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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测绘学会的四个重要通知来啦,请查收。

中国测绘学会 慧天地 20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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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测 绘 学 会 文 件



测学发〔2018〕128号
关于推荐2019年测绘科技进步奖的通知


本会团体会员单位,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学会:


测绘科技进步奖是经国家科技奖励主管部门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科技奖励。根据国家科技奖励的有关规定和《中国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测绘科技进步奖评选办法》,现就推荐2019年测绘科技进步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范围

本年度测绘科技进步奖主要奖励在我国测绘及地理信息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工程建设、科学普及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具体按以下三类推荐和评选:


(1)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取得能促进测绘及地理信息技术进步和生产发展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方法,经推广应用,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


(2)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在科技管理、标准、计量、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科学普及等测绘及地理信息科技基础性工作和解决环保、资源、人口、灾害等社会公益性测绘地理信息事业方面取得成果,经过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


(3)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应用自主知识产权新技术成果,高质量实现测绘及地理信息技术保障取得显著效益、工程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


凡在2019年2月28日前通过鉴定或验收的项目成果,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均可推荐。推荐等级一等奖、二等奖。


(二)推荐办法及要求


(1)测绘科技进步奖的评选实行限额推荐。


1.中国测绘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可直接向学会申报1项。如拟申报项目超过1项,则需向学会提出申请。


2.拟加入学会团体会员的甲级测绘资质单位,视为学会准团体会员,也可直接向学会申报1项。如拟申报项目超过1项,则需向学会提出申请(项目申报材料与入会申请须一并提交,且于项目初审前办毕入会手续)。


3.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学会负责组织本省乙级测绘资质单位申报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具体推荐名额由中国测绘学会下达。


(2)自荐等级分为一等和二等。特等奖项目由评委从一等奖获奖候选项目中提名遴选,不在自荐之列。


(3)被推荐测绘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候选单位或候选人,须填写《测绘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对于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牵头单位填写推荐书,参与单位及候选人按照做出贡献的大小排列;全部参与单位加盖公章,并经所有候选人亲笔签名。


(4)申报或推荐程序


1.申报材料均采用网上提交形式,不受理纸质材料。请登录学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csgpc.cehuizizhi.com),完成材料填写和提交(2019年3月1日起可以网上申报)。


2.在线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导出PDF文档,签字、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系统“项目推荐书”中。


3.相关附件,请提供原件扫描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系统“项目相关附件”中。


(5)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候选单位、候选人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推荐;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6)同一候选人不得同时担任2个及以上申报项目的第一候选人。


(三)说明事项


(1)测绘科技进步奖评选不收取申报单位任何费用。


(2)本通知及其附件,可从中国测绘学会网站(www.csgpc.org)下载。


(3)本年度推荐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


(4)进入终审答辩的项目,须由第一完成人亲自答辩,如有特殊情况,经书面说明并经奖励办同意后,可由第二完成人现场答辩。不符合此条件者,取消项目答辩资格。


(5)获奖项目将由学会统一颁发奖励证书。


(6)为了方便工作,请务必实名(单位+姓名)加入2019年测绘科技进步奖QQ群(482619801)。


联系方式:

中国测绘学会奖励工作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邮编:100830)

联系人:黄青青

电  话:010-63881348

邮  箱:125043074@qq.com        

QQ  群:482619801


中 国 测 绘 学 会 文 件



测学发〔2018〕129号


关于推荐2019年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的通知


本会团体会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学会:


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是经国家科技奖励主管部门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奖项。根据国家科技奖励的有关规定和《中国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现就推荐2019年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或推荐资格


(1)中国测绘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可直接向学会申报1项。如拟申报项目超过1项,则需向学会提出申请。


(2)拟加入学会团体会员的甲级测绘资质单位,视为学会准团体会员,也可直接向学会申报1项。如拟申报项目超过1项,则需向学会提出申请(项目申报材料与入会申请须一并提交,且于项目初审前办毕入会手续)。


(3)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学会负责组织本省乙级测绘资质单位申报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具体推荐名额由中国测绘学会下达。


