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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韶关新丰县新增小型汽车驾驶人社会考场!
根据《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公交管[2016]50号)、《广东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推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广公交(传)字[2016]168号)工作要求,新丰县建成了新丰县丰城驾驶人理论考场,新丰县丰城小型汽车驾驶人科二、科目三(道路)考场,经省交管局验收合格,该考场将于2018年2月6日正式开展考试业务。届时,市辖县区申请小型汽车的学员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在网上选择预约该社会考场进行考试。
特此公告
韶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1月23日
来源:韶关车管
整理:都市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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