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个朋友圈又给警察抓了!韶关这个男子到底说了些什么???
现在每个用智能手机的人
几乎都会玩微信
朋友们
你们是否在微信聊天里看到过
“已被网警监控”的表情或文字
你们以为这只是开玩笑而已?
小编告诉你
网警的确存在,而且
这事就这样真真实实的在韶关发生了
9月18日下午,在韶关南雄
邱某某被南雄网警中队
依法传唤至办案中心进行调查
最后,还被处刑事拘留十日
那么,他到底发布了什么内容?
居然能成功引起警察蜀黍的注意?
根据邱某某供述,其于9月18日上午在南雄市朝阳西路附近违章停车被执勤交警开出罚单,其心存不满。当发现罚单上有执法交警的实名印章时,立即用自己手机将这张罚单拍下,并配上一段辱骂两名交警的文字,发在其微信朋友圈。
朋友圈截图
网警中队在日常网上巡查中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组织民警对涉案网民落地调查。在交警大队、江头派出所及雄州派出所的通力协作下,民警找到邱某某,并依法将其传唤至办案中心进行调查。
网络配图
民警对邱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邱某某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并写下道歉书。
书面道歉
邱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公然侮辱他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依法对邱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互联网上发布违法信息,公安机关将会依法处置,严惩不贷!
话,可不能乱说
这人实在是太笨啦
居然敢在朋友圈发布这些信息...
真是不作不死
你们认为
针对此情况
怎么做才是最明智的?
在评论区留言
都说说看吧!
来源:南雄公安
整理:都市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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