(二)申报或推荐条件


(1)凡2014年以后(含2014年)完成的收入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测绘及地理信息非涉密工程项目,符合《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评选办法》申报条件第五、六、七、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条的规定,均可申报。


(2)项目竣工验收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底之前。


(3)申报或推荐单位可以是项目的承担单位,也可以是项目业主。申报或推荐单位对申报参评的测绘工程项目的真实性和知识产权负责。


(4)对于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牵头单位填写全国优秀测绘工程申报书,所有完成单位均须加盖公章。


(三)申报或推荐程序


(1)申报材料均采用网上提交形式,不受理纸质材料。请登录学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csgpc.cehuizizhi.com),完成材料填写和提交(2019年3月1日起可以网上申报)。


(2)在线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导出PDF文档,签字、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系统“项目推荐书”中。


(3)相关附件,请提供原件扫描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系统“项目相关附件”中。


(4)申报或推荐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31日。


(四)奖项级别设置


2019年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设金奖、银奖和铜奖三个级别。


(五)其他


(1)评选不收取申报或推荐单位任何费用。


(2)荣获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的项目,由学会向获奖单位及主要完成人颁发奖牌和证书。


(3)本通知及其附件,可从学会官网(www.csgpc.org)下载。


(4)请项目联系人实名(单位+姓名)加入2019年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QQ群(2019年工程奖QQ群2个,群号分别为:63279240、584574581),后续通知及其他事项将在QQ群里交流,不再另行通知。


可扫描下图快捷加入QQ群

    


联系方式:中国测绘学会奖励工作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   邮编:100830

联系人:侯冬梅         电话:010-663881355 /1345


中 国 测 绘 学 会 文 件



测学发〔2018〕130号


关于开展中国测绘学会青年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分会及专业(工作)委员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学会:


为鼓励青年测绘地理信息科技人员奋发进取,勇于创新,造就科技前沿的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发现和奖励为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创新人才,依据《中国测绘学会章程》,参照《中国青年科技奖励条例》及《中国测绘学会青年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人才奖励条例》,中国测绘学会决定开展青年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人才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1)推荐评选范围


1.主要精力和时间在第一线从事测绘地理信息科技研究与开发、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等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2.已获得“中国测绘学会青年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人才奖”者,不得重复申报。


(2)推荐渠道及名额


1.中国测绘学会各分支机构、各团体会员单位可分别推荐1名候选人。


2.拟加入学会团体会员的甲级测绘资质单位,视为学会准团体会员,可推荐1名候选人(推荐函与入会申请须一并提交,且于初审前办毕入会手续)。


3.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学会负责组织本省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候选人遴选推荐工作,推荐名额不超过2名候选人。


4.每位被推荐人须经行业内三位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一位为本单位专家,另两位必须是非本单位(含二级机构)的同行专家,均需专家本人签名。


5.本奖项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推荐评选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忠诚事业,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在测绘地理信息本职岗位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中国公民。


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在青年科技人员中堪称榜样和楷模。


2.在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3.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4.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推荐评选工作和要求


(1)推荐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2.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欠发达地区的优秀青年科技人员倾斜,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人员。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3.候选人推荐材料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4.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2)推荐材料


1.申报材料均采用网上申报形式,不受理纸质材料。登录中国测绘学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csgpc.cehuizizhi.com)完成材料填写和提交(2019年3月1日起可以网上申报)。


2.在线填写“中国测绘学会青年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人才奖推荐表”并准确无误后,导出PDF文档,签字、加盖公章,上传至系统“项目推荐书”中。


3.相关附件(获奖及专利证明、所发表文章或专著的刊物封面及目录、身份证等扫描件),按要求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系统“项目相关附件”中。所有附件请提供近三年(2016年1月1日之后)的材料。


4.上传推荐单位评审报告。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程序、评审情况,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等。


5.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四)评审组织及评审程序


(1)评审组织


中国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为“中国测绘学会青年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人才奖”的最终评审机构,负责“中国测绘学会青年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人才奖”的最终审定。


