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省事,商业贷款约定提取上线,提取公积金不用年年跑啦
为进一步简化提取手续
方便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现开展商业贷款约定提取业务
什么是商业贷款约定提取业务呢?
职工使用商业贷款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且可通过数据协查核实该笔贷款相关信息,并已开通商业贷款在线提取的,即可申请办理商业贷款约定提取业务。
目前支持数据协查的贷款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重庆银行等10家商业银行。
办理商业贷款约定提取需要什么条件呢?
1.贷款尚未结清,且已开通在线提取;2.累计提取额未超过应偿还贷款本息总额;3.商业贷款信息可通过数据协查(支持数据协查贷款银行范围以官网公布为准)
新功能:职工可通过重庆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个人网厅等线上渠道自助申报商业贷款相关信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后,即可开通偿还商业贷款在线提取,避免职工多跑腿,那么商业贷款提取信息在线申报如何办理呢?
如何办理商业贷款约定提取呢?
职工申请办理商业贷款约定提取的,须先行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签约手续。
线上办理
已开通在线提取的已婚职工,可通过重庆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个人网厅等线上渠道,自助办理商业贷款约定提取签约,职工无须提供任何材料;单身职工可通过临柜方式办理签约手续。
如何通过线上渠道自助签约
具体操作下面一起学起来
第一步
关注重庆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
点击公众号底部菜单栏【微官网】
进行注册、登录
第二步
登录成功后
依次点击【业务办理】、【商贷约定提取签约】
第三步
阅读并同意个人承诺后
点击【签约】
第四步
阅读并同意签约协议后
系统显示商业贷款约定提取相关信息
确认无误后
点击【提交】完成商贷约定提取签约
线下办理
职工除通过线上渠道自助办理商业贷款约定提取签约手续外,也可通过临柜方式申请签约,并提供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及以下资料原件:
1.《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申请表(偿还商业贷款提取)》;2.《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3.载有贷款账号的还款凭据。
其中,我市中心城区在职职工由所在单位统一办理的,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单位汇总表》;离职职工可按就近原则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渝中办事处、江北办事处、九龙坡办事处或全市任一分中心(铁路分中心除外)提交申请。
温馨提示 /Tips/
1.夫妻一方使用一套住房办理了签约手续的,配偶申请签约时须选择该套住房办理,提取顺序根据职工及其配偶签约时间先后确定。
2.已婚职工符合商业贷款约定提取签约条件的,可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签约,单身职工可通过临柜方式申请办理签约手续。
3.职工及配偶存在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贷款结清前,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职工退休、死亡等销户型提取除外。
4.职工身份证件信息、手机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等发生变更的,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信息变更手续。