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的四个重要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学会,本会各分会、专业(工作)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各有关测绘地理信息单位:
依据国家关于“坚持自主创新、全面提升国家竞争力”的方针和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为在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内激励自主创新,营造自主创新环境,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向市场转化和产业发展,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决定开展2016年测绘地理信息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2010年以来的测绘地理信息新产品均可申请认定。
二、申请2016年测绘地理信息创新产品认定要填写《测绘地理信息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书》(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与《附件》材料(二套)报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具体详见《测绘地理信息创新产品认定办法(试行)附件一》。
三、申报认定测绘地理信息创新产品本着自愿申报的原则,申报单位对申报认定的测绘地理信息创新产品的真实性和知识产权负责。
四、申报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不要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封面均采用普通纸质材料。
五、本通知及其附件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网站(www.csgpc.org)可下载。
六、2016年测绘地理信息创新产品认定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31日。
电话:010-63881407
QQ群:277982833
传真:010-63881410E-mail:csgpc@163.com
二、关于推荐2016年度优秀地图作品裴秀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学会、本会团体会员单位、各地图编制出版单位、各有关单位:为鼓励地图创作与出版,提高地图质量,繁荣地图市场,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日常生活以及国际交流活动,根据国家科技奖励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测绘科学技术奖有关开展专项奖评选的规定,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16年度优秀地图作品裴秀奖的评选工作。现将申报与评选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凡2013-2015年期间各单位公开出版和内部出版的各类非涉密地图(含电子地图)均可申报优秀地图作品裴秀奖的评选。二、评选原则今年裴秀奖的评选将坚持标准先进、质量优先,评选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规定编制出版的地图作品,不分其编制、出版单位,均可申报参加评选。地图的编制与出版为不同单位的,应协调一致申报,明确申报单位。三、评选奖级与评审分类(一)裴秀奖设金奖、银奖、铜奖三种奖级。(二)今年裴秀奖评选采取分级分类推荐、分类评审、兼顾类别、合并评选的办法。(三)申报单位可自选类别、自荐奖级。(四)地图作品分五类分别评审:1、图集类,包括各种规格地图集;2、挂图类,包括各类大小挂图;3、电子地图类,包括不同形式的电子地图与网络地图;4、特种地图类,包括地球仪、立体地图、定向越野图等;5、旅游交通生活类。(五)分类评审后合并评选奖级,评选坚持质量优先,兼顾类别的原则。四、评选程序(一)申报(二)形式审查与审读(三)分类评审(四)合并评选(五)公示评选结果(六)批准与颁奖五、申报与提供评审材料(一)请申报单位按《优秀地图作品裴秀奖评选办法》遴选地图作品(见附表一);(二)请认真填写“优秀地图作品裴秀奖申报表”(见附件二),自选类别并自荐奖级;(三)提供政府审图机构批准的地图出版批准号、审图号和地图技术检定书复印件;(四)参评地图样本(电子地图光盘)一式二份。六、公布评选结果与表彰对评为优秀地图作品裴秀奖的地图作品,将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并在今年召开的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年会上授奖。裴秀奖以奖牌、证书形式发给。地图编制与出版单位不为同一单位的,则分别授奖。裴秀奖获奖作品将优先选送参加国际制图大会地图展。裴秀奖获奖作品在市场营销中可标注奖级。七、其它事项(一)2016年优秀地图作品裴秀奖评选不收取申报单位任何费用。(二)本通知及其附件,可从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www.sbsm.gov.cn)、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网站(www.csgpc.org)下载。申报截止日为5月31日。联系方式: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邮编:100830联系人:谭吉安、谢立娟电话:010-63881407QQ群:223899457传真:010-63881410 E-mail:csgpc@163.com
三、关于推荐2016年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学会,本会团体会员单位,各有关测绘地理信息单位:为推动和促进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项目的科学管理及技术创新,表彰成绩优异、社会经济效益较好的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项目及实施单位,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自2005年起,每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评选工作。目前,2016年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申报工作已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2011年以后(含2011年)完成的收入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测绘及地理信息非涉密工程项目,符合“优秀测绘工程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申报条件第五、六、七、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条的规定,均可申报参加2016年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的评选。
二、申报项目应填写“优秀测绘工程申报表(一)、(二)、(三)”(详见优秀测绘工程奖评选办法附件二),并按“评选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连同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奖励工作办公室。
三、申报单位可以是项目的承担单位,也可以是项目业主。申报单位对申报参评的测绘工程项目的真实性和知识产权负责。
