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启事|大批招聘岗位来袭,你准备好了吗?(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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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川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招聘34名工作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盐亭县9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盐亭政务网http://youxian.my.gov.cn/发布)。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本公告和《盐亭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的人员。其中,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习形式限制;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2017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年龄:18-30周岁(1986年5月10日-1999年5月10日期间出生),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备招聘岗位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1年5月10日以后出生),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备招聘岗位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6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5.岗位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6.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截止2017年5月10日)。
6.盐亭县行政区划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5月15日下午17∶00。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考核时的复核和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核确认。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
2.填报信息。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照片为JPG格式,大小在10K至30K之间,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均为不合格。
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局负责。报考者请于2017年5月10日一2017年5月16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即2017年5月15日下午17:00前)改报其他岗位。
提示:请报考者于报名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资格初审或照片审核通过后,如个人误删报名信息表,造成网上报名信息库中无本人信息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报考者将无法在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7年5月10日—2017年5月17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证大厅(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院内)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盐亭政务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17年5月23日—2017年5月27日24: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及时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1452、0816-2264961、028-83336031。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业务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50%+《业务基础知识》成绩×50%。
《综合知识》考试大纲为《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大纲(2016年修订)》;《业务基础知识》考试内容按招聘岗位分为三类:
医技药类岗位:《医学公共基础》(考试大纲为《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医学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
护理类岗位:《护理公共基础》(考试大纲为《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护理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
其他类岗位:《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考试大纲为《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笔试和复习大纲》。
笔试复习大纲请自行登陆绵阳人事考试网在“考试大纲”栏目查阅或下载。
2.笔试时间为2017年5月2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一村(社县)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17年5月10日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政策规定年限且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评为优秀”非年度考核优秀。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凡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7年5月23日(9:00—11:30、13:0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盐亭县人社局406室(电话:0816-7220556)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合同(协议)、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和本人签字的《2017年盐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证明》(附件2)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附件3)、《优秀士兵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17年5月25日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盐亭政务网公示。
4.笔试总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请报考者于2017年6月10日前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和盐亭政务网进行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报考同类岗位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盐亭政务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
(2)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岗位)。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学位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证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
(4)职称、执业(职业)资质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合格证明;
(5)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盐亭县行政区划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复审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三)面试
1.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盐亭政务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2.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未参加面试、面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线: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4.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盐亭政务网公告。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按《综合知识》和《业务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所有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结构化面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盐亭政务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主管部门、县人社局确定。如需递补,按“五、体检(一)”原则等额递补。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由盐亭县人社局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盐亭政务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资质证等材料送交招聘单位。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盐亭县人社局审核确认。盐亭县人社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盐亭县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盐亭县人社局的聘用通知,及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盐亭政务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盐亭政务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本次公招,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盐亭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1452、0816-2264961、028-83336031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816-2264961
公招咨询电话:盐亭县人社局0816-7220056
公招监督电话:0816-7122816
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8日
二、浙江绍兴市直事业单位2017上半年招聘150人
因工作需要,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第一次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实施办法
招聘工作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组织实施,且不限户籍范围。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
(四)年龄18到35周岁(1981年4月29日至1999年4月28日期间出生。特别说明的除外);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计划
绍兴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等42家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50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和招聘人数,以及应聘人员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等详见《绍兴市直事业单位2017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四、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复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7年4月29日9:00—5月11日16:00。
应聘人员登陆浙江省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qssy.zjks.gov.cn),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4月29日9:00—5月12日12:00。
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陆浙江省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17年4月29日9:00—5月13日24:00。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可在浙江省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
报名缴费后,将根据报名情况,对部分岗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缴费人数或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实际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该岗位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或退费。
(四)准考证打印
时间:2017年6月5日—6月10日。
已缴费人员需从浙江省人事考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已打印准考证的,取得笔试资格。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作放弃笔试。
(五)笔试
时间为2017年6月10日。公共科目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与自然科学专技类(B类),两类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卷相同,《综合应用能力》试卷与科目对应分A类和B类,满分均为100分。每一类的两科考试成绩各按50%计入笔试总成绩。
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通过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考生也可在浙江省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查询。
(六)资格复审复核
资格复审复核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招聘3人以上岗位按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复核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核由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先复审后复核,复审与复核当场进行。经复核合格的人员取得面试资格,可领取面试通知书。
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复核或资格复审复核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可递补的人员确认递补的截止时间是6月28日17:00,逾期视作放弃递补,由此产生的缺员不再递补。递补人员须在6月29日17:00前到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越城区镜湖新区曲屯路368号)1408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复核,经复核合格的递补人员可领取面试通知书。因递补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复核或经复审复核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不再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复核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国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若应聘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
(七)面试
时间为2017年7月1日。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减员不递补。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合格,不足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当天现场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 面试成绩/2。总成绩相等时,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得以事业身份调动。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或浙江省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举报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二)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计算到2017年4月28日止。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工作经历计算;
(三)成人教育学历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等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4月28日;
(四)在专业对口的情况下,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可作为专业相关工作经历;
(五)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报名;
(六)招聘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公布: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zjsxhrss.gov.cn)
绍兴人事培训考试网
(http://www.sxpxks.com)
绍兴人才网
(http://www.sxrc.org.cn)
(七)政策咨询电话:0575-81505386。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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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尹芝勇
编辑:杨长龙
审核:王怡波 李茂永
指导:万剑华教授(微信号wjh18266613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