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猥亵女童案,女报评论员连发5篇檄文,网友称“太刚了”
上周,新城控股前董事长王某某猥亵9岁女童案引爆舆论,中国妇女报(ID:fnb198410)连发5篇评论引发关注,网友纷纷点赞,直称“太刚了”!
在第一篇评论《新城控股董事长猥亵女童案,女评论员怒了……》中,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评论员指出:
伤害儿童的行为必须依法严惩,保护儿童的机制必须有效加强。保护孩子的力度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让孩子们在安全的环境下成长,是我们必须提供的基本公共产品。谁伤害孩子,谁就要受到严惩。这一点不容有丝毫的动摇,不管施害者是谁,不管他多么有钱有势。依法严惩伤害儿童的行为,具有强大的民意基础。让施害者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是一种强有力的震慑。尚须提醒的是,保护孩子需要前置,把预防性机制的建设和实施放在首要位置。周密的防护永远比事后追究更有价值,因为伤害一旦发生,对孩子的影响将难以消弥。
在此案中,9岁女孩是由其母亲的朋友周某慌骗带入酒店供王某某猥亵的,且事后周某得到了1万元现金。
在第二篇评论《查到底!董事长涉嫌猥亵女童案后有没有黑色产业链》中,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评论员发出三连问:
是不是其已经有过案底,受害人不止一人?
王某某到底是初犯偶犯还是惯犯?
在此背后有没有隐藏着一条黑色利益链条?
这些问题都是公众的重要聚焦点,是不可回避的“必答题”。在“猥亵女童”基本事实已经确定后,无论案件牵扯到谁、无论“蛛丝马迹”的走向如何,我们都希望且坚信:罪恶黑手必被斩!
《坚定报案,对犯罪“零容忍”,才是对孩子的真正保护》认为:
这位母亲第一时间赶到案发地保护女儿,果断报案揭发犯罪,及早带孩子去医疗机构验明伤情,为案件提供了“铁证”,用知法、懂法、用法的法律素养为类似案件作出了“教科书式的示范”。
制止犯罪最有力的武器唯有法律,保护孩子最有力的武器也唯有法律。“私了”只会让他们心存侥幸,迷信“只要花钱就能摆平一切”,恶行更加猖獗、更加变本加厉,更多的儿童将为其魔爪所毒害。当公民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个体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对于后续的公力救济非常重要,甚至决定了后者是否能够实现。说到底,对犯罪的“零容忍”,才是对孩子的真正保护。
涉嫌猥亵女童案发后,有媒体披露王某某还是“热衷公益”的“爱心人士”,第四篇评论《撕下涉嫌猥亵女童董事长的伪慈善面具》指出:
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在真正地在做公益,不仅要看他有没有实际行动,更要看是不是从心而发。王某某的强烈反差足以说明他“关爱孩子”之心不纯,是不折不扣的伪慈善,一个真正关爱儿童、尊重儿童的人,绝对不会做出猥亵儿童的违法行为。并提出三大疑问:
王某某是不是“惯犯”?
有没有其他“尘封”的犯罪行为?
有没有更大的犯罪网络?
关于这些,有关部门应该彻查。我们应意识到,想要善行与善心同行,就应该让慈善事业得到更多规范,让财富和权力一样受到监督。
《别给“董事长”黑手下的女童带来二次伤害》则认为:
如果受害女童的个人信息被泄露,那无疑是一种寒彻人心的二次伤害。对于媒体与公众而言,在引起社会关注时一定要把握好尺度,不要过度披露细节,也不要试图以挖掘受害儿童的信息来获取关注。与其过度关注谁是具体的受害者,不如把这份同情心用在正道上,去研究探讨应该怎样为儿童的安全保驾护航。同时,对于包括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受害儿童身边人在内的,所有接触到儿童隐私信息的人都不能置身事外,都有责任防止信息外泄。
无论事件与报道怎样发展,我们都不能忘了一切努力的初衷——维护儿童权益,要坚守一个永恒的准则:要保护受害儿童隐私,不要造成二次伤害。
网友纷纷为这一系列的评论点赞,来感受一下大家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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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妇女报
编辑/吴苏锦
美编/李凌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