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猛于虎|市区又一起交通事故,场面触目惊心!
都说酒驾猛于虎,
可偏偏还是有人要选择酒驾,
老实说,这些人到底都怎么了?
为什么偏要酒驾害人害己?
实在是想不懂...
就在几天前,
韶关市区又发生了一场因酒驾引起的交通事故,
事故导致有人员死亡。
上月29日凌晨3时许,
崔某驾驶红色小车,
沿武江区芙蓉北路由东往西行驶,
在头茶亭路段,
与停在前方的重型底平板半挂车碰撞,
副驾驶上女乘客李某当场死亡,
两车损坏严重。
肇事车辆
交警到达现场时,
发现崔某不在现场。
通过搜查,
发现崔某在粤北医院酣睡。
交警留守医院,
约束崔某至酒醒,
次日将崔某带回。
目前,崔某涉嫌酒后驾车肇事,
已被刑事拘留。
事故车辆
“酒驾猛于虎”。几乎每个人都明白这样的事实:如果没有酒后驾车,很多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很多家庭仍是幸福美满的。
数据显示,驾驶员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时的15倍,3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酒后开车、醉酒驾车引起的;驾驶员死亡档案中有59%与酒后驾车有关。
不仅在韶关
放眼社会
酒驾事故还是时有发生的
一件又一件事故案例触目惊心
却还不足以警醒世人
案例一:4月14日23时30分许,张某某醉酒后(体内酒精含量达200.6毫克/100毫升)驾驶牌照为青B32383的重型仓栅式货车沿国道109线由东向西行驶至1921km+100m处时,由于酒后驾驶且夜间超速行驶,车辆与停放在道路北侧的6辆车发生碰撞,造成6辆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二:3月24日14时50分,李某某醉酒后驾驶牌照为青BC6XXX的小轿车行驶至昝扎村路段处,与停放在道路东侧的一辆青B牌照的小客车相撞,两车被损坏,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某某驾驶小轿车逃离现场,当日15时40分李某某在互助土族自治县林川乡水洞村李某家中被抓获。经检验鉴定,体内酒精含量达302.14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
案例三:2月13日20时50分许,驾驶人赵某某醉酒(体内酒精含量达224毫克/100毫升)驾驶车牌号为青AXY201的小型客车在德令哈路延伸段华庭仁和小区门前停车场内倒车时,与停放在华庭仁和小区门前停车场内的一辆小型客车发生碰撞,致两车受损。
案例四:1月2日1时10分许,驾驶人沈某某醉酒(体内酒精含量达224毫克/100毫升)驾驶牌照为青ASD787的小型越野车,沿西宁市长江路新能源小区大门由西向东行驶,行驶至小区停车场门前时,将停车场挡车器撞损。
案例五:2月24日22时25分许,驾驶人陈某某醉酒(体内酒精含量达246毫克/100毫升)驾驶牌照为青A0M222的小型客车沿西宁市海晏路延伸段由东向西行驶至某测绘院门前时,与停放在道路北侧的一辆警车相撞,致两车受损。
案例六:1月9日20时30分,在西久公路26km+100m处,多杰某某醉酒(体内酒精含量达206毫克/100毫升)驾驶牌照为青AY2686的小轿车碰撞到前方同方向行驶的杨某某驾驶的一辆重型半挂车尾部,造成驾驶人多杰某某受伤和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案例七:2月12日22时许,霍某醉酒(体内酒精含量达235毫克/100毫升)驾驶牌照为青AW2762的越野车,沿团结路行驶,当行驶至博物馆附近时,与停放在路边的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停放的小型轿车驾驶人受伤。
案例八:1月7日11时整,李某某醉酒(体内酒精含量达100.5毫克/100毫升)驾驶青BN9682小型客车载本村村民7人,沿史高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62km+10m处,在冰雪路面操作不当致车辆失控坠下悬崖,造成一起驾驶人李某某、3名乘客当场死亡,4名乘客受伤,车辆严重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最后,小编还是不得不再罗嗦一下
酒驾猛于虎
不要等发生事故才来后悔
为了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
望广大司机朋友都能做到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切记,不要把生命当儿戏!!!
来源:韶关刑警
整理:都市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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