四、提交申报项目电子版一套,申报材料按照A4纸幅面提交(不受理纸质材料)。“优秀测绘工程申报表
(一)”提交word版和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生成独立文件并以项目名称(一)命名;“优秀测绘工程申报表(二)”按“项目内容介绍”五部分并根据每部分所列目录依次组织材料,生成独立文件(要包含项目内容介绍目录)并以项目名称
(二)命名;“优秀测绘工程申报表
(三)”按“申报附件目录”每一目录独立生成文件夹并将附表三内容盖章扫描文件放进相应文件夹中。
五、2016年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申报项目竣工验收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29日。
六、2016年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设白金奖、金奖、银奖和铜奖四个级别。
七、2016年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实行申报单位自荐等级的办法,项目最终获奖等级不高于所申报等级。
八、2016年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31日。
九、参加申报2016年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的单位必须为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团体会员单位。
十、2016年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评选不收取申报单位任何费用。
十一、荣获优秀测绘工程奖的项目,由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向获奖单位及主要完成人颁发证书和奖牌,白金奖还颁发奖金。
十二、本通知及其附件,可从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www.sbsm.gov.cn)或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网站(www.csgpc.org)下载。
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 邮编:100830联系人:谭吉安 谢立娟联系电话:(010)63881407、63881406传真:(010)63881410 E-mail:csgpc@163.com
工程奖QQ群:63279240 、63065421
四、关于推荐2016年测绘科技进步奖的通知
一、推荐项目范围本年度测绘科技进步奖主要奖励在我国测绘及地理信息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工程建设、科学普及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以下三类推荐和评选:
(一) 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取得能促进测绘及地理信息技术进步和生产发展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方法,经推广应用,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
(二) 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在科技管理、标准、计量、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科学普及等测绘及地理信息科技基础性工作和解决环保、资源、人口、灾害等社会公益性测绘地理信息事业方面取得成果,经过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
(三) 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应用自主知识产权新技术成果,高质量实现测绘及地理信息技术保障取得显著效益、工程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
凡在2016年2月29日前通过鉴定或验收的项目成果,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均可推荐。推荐等级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其中,符合下列三个及以上条件的项目可申报特等奖:1、在当代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科技创新特别突出,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项目总金额在三亿元(含)以上。3、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并产生了重要影响。4、在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重大技术发明、技术创新,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特别明显。5、在促进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发展中有重大贡献,或者对测绘地理信息领域发展起到巨大推动和引领作用的。6、项目中的科技成果已获得二个及以上省部级测绘(地理信息)科技进步一等奖。二、推荐办法及要求
(一)测绘科技进步奖的评选实行限额推荐。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可推荐3项;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重点实验室可推荐2项;行业相关标准化委员会可以推荐2项;国家及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直接推荐项目。
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团体会员单位可自荐1项。(二)被推荐测绘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候选单位或候选人,须填写《测绘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对于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牵头单位填写推荐书,参与单位及候选人按照做出贡献的大小排列;全部参与单位加盖公章,并经所有候选人亲笔签名。
(三)项目申报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测绘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含附件)电子版(PDF格式)。2、申报项目信息表(word格式)。(四)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候选单位、候选人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推荐;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五)同一候选人不得同时担任2个及以上申报项目的第一候选人。
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奖励工作办公室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邮编:100830联系人:马志勇、于伟业。电 话:010-63881401、63881402QQ群:321622710
来源: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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