭收入状况,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活动等。


生活是一个人成长的根基。孩子的生活应丰富多彩,学习不应当仅仅在学校里,在课堂上,还应有多种方式,如直接性、体验性的学习。这样,学习会变得更加有趣。


3尊重是最好的与未知共存的途径


记者:您认为,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应如何落到实处?


刘秀英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家长首先要尽到养育的职责,提供满足儿童成长的物质条件,满足儿童基本的生存需要,多陪伴儿童。


禁止打骂儿童。家长是监护人并不意味着对孩子有打骂的权利。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伤害孩子肯定是违法行为。家长履行监护职责首先要守法。要依法依规履行家长教育职责。同时,社会要监督家庭,提高家庭保护意识。教师、居委会、街坊邻居等社会的每个公民,发现儿童身上有伤痕,都有权过问,发现问题及时报警。


给孩子提供全面发展个性的机会。需要注意的是,家长打着爱的旗号包办代替,也是对孩子参与生活权利的剥夺。


尊重儿童以往更多的是关注社会层面,家庭层面相对较少。尊重儿童权利是儿童观的重要内容。家长、学校、社会应当树立尊重儿童的意识,在尊重儿童的前提下,很多教育问题会迎刃而解。


目前,媒介资讯充分发达,时时干扰家长的情绪和判断,家长普遍存在焦虑情绪。事实上,在一个孩子身上不可能集结那么多“别人家孩子”所有的优点。家长需要更多的定力,知道“我的孩子具有哪些特点”“我的孩子需要成长为什么样的人”“我的孩子可以成为什么样的人”。


总之,家长对孩子的期望要合理,教养方法要科学,应采取民主型的教养方式,给孩子立规矩,同时高度关注孩子的反应,尊重孩子的发展需求,不能只凭父母的一厢情愿对孩子提要求,规划孩子的发展。儿童的成长存在很大的未知空间,尊重是最好的与未知共存的途径。尊重孩子,不否定孩子的成长愿望,合理期待,才能达到孩子最好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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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妇女报

作者/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王春霞

编辑/肖婷 实习生 程筱彧

美编/李凌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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