设立“中国测绘学会青年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人才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负责“中国测绘学会青年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人才奖”的评审工作。


(2)评审程序


本奖项将按照形式审查、初审、终审、审定、网上公示等步骤进行。


(五)授奖名额及表彰奖励


(1)授奖名额


本届中国测绘学会青年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人才奖获奖者不超过30名。

本奖项对同一人不重复授奖。


(2)表彰奖励


1.获奖人员将获得中国测绘学会青年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人才奖证书。


2.获奖人员名单在中国测绘学会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布,在2019年中国测绘学会学术年会上予以表彰。


3.获奖人员可优先作为中国测绘学会推荐“两院院士”“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中国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青年女科学家奖”“光华奖”等的候选人。


4.本奖项为纯公益科技奖励,不向参评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六)报名截止日期


申报或推荐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31日。


(七)其他


请所有报奖人员主动实名(单位+姓名)加入QQ群(群号:947882295),后续各种通知及事项将在群里交流,不再另行通知。


可扫描下图快捷加入QQ群


中国测绘学会奖励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苏文英   联系电话:010-63881406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   邮编:100830


中 国 测 绘 学 会 文 件



测学发〔2018〕131号


关于开展中国测绘学会科技创新型优秀单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本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各有关单位: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促进测绘大国向测绘强国的发展转变,引导和鼓励创新,表彰科技创新取得突出成绩的科研院、所、校、企事业单位,依据《中国测绘学会章程》及《中国测绘学会科技创新型优秀单位奖励条例》,决定开展中国测绘学会科技创新型优秀单位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国测绘地理信息领域主要从事科技创新、科学研究、新产品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院、所、校、企事业单位。


(二)评选条件


中国测绘学会科技创新型优秀单位奖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单位主要从事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科学研究、新产品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在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中具有领先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


(2)具有健全的研发机构,较高的研发投入;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科研团队。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与自主品牌,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竞争优势,在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业务占有率,具有较强的引领带动作用。


(4)具有一定数量的有效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国家及省部级奖励、技术标准及其它科技成果。


(5)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显著社会及经济效益等。


(三)评选要求


(1)中国测绘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可直接向学会申报。


(2)拟加入学会团体会员的甲级测绘资质单位,视为学会准团体会员,也可直接向学会申报(项目申报材料与入会申请须一并提交,且于项目初审前办毕入会手续)。


(3)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学会负责组织本省乙级测绘资质单位的遴选推荐工作,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


(四)评审程序


(1)中国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为“中国测绘学会科技创新型优秀单位奖”的最终评审机构,负责最终结果的审定。


(2)设立“中国测绘学会科技创新型优秀单位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负责“中国测绘学会科技创新型优秀单位奖”的评审工作。


(3)本奖项将按照形式审查、初审、终审、审定、网上公示等步骤进行。


(五)表彰奖励


(1)本奖原则上每年评选1次。


(2)获奖单位将获得中国测绘学会颁发的奖励证书和奖牌。


(3)获奖单位名单在中国测绘学会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布,在2019年学会学术年会上予以表彰。


(六)申报程序


(1)申报材料均采用网上提交形式,不受理纸质材料。请登录学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csgpc.cehuizizhi.com),完成材料填写和提交(2019年3月1日起可以网上申报)。


(2)在线填写完申报推荐表并确认无误,导出PDF文档,签字、加盖公章后,再次扫描成PDF格式文档,上传至系统附件中。


(3)申报或推荐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31日。


(七)其他


本奖项为纯公益性科技奖励,不收取参评单位任何费用。


中国测绘学会奖励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李妮妮       010-63881410

邮  箱:499199998@qq.com

中国测绘学会科技创新型优秀单位奖QQ群:947838986;相关事宜会在群内通知,请项目联系人务必实名(单位+姓名)加入,以方便后续的联系与交流(可用手机QQ扫描下图快捷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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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测绘学会(版权归原作者及刊载媒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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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富裕   审核 / 刘峰  白杨

指导:万剑华教授(微信号wjh1826661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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