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大数据三条底线不能失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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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大数据杀熟”的新闻屡见不鲜。通过大数据识别出的优质客户,反而成了被“宰一刀”的对象。
随着互联网与生活的联系愈发紧密,全球数据呈现出爆发增长、海量集聚的特点。大数据在医疗、教育、文化、金融等领域前景可期,为公众勾勒出一幅信息通畅、生活便捷的美好图景。但同时,数据掺水造假、非法交易、违规使用等情况,越过了法律与公德的准绳,突破了真实、安全、公平“三条底线”。如不能及时整治这些行为,势必会影响数据利用与大数据产业发展。
销量靠刷、流量靠编,数据造假掺水分
日前,安徽合肥市工商局网监局破获了一起假借电商培训为网商提供刷单炒信服务的“造假”案件。经查,截至2017年底,涉事公司共计为超过110余家网络商户刷单超过4600起,涉及流水金额56万余元。
从招募兼职“刷手”到层层分派任务,再到伪造物流信息、发送空包快递,网购刷单的伎俩花样百出。去年11月,山东济南市工商局执法人员根据网上兼职信息线索顺藤摸瓜,揪出186家涉嫌刷单的网店和900余名“刷手”信息,此外还发现不少联系网店和刷手的职业刷单中介。
“互联网行业的公信力在于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如果被消费者视作重要参考的销量、评价等数据被掺假注水,久而久之会引发‘诚信株连’效应,损耗行业公信力。”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
以商品销量分析用户消费习惯,以播放量点击率评估传播热度,以粉丝数评判受众规模……互联网时代,离不开基于数据的分析预测和效果评估。业内人士指出,“数据噪声”现象本身很难避免,但如果是恶意造假、主动掺水,将误导广告商、互联网平台等主体的生产经营选择,最终扰乱行业秩序。
据咨询机构的数据显示,由于行业刷量频现,2017年有超过15%的受访广告主表示将放弃公众号广告投放,较2016年上升6.4%。
据了解,目前多数互联网平台通过内外部数据比对、第三方数据核验等方式甄别虚假数据,此外,一些专业第三方评测机构也运用模拟设备甄别、传感器状态评估、多维度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判断“虚假用户”和无效数据。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指出,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但目前看,相关法律法规在实际运用中处罚力度不重,难以形成威慑和惩戒效果。”
窃取信息、无本万利,数据黑市扰秩序
日前,一个倒卖个人信息的犯罪团伙被一网打尽,共涉及公民个人信息500余万条,出售内容包括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背后暗藏的数据黑市令人震惊。
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国内正规数据交易市场的规模约100亿元,但数据黑市的交易规模比正规市场高出一个数量级,而且大多盈利情况良好。其中,个人信用数据是交易中的“香饽饽”。
《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发展报告2017》显示,在2000多家“征信服务”相关公司中,仅有5%完成备案。一些机构借倒卖信用数据获取暴利,某些互联网金融公司和保险公司则为其买单。这些数据还能多次转手,层层获利。去年底,某媒体调查“现金贷”时发现,各大网贷平台贷款数据以每条0.1元至1.5元不等的价格在社交软件上售卖,还有专门的数据交易平台为需求者和“供应商”提供交易担保服务,防止“假数据”买卖。
去年6月1日,《网络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今年5月1日,《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即将正式实施。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更要重视落实到位。“对违法搜集和处置个人信息的行为,应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对侵权人实行‘双罚’,即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行为人均采取处罚措施。”朱巍说。
此前,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与上海数据交易中心共研共建“数据流通xID标记技术”,以实现个人数据去标识化,保证流通安全。部分互联网企业专门制定了数据脱敏规范,要求使用数据必须首先对敏感数据脱敏,避免因环境等不安全因素而导致用户隐私信息泄露。
打击数据黑市,有堵还要有疏。“政府掌握着80%的有价值的数据,这是业内的共识。政府应充当自来水公司的角色,推动数据资源流动共享,把‘地下水’处理成‘自来水’,支持企业更好地使用数据资源,生产成‘矿泉水、苏打水、可乐’等饮料,满足市场需求。”相关人士表示。
价格欺客、不讲诚信,数据杀熟侵权利
同样的商品或服务,回馈老客户的价格却比新客户还高,所谓“会员价”反而比非会员还高,给老顾客的折后价却比不打折时还高,为老顾客提供的升级服务却偷偷降了档次……有的平台密切追踪用户的浏览和消费记录,有用户反映如果浏览多个页面或者取消订单重新下单,价格就离奇上升,可是换个账户一看还是没涨价的老价格;有的则以层层隐藏甚至直接取消的方式,令老客户的优惠券难觅踪影。
随着大数据分析应用日益深入,用户画像愈发精准。一些互联网平台利用用户大数据,针对价格敏感度较低的用户采取高于正常水平的定价方案。对这些层出不穷的“大数据杀熟”现象,网友吐槽“大数据更懂你也更伤你”。
根据咨询机构的统计数据显示,超过七成的受访网民不知道互联网企业会利用大数据针对不同用户进行差异定价。77.8%的受访网民认为这一行为不能接受,42.9%的网民考虑因此更换应用。
“互联网平台搜集用户浏览和消费记录等信息,汇成用户大数据。善用数据资源的基础,在于遵守法律道德底线、承担社会责任,否则最终会被用户所抛弃。”朱巍表示。
“大数据杀熟的本质是一种背信行为。用户和平台之间的忠诚度是相互的,平台无视品牌形象和长远利益,结果必将是透支信用、失去用户。”刘俊海建议,一方面有关平台在数据使用中要遵守法律和道德底线,诚信经营,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应敏锐监测定价变化和差异,精准打击和靶向治理大数据“杀熟”现象,营造公平普惠的互联网市场环境。
来源:人民日报(版权归原作者及刊载媒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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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产业难在价值变现
编辑 /孙浩南 审核 / 胡方霞 高敬凯
指导:万剑华教授(微信号wjh18266613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